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最新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5月1日起已全面施行,全域公共场所控烟,电子烟纳入严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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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制图
新疆全域公共场所控烟新规,已全面施行!
普通香烟、电子烟统统纳入严格管控,这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出行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赶紧了解收藏,多一份知晓,少一份误会!
为筑牢全民健康防线,全疆各地正持续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大力打造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校园,把健康生活理念渗透到方方面面。
划重点!这些室内区域严禁吸烟
除合规专用吸烟区域外,以下场所全程禁烟,电子烟一律不许使用:
⚠️ 特别注意: 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同样有害,千万别抱有“隐形”的侥幸心理!
医疗卫生场所: 医院、诊所等各类场地
文体商贸场所: 影院、商场、书店、图书馆、文博展馆、运动场馆
交通枢纽场所: 车站、机场候机(车)区
公共交通及密闭空间: 公交、客运等交通工具、公共电梯
硬核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少年儿童的健康优先保障!
幼儿园、中小学园区,以及所有孩童聚集活动的公共区域,全程零禁烟漏洞,坚决杜绝二手烟危害,守护下一代纯净成长空间。
经营场所务必落实管控责任
各大公共场所管理方,必须压实管理职责:
规范张贴: 在显眼位置规范张贴醒目禁烟标识;
及时劝阻: 遇到违规吸烟人员,及时上前劝导制止。
文明吸烟新风尚
控烟不是为了针对谁,而是为了大家的“呼吸自由”。
不在禁烟区域抽烟,日常吸烟也尽量避让旁人;
多一份体谅,少一丝困扰,尊重他人呼吸权利,做文明有礼新疆人。
无烟城市正在逐步成型。
请大家自觉遵守控烟条例,远离烟草危害,人人参与、人人践行,共创干净舒适、健康文明的大美新疆!
(来源:新疆新闻网)
编 辑:闫 雯责 编:赵春华审 核:范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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