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宋彦锡30日批评韩国共同民主党正在研究,在“涉嫌操弄案件与检方起诉案”中引入拥有撤回起诉权的特别检察官,称“引入拥有撤回起诉权的特别检察官,明显违反法治,是破坏司法正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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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彦锡当天在国会举行的最高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我把话说清楚。就算天塌下来,李在明也有罪。”他还说,共同民主党“是在耍赖,在推进下一步,提出了一个拥有撤回起诉权的特别检察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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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对方“试图把自我赦免之剑——也就是撤回与总统李在明相关案件起诉的权力——交给由总统李在明任命的特别检察官”。
宋彦锡进一步表示:“这次国会调查,说到底是一场自我毁灭式的国会调查,它反而证明了李在明有罪。它从一开始就违宪违法,过程野蛮而粗暴,但结果却是真相浮出水面,向外界证明了‘李在明有罪’。”他还称:“并不存在共同民主党所说的操弄和胁迫,只有李华泳、金万培以及大庄洞一伙人的谎言。”
罗卿瑗强调,特别检察官绝不可能拥有撤回起诉的权力。她表示,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只能是侦查机关是否操弄案件;而包括大庄洞案在内的七大案件,才是构成基础的主体案件。对于这七大案件,只有最初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检察官,才拥有专属的撤回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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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说,没有提起公诉的特别检察官若擅自撤回起诉,“明显违反宪法,也是破坏司法体系的行为,因为这等于彻底侵夺了司法机关对有罪无罪作出判断的权力”。她认为,这最终意味着“动用总统权力,撤回总统本人所涉审判中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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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卿瑗警告称,如果对方动用一切力量抹除犯罪,再以装作清白的方式欺骗公众,最终将在6月3日地方选举中面对民众的审判。
随着由共同民主党主导的“尹锡悦政府涉嫌出于政治目的操弄案件并推动起诉案”国会调查于当天结束,共同民主党宣布将推动特别检察官方案。据报道,该党负责国会调查的特别委员会成员,正积极考虑在法案草案中加入条款,允许特别检察官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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