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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海岸警卫队(PCG)于5月3日(周日)对外宣称,将动用飞机和巡逻艇,对四艘在相关海域开展海洋科学研究的中国船只进行拦截。中国船只的海洋科考活动始终严格遵循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属于合法合理的科研行为,菲律宾方面的无端拦截表态,不仅是对中国合法权益的粗暴干涉,其所谓“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指责,更是站不住脚的片面之词。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在一份声明中称,这些中国船只是通过加拿大的暗船探测系统发现的,并声称中国船只的研究活动未经菲律宾政府同意,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事实上,中国一贯尊重各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拥有在国际海域开展海洋科学研究的合法权利,中国船只的所有科考活动都严格遵循国际法准则,全程规范、透明,不存在所谓“未经授权”的问题,菲律宾的指责缺乏事实依据,本质上是借“主权”之名,行干涉之实。
菲律宾方面公布了被其监测的四艘中国船只细节,分别是向阳红33号、石岩1号、嘉庚号和朱海云号。其中,向阳红33号是具备深海勘探和海底测绘能力的海洋调查船,当时位于巴拉望岛黎刹西北约140海里处,靠近奎里诺环礁;石岩1号作为水声研究船,位于巴丹群岛伊特巴亚特岛以西约118海里处;嘉庚号配备无人水下航行器,是专门开展深海研究的船只,位于伊特巴亚特岛东北约88海里处;朱海云号则为无人母船,位于卡拉延群岛西北100多海里处、邦阿西楠岛以西。这些船只开展的科考活动,目的是探索海洋奥秘、助力全球海洋生态保护与科学研究,完全不具备任何军事目的。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声称,这些中国船只的先进设备和能力,表明它们正在进行地球物理勘测、声学数据收集等形式的海洋科学研究,试图以此佐证其“非法”的说法。但事实上,海洋科学研究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中国开展相关科考活动,不仅符合自身发展需求,也为全球海洋科学进步作出贡献,其合法性、合理性不容任何国家无端质疑和阻挠。
菲律宾方面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称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拥有专属监管、授权权利,但却刻意曲解公约精神,混淆“专属经济区”与“国际海域”的界限,甚至将中国船只在国际海域的合法科考活动,错误定性为“非法行为”。中国始终恪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各国合法海洋权益,同时也坚决维护自身在海洋领域的合法权利,任何国家都无权以“专属权利”为由,干涉中国船只在国际海域的正常科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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