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经营了9年、拥有5个院区的口腔专科医院,正面临一场始料未及的生存危机。危机并非来自市场竞争,也不是患者投诉,而是一纸要求它“改名”的官方通知。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东莞口腔医院”提交变更名称申请。4月27日,是整改的最后期限。这家医院没有提交更名申请,而是正式回函,拒绝配合。
在东莞深耕9年的“东莞口腔医院”,面临名亡实存的威胁。伴随这个名称所沉淀的所有品牌价值、公众认知和市场影响力,都可能在一纸行政命令下归零。
更名理由是什么?
官方引用的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而这所医院同时挂着两个牌子:“东莞口腔医院”和“东莞爱齿健口腔医院”。
但第四十七条只是程序入口。真正的靶点藏在第四十一条:含有行政区划的名称,是公立医疗机构的专属权利。
民营医院不能用“东莞”这样的市名。
于是,这个用了9年、经过官方核准的名字,突然就变成了“违规”。
凭什么说改就改?
这家医院的运营主体是东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5日,注册资本144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迪,参保人数217人。注册地址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路33号,经营范围涵盖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正畸、修复、预防保健等多个专业。
2017年初,该名称获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东莞市卫健局)正式核准登记。同年2月28日,医院开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至今有效。
开业之初,医院便设立了口腔种植科、正畸科、修复科、儿童口腔科等14个临床和医技科室,组建了以博士、主任医师领衔的团队,并启动了覆盖种植牙、正畸、牙周治疗、儿童防龋等领域的公益项目。
9年间,这家医院从南城总院扩展出虎门、怀集、清远、贝壳美牙等5个院区,建筑面积超一万平方米,注册了8项商标和21项专利,成为东莞口腔医疗市场的重要力量。
但现在,官方说它的名字不合适。
一个有趣的问题浮现了:当初核准的时候,这个名字合不合适?如果合适,为什么现在不合适?如果不合适,当初为什么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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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让名?
答案藏在2026年3月5日。
这一天,东莞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莞城医院和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共建“东莞口腔医院”。东莞将拥有第一所公立口腔医院,补上长期没有公立口腔医院的短板,方向完全正确。
但问题是:规划中的公立医院要用的名字,和已经存在了9年的民营医院,一模一样。
矛盾由此激化。
事实上,名称争议在2025年就已浮出水面。当年东莞“两会”期间,有市政协委员明确提出,应“督促民营‘东莞口腔医院’进行名称变更,避免与未来的公立‘东莞口腔医院’混淆,防止误导患者,为公立口腔医院的命名扫清障碍”。
“扫清障碍”这四个字,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公立医院尚未建成,先要求民营把名字让出来。
“登记在先”原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明确:同一名称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登记在先的为第一名称。登记在先,权利在先,这是规则制定的本意。
只不过这一次,规则的守护者想要推进自己的新项目,而旧规则里受保护的那个名字,恰好挡在了路上。
这个次序,决定了一个根本性的是非判断。
更有意思的是,莞城医院与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合作共建“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细节、实施路径等核心内容尚在进一步完善中”。换言之,公立的“东莞口腔医院”还只存在于会议公报上,连正式执业登记都未完成。这边还没出生,那边却被要求改名。
卫健委能这样做,底气来自第四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但由同一个机关来行使“纠正权”,推翻自己9年前的许可,这个操作的法理基础有多牢固?
杭州的另一种解法
这种因医院名称引发的争议,并非东莞独有。但不同的城市,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杭州口腔医院,同样是一家民营口腔专科医院,同样挂着“杭州”市名。2022年底,据浙江电视台《经视新闻》报道,它因名称含“杭州”二字,被公众质疑误导患者、公私不分。
面对同样的质疑,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给出的答复令人意外:带有“省、市、区”才算行政区划名称,而“杭州口腔医院”没有那个关键的“市”字,就不算行政区划名称。因此,合规。
一字之差,两重天地。
东莞口腔医院的处境与杭州口腔医院几乎完全一致:名字里都用了市名,都没有“市”字,都是民营机构,都经过了官方核准。但杭州选择了维护行政许可的稳定性,东莞却选择了一纸通知要求改名,让名于一个尚在筹备的公立项目。
同样的规则,同样的情境,结局却完全不同。这背后,究竟是规则在起作用,还是执行规则的人在起作用?
网友怎么看?
围观的吃瓜群众大致分为三派。
第一派:这名字确实容易误导人。
民营医院叫“东莞口腔医院”,名字太“公立”,容易让患者误以为是公立机构。有人问:挂了这么有公信力的招牌,定价能像公立医院一样守规矩吗?如果不能,对冲着“东莞”二字去的患者是否不公平?
第二派:凭什么让人家改?
这批人更看重“先来后到”。名字当年是谁批的?既然批了,凭什么说收回就收回?有人直言:“谁规定民营不能叫这个名字?如果有规定,那之前批的人应不应该追责?”这种朴素的愤怒里,藏着人们对“翻旧账”的不信任。
第三派:别争了,换个名字。
不站队,只出主意。有建议称,公立的叫“东莞市口腔医院”(加个“市”字),民营保持“东莞口腔医院”,自然区分。也有人建议叫“东莞第一口腔医院”、“东莞市公立口腔医院”,不必抢名。还有人想得更干脆:给民营适当补偿,把事了结。
三派各有其理,但有一句话点破了天机:“改了名字,大家都知道它是民营医院了。”这话的潜台词是:很多人默认民营不如公立靠谱。这种偏见,恐怕才是所有民营医院甩不掉的包袱。
按需行政
这里面有个问题绕不过去:如果早就违规,为什么当年批了?如果是后来才违规,那法律法规有没有变?
第四十一条一直都在那里。不是法律变了,是情况变了。当“东莞口腔医院”只是一个普通民营医院的名字时,没那么扎眼;但当“亲儿子”“东莞口腔医院”要出生时,这个名字就显得碍眼了。于是,一条从未被严格执行过的老条款被翻出来,给使用了9年的名字扣上一顶“违规”的帽子。
这不是依法行政,这是按需行政。
民营医院围绕这个名字投入了多少?广告费、口碑、患者记忆……都凝结在“东莞口腔医院”这六个字上。现在说要换,这些投入谁来赔?
退一步说,如果官方铁了心要收回这个名字,也不是不可以。但至少应有一个公平的补偿机制。9年的积累,不是一纸通知就能抹平的。这叫“信赖保护”;企业基于对政府许可的信赖进行了投入,政府不能说翻脸就翻脸。真翻了,也得给补偿。
没有补偿的征收,在任何尊重产权的社会里都是不允许的。这一点,和医院姓“公”还是姓“私”无关。
这件事,无论如何落幕,都会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合法存在了9年的市场主体,是否应该为一个仍在筹备中的规划项目让出自己的名字?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乎的不仅是东莞对待民营企业的态度,更可能成为整个行业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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