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业务员宣称保险产品可以“随时存取”,实际上资金需长期锁定。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百万元保费的保险纠纷案引发关注,该案揭露了行业中需求错配与销售误导等乱象。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条款。记者注意到,监管部门正持续加强适当性管理,对保险销售提出刚性约束。
销售误导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某公司经营者李先生希望手头的现金既能随时支取,又能通过理财获得收益。北京一位保险业务员向他推荐了一款分红型年金险,称其不仅随时存取,收益还远超定期存款和长期国债。按照保险约定,首年缴纳保费200万元,五年计划总投入1000万元,从第6年开始,每年领取42.3万元的养老金和分红。投保几个月后,李先生才发现保险合同中从未提到保险本金可以随时存取,若彼时退保只能拿回112.8万元的保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
聊天记录显示,业务员用“五年缴费期”偷换了“五年领取期”的概念,促使李先生签了合同。综合全案证据,法院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行为构成欺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同时判决保险公司退还李先生2000010元的保费。
有保险代理人指出,该案中,业务员明知李先生短期理财的核心需求,却推荐长期锁资产品,这本身就是需求错配。另一方面,业务员作出“随时存取”的承诺,与实际合同条款严重不符,属于典型的销售误导。
泰康人寿、阳光人寿分支被罚
此案并非孤例。近日,因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等,泰康人寿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今年2月,因保险销售过程中使用存在误导陈述的宣传材料等,阳光人寿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78万元。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金融机构销售的保险产品也适用该办法,应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和财务支付水平评估等。
有保险公司梳理了投保注意要点:不信口头承诺,以合同为准;不盲目信任熟人,投保前查清产品类型、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等;坚守自身真实需求,拒绝“需求错配”的产品,不被业务员的催促或人情绑架;妥善留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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