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 名工人与某水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案
——法院联动企业工会高效化解
集体欠付经济补偿金争议
01
关键词
民事 劳动争议 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企业工会 参与化解
02
基本案情
某水泥公司与 154 名工人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约定于农历腊月二十六(春节前)支付全部经济补偿金,金额从数千元至十余万元不等。临近支付期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履约,工人多次向市、区两级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未果,遂于腊月二十六集体前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节前取得经济补偿金。
03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是双方协议履行期限与工人要求立即取得补偿金之间的矛盾,究其原因,一方面工人认为公司已经违约,对调解缺乏信任;另一方面临近春节,工人希望尽快拿钱过年。同时,协议约定支付时间为“春节前”,需明确腊月二十六是否仍在履行期限内。为高效化解纠纷,法院联合公司工会开展以下调解工作:
第一步:法院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指导法官向工人代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调解相较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优势,特别是当前企业资金较为困难,如果进入审理程序可能难以在春节前快速、实质性获赔。同时表示,调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以打消工人对调解的疑虑。
第二步:工会耐心引导,配合调解员疏解对立情绪。工会将工人划分为 10 人以下的小组,再由调解员分批与工人进行“一对一”沟通。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工人理性维权;针对情绪激动的工人,既肯定其依法维权的正当性,又反复耐心解释公司当前的实际困难,争取理解和支持。经过多次沟通,工人同意协商解决。
第三步:深入沟通协商,明确权利义务。法院与某水泥公司进行座谈,释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督促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与社会责任,并建议其通过内部资金统筹等多种方式盘活资金。经充分协商,该公司承诺节前筹措资金,尽快满足工人的合理诉求。
第四步:分阶段推进协议履行与监督。在法院与公司工会共同努力下,双方于腊月二十七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监督公司于腊月二十九前完成 126.72 万元补偿金发放,比原定期限提前两天。法院对公司工会进行回访,确认所有工人均足额收到了经济补偿金,工人对调解效率及结果表示高度认可。
04
处理结果
154 名工人与某水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某水泥公司于腊月二十九前向工人发放了经济补偿金 126.72 万元。
05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 年修正)第 79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年修正)第 46 条
06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引发的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数量较多、情绪对立较严重,且临近年关,对纠纷化解的时效性要求较高,需在保障工人基本权利同公司的正常经营之间寻找平衡。本案中,法院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摸清问题症结,并邀请该公司的工会共同开展调解,发挥企业工会桥梁纽带以及工人“娘家人”作用,及时纾解工人情绪,缓和矛盾。调解过程中,法院做好释法明理,分析调解优势特点,引导工人理性协商解决。工会分批分组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疑虑,平复情绪,引导理性表达诉求。之后,法官结合争议事实及证据,逐条回应工人提出的问题。同时,锁定“春节前”支付目标,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督促企业筹措资金,提前发放。调解成功后,及时做好回访,确保实质履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推荐部门: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 辽阳某公司工会
来源:多元解纷案例库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 丨李寰宇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