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安公安】
关于加强福安中心城区
停车秩序管理的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环境整治,规范停车秩序,缓解 “停车难、乱停车” 问题,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兼顾民生便利与执法温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安城区实际,现就规范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温馨提示如下:
一、明确严管区域
中心城区中兴路、解放路、冠后路、金山路、富阳路、栖云路等主次干道,以及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周边路段,均列为停车秩序严管区域。严管区域内(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违规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公交站点及路口禁停区域停放车辆。
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在停车场或路内停车泊位内,按标志标线顺向、按位、有序停放,不得跨线、逆向、占道停放,不得妨碍车辆与行人正常通行。
二、优化停车举措
实行夜间便民柔性停车管理举措。针对城区老旧小区停车资源紧缺现状,在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周边次干道、背街小巷,允许车辆每日22:00至次日7:00,单排顺向有序临时停放车辆。夜间临时停放须严格遵守管控要求,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盲道及人行横道,不得在公交站点、交叉路口等关键区域停放,不得妨碍正常通行。对夜间临时停放车辆,经劝导提醒后,车主应立即配合驶离,统筹规范停车秩序与通行安全,做到便民与管理兼顾。
三、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为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启用车载违法视频取证设备,对严管街:中兴路、解放路、冠后路、金山路、富阳路、栖云路全线;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周边道路,以及广场路、新华路、世纪大道、天马大道、福新路、棠兴路、鹤山路等路段;消防通道、人行横道、公交站点、路口等禁停区域纳入抓拍范围。设有违停固定电子监控路段如下:
违停抓拍固定电子监控路段
点位
点位
1
新华北路永辉路段
26
前进路交通局段
2
新华中路医药公司门口
27
新华北路(嘉都华府)
3
新华南路地税门口
28
新华南路公交公司路段
4
栖云桥(鹤西路路口)
29
察阳路
5
栖云路(罗马广场)
30
兴业路与工业路交叉口
6
鹤祥路
31
阳泉路
7
解放西路
32
富阳桥与富阳路交叉口
8
金山南路义乌市场路段
33
金湖路与富春北路
9
新华南路(棠发洋路口)
34
棠旺路与棠兴路交叉口
10
棠兴路行政中心路段
35
富阳路海峡银行
11
福新路瑞景小区路段
36
广兴社区海峡银行段
12
中兴东路
37
冠后路邮政储蓄银行路段
13
湖滨中路
38
闽东医院
14
金山南路
39
中兴街
15
烈士塔
40
新华南路车站门口
16
附小路段
41
解放路富春大酒店
17
工业路(香樟院南区)
42
会展门口
18
富春公园后门
43
鹤山路新华南路
19
体育场门口
44
上街岗亭至后垅交叉口
20
王基岭加气站
45
车站口
21
学院路工业园区
46
世纪大道鹤山路
22
富春北路路段
47
金山街工商银行门口
23
街尾电力大厦
48
鹤山西路
24
湖滨西路
49
城荷路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门口
25
湖滨北路与京都商贸城路口
50
中兴西路
聚焦群众反映违停车辆集中区域,一般通行路段采取循序渐进治理,以劝导引导和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管控力度。
坚持教育优先、处罚为辅。对违停后及时驶离的,予以温馨提醒,不予处罚;对多次违停、占用消防通道、拒不配合管理的,依法采取处罚、拖移等措施,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文明停车彰显城市文明,有序交通需要全民共建。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共同维护中心城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8日
供稿:交管大队
编辑:林杰
校对:王誉洁
审核:缪君勇
审批: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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