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几天翻完足协发的中超第5期裁判评议报告,盯着京津德比这事儿反复看,怎么看怎么摸不着头脑。到底是规则改了我没跟上,还是我看球这么多年,连基本犯规都不会认了。国安这次提了三次申诉,结果全给驳回,其中前两个我还能接受,最后那个手球的判定,真的没法说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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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三次申诉说的啥,给大伙捋捋。第25分钟津门虎5号踩踏国安队员,应该给红牌,结果当时没出牌。第43分钟对方推人犯规在先,打进的球应该不算有效。补时最后阶段,谢维军主动伸手碰球,应该判手球犯规给点球。
头一个申诉,评议组给的说法是,只是鲁莽犯规,够不上使用过分力量的严重犯规,给黄牌就行不用红牌。第二个说双方只是轻轻碰了下肩膀,没影响高空球争抢,不构成犯规,进球有效。我对这两个结果没啥太大意见,顶多对红牌那个保留点个人看法,第三个我是真的没法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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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镜头把一切拍得明明白白,国安队员抬脚准备射门的时候,谢维军左手扬着,跟身体差不多成了45度角。正常防守队员在本方禁区防射门,怕手球犯规不都把手收在贴身位置或者背在身后嘛。射门那一瞬间,谢维军左手明显有个从后往前找球的动作,说白了就是“抡”了一下,皮球直接打在了他小臂上。这个时候手臂跟身体还夹着35度左右的夹角,整个过程清清楚楚摆在那儿。
结果评议组给出的结论是,哪怕手臂移动碰了球,也不一定就是手球犯规。还说谢维军这个手臂位置,是当时身体动作带来的合理位置,没有扩大自身防守范围,不算手球犯规。就连国际足联裁判讲师都确认了这个结果,说当值裁判和VAR都没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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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挺纳闷的,那么多不同角度的视频,清清楚楚把整个动作过程拍出来了,怎么就能得出这个结论呢。当时谢维军身前还隔着自家队员邓捷夫,他要绕开邓捷夫去贴身防守国安队员,才跟对方挤位置抢位置。为了平衡身体,他才把左手扬起来的。
刚好那时候国安队员起脚射门,邓捷夫本能赶紧收手转身躲球,谢维军整个人正面正好对着来球方向。他躲都来不及,球就打手上了?真不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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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谢维军的左臂是往后收,或者自然往下掉,那说他无意手球没问题,按规则也确实不判犯规。可实际情况是,他左臂是从后往前抢,迎着来球就出去了,动作跟打排球救球差不了多少。他左手先往后甩再往前探,整个动了好一段距离才碰到球,这不就是主动扩大防守范围碰球嘛,说它手球犯规一点都不冤枉。
那场球最终津门虎4比2赢了国安,这个有争议的手球发生在补时最后阶段,那时候津门虎已经4比2领先了,国安输球其实可裁判评议不是场上吹罚啊。一帮专家坐在凉快的屋里,慢镜头来回放,看了一遍又一遍,讨论来讨论去,还特意找了国际足联的裁判讲师咨询,怎么就能得出那样的结论呢。现在我就想问评议专家一句,你们认不认可那个45度角的事实,真觉得谢维军手臂没额外移动,还贴在身上,没扩大防守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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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成定局。就算真判了点球,国安也顺利罚进了,估计也改不了最终的比赛结果。场上裁判电光石火之间看错,其实有球迷说,国安三次申诉全被驳回,是之前国安官微发过带情绪的话,所以给穿小鞋。我觉得这说法真不对。俱乐部官微只要没出格没违规,发啥内容都跟裁判评议没关系,不能因为这个就改结果。
也能理解,毕竟比赛节奏太快,没人能证之前足协也公开说过,裁判评议有三个目的,一是给普通球迷普及规则,二是也给裁判做保护,三是让正常的舆论监督把不对的事儿摆出来。可就这个判例来看,说实话,实际出来的结果,跟本来设定的出发点,还是差了点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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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下都看对。参考资料:今日 京津德比战国安三次申诉被驳回,谢维军手球不判犯规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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