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创新采用边鉴定、边调解工作模式,在启动鉴定程序、尚未选定鉴定机构前,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实现免鉴定、快结案、零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该案中,原、被告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原告受伤住院后,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并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司法鉴定。
承办法官摒弃“先鉴定、后调解”传统流程,在启动鉴定程序的同时同步开展调解工作。法官结合法律规定、类案标准与鉴定规范,为双方测算合理赔偿范围,释明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耐心疏导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在选定鉴定机构前达成一致,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原告当庭撤诉,案件圆满办结。
此举既为当事人节省鉴定费用、大幅缩短处理周期,又避免冗长程序,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彰显司法高效与温度。
桦甸市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推广鉴调同步、以鉴促调机制,灵活运用调解与释法明理,高效化解基层纠纷,让公平正义更快、更暖抵达群众身边。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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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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