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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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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亏空本质上仍然是制度失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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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这么狠仍然国库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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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古代天子坐拥四海,天下财富供于一家一姓,缺钱了就铸币、开矿,为何国库还会频频亏空?
其实无论是秦制帝王还是现代社会,国家财税政策的政策是需要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即便是秦制帝王也不能缺钱就印,货币超发甚至滥发,只会造成货币体系崩溃。
关于这点,明太祖朱元璋早已给出了历史教训。
洪武八年朱元璋发行大明宝钞,规定一贯钞=铜钱1000文=白银1两,但由于缺乏基本经济常识,在没有准备金的情况下,将宝钞当成了提款机,肆意滥发。最初每年发行500多万锭,到洪武二十三年,仅一年就发行了1000多万锭,通货膨胀严重,此时一贯钞仅能兑换250文。再后来到了弘治年间,一贯钞就只能兑换1文了,嘉靖时期,大明宝钞沦为历史的废纸。
可见即便是帝王,不按基本法办事也是不可长久。
笔者最喜欢的三部历史剧,也都是围绕着国家缺钱展开。
《大明王朝1566》开篇,嘉靖四十年正月御前财政会议,几大利益集团最终讨论下来的结果是大明王朝亏空1400万两,东南抗倭,北御鞑靼,户部连粮饷都凑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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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王朝》中,以康熙四十六年黄河水患为背景,当满堂皇子臣工在商讨救灾之策时,八阿哥提出当务之急是“调粮拨款”,但四阿哥清点户部存银发现国库仅余50万两,堂堂大清已然无粮可调,无钱可拨。
而《走向共和》的背景就是慈禧的清漪园工程建设、李中堂北洋水师军备更新和张香帅汉阳铁厂改造都急需资金,但晚清财政已经捉襟见肘,僧多粥少局面下各方势力的相互博弈。
影视剧中的一些情节或许有艺术的夸张和渲染,且主要聚焦在国家财政层面,但钱不会凭空产生,在财政系统中,底层百姓既是财政运转的最终承担者,又是财政危机转嫁的直接受害者,因此相比于影视剧中的艺术加工及没有拍出来的底层视角,真实的历史只会更加残酷。
历代国库空虚的背后,绝非士绅与刁民拒不交税,而是无数贫民富民的血泪挣扎。
对于绝大部分没有详细了解社会财政经济的历史爱好者而言,可能无法认识到社会个体的纳税与国家整体财政的深层次关系。
尤其是在说起明代税赋时,有人可能会拿出黄仁宇先生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的结论,认为有明一代政府税收偏低,由此脑补出 “明代轻赋、百姓安乐” 的虚假盛世:朝廷税赋较低,向百姓征收的赋税少,而国库支出较多,收支失衡,由此亏空,正好形成闭环,从而得出大明百姓生活还是不错的这样的一些谬论。
但故事的细节是经不起推敲的,征收赋税是否真的少?因何支出的多?百姓生活到底如何等问题依旧无法解答。
本文主要从底层视角展开,就明清时期(以明为主)国库亏空原因和百姓承担的沉重负担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打破沉浸在秦制国家宏大叙事中,对底层百姓实际被碾压盘剥毫无同理心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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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失败带来国库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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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政府的财政收入,站在整体国库数据的角度,我们可以抛开复杂的本色、折色及各类名目繁杂的税赋,单看整体收入。
