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本报讯(记者 吴娜)距离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仅剩2天。尽管骑行人头盔佩戴率已普遍提升,但“如何挑选合格头盔”“不戴头盔有何风险”“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仍是不少市民的知识盲区。
昨天下午,北京公安交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等部门举办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来自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现场为市民解读条例关键内容。
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民警王福磊解释,有三种情形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一是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二是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三是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罚款金额虽不多,但真正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镇胜提醒,自5月1日起,不戴头盔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更可能在事故损害赔偿中使骑乘人承担不利后果。
他解释,即使不戴头盔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如事故责任在对方),但一旦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造成本可避免的死亡、残疾或伤情加重,这部分“扩大的损害后果”将被认定为骑乘人自身违法行为所致。在民事赔偿中,由轻伤升级为重伤所产生的额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法院可能不会判令事故责任方承担,只能由骑乘人自行承担。
一顶头盔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吗?这是不少骑行人的不解。对此,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韩鹏达给出了一组数据: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时,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则能降低60%至70%的头部重伤和死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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