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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进项票,必须“先关联、后抵扣”!
1月30日,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26年15号文《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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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进项税之前,必须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发票与资产的关联确认。
执行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与此同时,电子税务局上线“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功能模块。
也就是说,以前勾选认证完直接填申报表就行,现在多了一步:告诉税务局这张票对应的是哪台设备、哪栋楼、哪个专利权。
到底哪些情况必须做?
哪些不用?
必须做关联确认的情形: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1日之后,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时,须在电子税务局完成进项抵扣关联确认。
核心要件:
1.是一般纳税人,并且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2.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
3.发票的开具和抵扣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无需做关联确认的情形:
1.租入的长期资产(不是买,是租);
2.施工现场临时构筑物;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产存货(这是商品,不是自用);
4.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没抵扣进项,自然不需要关联);
5.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入账且抵扣进项的长期资产,不追溯操作。
一个常见疑问:必须先登记才能勾选抵扣吗?
答案:不是的!
你可以先正常勾选抵扣,但必须在当期申报期内补做关联确认。
不登记≠不能勾选,但不登记=操作不合规+有税务风险+后续资产无法正常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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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特殊场景,这样处理最省事!
情形一:一项长期资产开多张发票
将多张发票批量勾选,统一关联至同一资产,无需逐张单独操作,减少重复工作量。
情形二:一项资产发票跨月开具
建议待该资产发票全部开具完毕后,一次性完成“勾选抵扣+关联确认”,切勿拆分关联。
情形三:一张发票开具多项长期资产
按单项资产拆分发票金额,分别关联至对应的资产台账,标注拆分比例及计算依据,确保票资信息精准对应。
情形四:原值超500万元且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先按常规流程完成发票关联确认,再建立专项混用资产台账;在资产折旧期间,按净值率计算并按年度调整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做好台账明细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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