由于王朝由兴到衰税赋情况略有不同,明代我们以万历年间数据为参考,采用黄仁宇先生的赋税收入3700万两为准。而清代税赋收入历朝差距较大,顺治时期,税赋收入约为2100万两;到乾隆时期,财政收入为6000~7000万两;而到了清末,财政收入从光绪二十年的7500余万两到宣统三年的2.96亿两,短短十几年间增长了近3倍。虽然清代历朝收入有所差异,但不同时期有不同支出,依旧无法改变长期赤字局面。
从明清时期财政支出来看,军事、皇室、官僚的三重压榨和无节制支出是造成赤字的根本原因。
无论明还是清,军事都是朝廷财政的吞金兽。
明代九边重镇的常例粮饷、战时军费及军事工程等费用支出日益增多,隆庆年间九镇年例银超过281万余两,而万历二十三年就达到357余万两,虽然例银不断增加,但军士的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饷银被苛扣、折色发放以至食不果腹的情况屡见不鲜,时人感慨“戍守按伏,举皆菜色,荷戈枵腹,披甲可怜之状,真有耳所不忍闻,目所不忍见者矣”。
除了正常的例银外,额外的战争费用更是所耗甚巨。尤其是明代后期,战争频仍,军费急剧膨胀。万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三大征,累计耗银1200余万两(大司马按:跟万历个人挥霍掉的数千万两相比其实不值一提);万历四十六年至天启七年十年间,对后金的战费用银6000多万两。
万历三大征的总军费
还不及万历赐给福王的钱多
再加上军事建筑的维修建设,每一次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嘉靖二十五年总督翁万达修“大同之东路,宣府之西路西阳河等极冲之地”边墙,用银37万两。次年五月,又奏请再修“大同西中北,宣府中北东各三路”边墙近800里,计划用银60余万两。
加上其中的一些虚报、贪墨情状,军费的亏空情况就日益严重,嘉靖年间官员林燫曾言“国家经赋所入者,不过二百万,而九边之费,岁且三百万矣”,其赤字现象可见一斑。
当然,清代的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据《清代军费研究》一文,鸦片战争之前朝廷的军费开支总额约在7亿两以上,年平均约在400万两左右。而清后期更是战争频繁,据相关学者统计,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耗费约4亿两,超过了鸦片战争之前清代历年总战争支出和的一半。左宗棠西征期间,每年需饷银六百余万两,再加上出关粮运经费每年约计二百万两,一年共需军费实银八百万两。且不说军费之外还有一系列的战争赔款,每一笔都是巨大的负担。
在秦制社会里,所有的成本和风险最终都会被分摊到大明或大清的每一位百姓身上,在宏大叙事的背后,都是无数生民在负重前行。北宋以后,为了维稳不惜降低军事效率,军事上的无能和浪费仍然要归因于皇帝的集权。
如果说不正常的军费支出还有“保家卫国、守护和平”的理由来争辩,那上层皇室和官僚的挥霍和盘剥,不知该用何种理由洗白。
以明代为例,由于皇帝群体整体素质较低,在花钱享乐上面更是挥霍无度。以“四季常服不过八套”的嘉靖为例,单修宫建观一项就所耗不菲。
《明史·食货志》记载“世宗营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为汰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其后增十数倍。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军称之,岁费二三百万。其时宗庙、万寿宫灾,帝不之省,营缮益急。经费不敷,乃令臣民献助;献助不已,复行开纳。”每年二三百万的营造费用仅为了满足皇帝的一己私欲。甚至在工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向户、兵、礼等部借银数十万两以筹集工费。
而清代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前后耗费白银2000万两,这些为了满足皇帝个人私欲的支出最终也都是由国库买单。
在大明王朝,除了皇帝本人外,“食禄而不治事”的朱家子孙们也是一个巨大的财政累赘。
朱元璋在分封藩王之时就为他的子孙后代谋划了一条舒适安逸的路,其规定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钞千四百贯。郡王诸子年十五,各赐田六十顷,除租税为永业。而当时正一品官员月米87石,一年下来才1044石。除岁禄外,还有锦、丝、罗、绢、布、马料草、缎匹等。
在洪武时期,亲王、郡王以下的男女人数大约为58人,永乐年间,增加为127人,而百余年后,到了正德年间,据谱牒记录,此时全国的宗室已有10万余人。
仅以山西为例,嘉靖时期户部都给事中就上书谏言“及查天下粮额岁率不给,如山西晋、代、沈三府岁用禄粮九十五万六千有奇,而岁派不过八十四万二千余石”,此时整个山西的财政收入都不足以覆盖当地宗藩的支出。
