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某科技公司员工张某入职刚满一年,因上班吃早餐与老板发生争执,随后被微信通知“不用再来上班”。张某认为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结清工资并支付相应经济赔偿。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张某遂向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定,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支付张某工资及补偿金8000余元,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一次性了结。提醒:用人单位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要注意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公示到位。
来源 第一现场、红星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