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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张正林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张正林经营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我局于2026年02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被抽检的同批次龙眼已在送达报告前退回厂家。发布公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已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张正林已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并自主承诺以后将加强供应商管理、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杜绝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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