这些贪图享乐的宗藩们的日常生活皆来源于对底层百姓的剥削,成化二十年就有官员奏报:西所属府、州,三府散居,其间郡王、将军、县主、乡君,仪宾吉凶礼费皆出于民。
一边是宗藩们无限膨胀的欲望,一边是百姓举步维艰的生存压力,这帮天皇贵胄对底层的压榨剥削可见一斑。山西巡抚甚至发出“大同苦宗室甚于苦虏”的哀叹。
而据徐光启计算,“(万历三十二年)宗室见存者不下八万”(据《明神宗实录》记载,大学士李廷机、叶向高题称:万历三十三年,《玉牒》宗支共一十五万七千余位),每年所需禄米2384万石,宗藩俸禄支出已占全国收入的84%。而十年后,理论计算全国宗藩岁禄所需3075万石,全国财政收入已经无法供给宗藩岁禄。
古代官僚对于财政收入的吸血,主要体现在高额的薪资待遇和贪污腐败两方面。不过把社会从自治体系变成官僚体系本身就是皇帝加强对社会控制的行为,而且官僚权力的肆虐归根结底是帝国权力不受限制所致,所以官僚贪腐的锅大部分仍应归到皇帝制度头上。
在清代为了防止官员贪腐,雍正设置养廉银制度,试图高薪养廉,但无论是官员的正常薪资还是额外的养廉银,都需要由国家财政买单,据统计,乾隆年间官俸支出(含养廉银)每年达三四百万两,占财政总支出的 15%~20%。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当权力没有合理的约束,掌权人的贪欲就会被无限放大。
以清朝为例,据牛创平在《清代一二品官员经济犯罪案件实录》中统计:“(清朝)涉及一二品官的经济案件为108件,被判刑的一二品官员多达157人”,其中死刑立决的68人,死缓(斩、绞监侯)的47人。如山西巡抚苏克济,自康熙四十六年至康熙六十年勒索贪污共计白银四百五十余万,数额之大令人瞠目。
嘉庆十年新任广东巡抚百龄赴任时,号称路费不足,但到任广东后,三年间贪污所得"临行用运夫二千余名”,任期不足一年就买房6处,买地5000余顷。道光年间,刘彬士署任浙江巡抚后,“自言‘穷翰林出身,住京二十余年,负欠不少,今番须要还债。因此人咸谓之饿虎出林,急不能待。”官员贪腐可见一斑。
支出不断增长的同时,财政收入却因特权阶层的侵蚀而持续流失。明清两代都存在庞大的特权免税群体,宗室、官僚、士绅占有大量土地却享有免税特权,导致可征税土地面积不断缩减。可惜的是,士绅经过秦制的长期驯化,没有彻底瓦解秦制的魄力,所以虽然能给一些贫民提供庇护,接受他们的土地投献,为他们减少赋役,但对皇帝将因此少收的部分转嫁到其他还没有逃亡的平民头上却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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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残全社会来解决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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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亏空,所有人都知道无外乎开源和节流两项,但对于秦制皇帝而言,节流让利是绝不可能的,只能在开源上做文章。但关于财政开源,《大明王朝1566》中江南富商沈一石的遗言便戳破了当权者的谎言——“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便掠之于商。”
在几千年的秦制时代,无论统治者们如何变化花样,最终所有的财政赋税承受者都是人民,包括贫民富民,当底层实在无力承担时,便开始掠夺商家大户;商财已尽,便夺之于官。从古至今,莫不如是。
为了能弥补亏空,统治者只能“苦一苦百姓”了,悲哀的是底层百姓们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崇祯年间的辽饷、剿饷、练饷三项加派,每年达 1600 万两白银,远超正常田赋总额,部分地区的百姓“一年劳作所得,不足缴纳赋税”。除了一些高额赋税徭役,还有各种名目的杂税,如“屯田、半积赎银、抽扣工食、优免丁银、税契、马夫、典铺等”,以至“食草根、树皮,饿殍遍野”现象时有发生。
万历时期,据官员上报,“至今如太义里则四甲、五甲,尽逃绝无一户也,蒲村里则一甲尽逃绝无一户也,三水里则七甲尽逃绝无一户也”,大量人口在重赋之下,要么饿死,要么只能选择流亡,整个县城“无完里,无完族,无完民”。
“嗣后岁岁加派,今年加2厘,明年加3厘,因事而派,事已而派不去,日加一日,则日重一日,迄今则每亩8分3厘,连加耗科索,则每亩一钱余矣。计地1顷,条鞭10余两。夫1顷所出,除人工食用外,岂能办银10余两乎?是以富者不得不贫,贫者不得不逃。”崇祯四年,当朝廷第四次加派辽饷时,兵部给事中刘懋上疏奏报了家乡陕西的情况,这也揭露了统治者们是如何一步步盘剥掠夺这些被当作耗材的百姓的。
《明代正德年武功县宋氏军户农民家庭生产结构与赋役构成的微观解析》一文中,详细论述明正德年间陕西武功县一名军户家庭五口人(父母加三个儿子)一年需要缴纳赋税包括:粮食1130.04斤;棉布2.72丈;丝锦重1两2钱,折收商税4.75贯;丁赋包括食盐钞39.06贯,其他合计折银1两2钱9分,这还不包含无偿服丁役、兵役和徭役。赋税之重,生计艰难,苦不堪言,最终宋氏军户两个儿子也只能被迫流亡,以古观今,实在唏嘘。
并且随着白银货币化进程加快,银贵钱贱现象严重。清代实行银、钱并行的货币政策,日常百姓生活交易还是以铜钱为主,但是在缴纳赋税时却是以银两计算,虽然朝廷规定一两银子兑换一千钱,但在进入王朝中后期,白银涨价,铜钱迅速贬值。
以湖南为例,道光四年,“市价银九钱上下易钱一千”,道光十七年,“每钱一千文合纹银七钱”,到了道光二十六年,“市价每千钱合银五钱二三分”,相当于1900多铜钱才能兑换一两白银。据《湘潭县志》记载,“至道光中漕米石当用钱二万以上,而米石不能售二千,乃至或三石财值银一两”,相当于粮户向上缴纳1石漕粮,实际需要花费粮米30石以上。
咸丰时期发行咸丰大钱其原理亦是如此,到最后当十的大钱只能兑换制钱两文,百姓手里的钱被迅速稀释贬值,“罄从前十日之资,不能供此时一饱之费”,底层生活愈加贫困。
当底层小民被敲骨吸髓,盘剥殆尽后,朝廷就将目光放在了商人身上。明初因摧毁了商业,对商税并不重视,所定税额为三十税一,但当农业税收枯竭时,统治者们便开始将目光放在了商人身上。
宣德年间,因钞法不通,财政吃紧,朝廷将门摊税加五倍,并且开始征收各项杂税,《明史·食货志》记载了各项杂税名目:天津店租,广州珠榷,两淮余盐,京口供用,浙江市舶,成都盐茶,重庆名木,湖口、长江船税,荆州店税,宝坻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除了房号税、门摊税、城门税、塌房税、关税、交易税等常见税目外,屠户需要缴纳屠猪税,娼妓缴纳脂粉税,各类税目种类繁多。
并且为了让百姓征缴赋税,官员们还会采取各种手段,如万历时期莒州官员发明了“风搅雪”(用竹片和木板交杂笞打)、“脑箍”(用绳索束人头,用木条绞绳索,使对方头部承压、眼珠凸出而昏厥)等酷刑催缴。
明中晚期,随着财政亏空的日益加重,矿监税使四处搜刮。山东临清作为京杭大运河上重要的商品转运通道,万历年间,税使在临清各城门、码头、路口增设关卡,横征暴敛,一时间“中人之家破者大半”,临清关往年客商由38人降至2人,河西务布店由160余家降为30余家,缎店、杂货店等关门数量均在2/3左右,原本繁华的商业重镇一下变得十分萧条。
除了商人,普通的手工业者乃至乡野小民也都在剥削范围内,“穷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一时间“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另外由于税目众多,重复征税现象愈加普遍,“商之所以愈困也”。繁重的税负下,大量商铺倒闭,商业活动停滞,商人苦不堪言。
当然,相比于巧立名目的征税,直接利用权力合理化的籍没家产就显得更加暴力。万历年间的矿税太监对城市富商、铺户、行商随意罗织罪名,查抄资产,勒索白银,商人破产者不可胜数。
崇祯时期,面对内忧外患,朝廷也有官员请奏皇帝,查抄江南富户以充军饷,只不过后来遭到其他官员阻止方才作罢。到了清代,朝廷更是将盐商、洋商视作 “备用财源”,两淮盐商每逢国用不足,即被强令捐输,不奉行者即以“欠课”、“违例”抄家籍没。
清末广州十三行巨商首富潘仕成因盐务亏空问题,最后被朝廷下旨抄家,巨额家财没产入官。当时英国摄影师看到潘仕成的落魄遭遇后,在日记中写道“值得引以为鉴的是,在中国太富有是非常危险的,潘的园林,一个美丽超凡的地方,就这样被广州这个排外和排异教的社会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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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对民生疾苦的理解
一般只聚焦于贫民而忽视富民
当民脂民膏被榨干,商业利润被搜刮后,统治者们便开始将矛头对准内部官僚集团,一来为了树立典型,彰显皇上依旧圣明,只不过是被贪官污吏所蒙蔽,现在明正典刑用来堵住悠悠众口;一来则是觊觎这些官僚口袋中的银子,查处几位贪蠹又能有一些财政收入。
如《大明王朝1566》电视剧中当大兴、宛平两个县有灾民流出时,嘉靖立即下令抄了两个县令的家一样,一来给百姓们一些心理安慰,一来抄家赃款用以赈灾。上位者这种混淆视听、自我欺骗的把戏几千年来在这片土地上不断上演。
如《红楼梦》原型的江宁织造曹家因亏空问题在雍正时期被查处抄家;乾隆二十七年,浒墅关监督安宁被抄;乾隆四十年,四川松岗站员通判冀国勋被查出亏短军需,迅即被革职,“所有冀国勋任所原籍费产,严行查抄,并将北路总理知府王立柱革职,将任所及在京费产一并查封,以备抵补冀国勋费财之不足”。
据相关学者统计,在清代抄家案种,因亏空而被抄的案例数量多达837例,位居抄家罪由之首。
而这些抄家资产,大部分也是输解宫中,一部分还归藩库,一部分沦为皇帝私产。可见皇帝也知道官员的贪腐是源自自身的无限权力,肃贪是缘木求鱼之举,还不如把贪官当成备用财源,让贪官结怨百姓,自己却坐享其财。
如乾隆年间抄没云南布政使钱度家产,所得白银2.9万余两,其中1.3万余两被拨交藩库;查抄甘肃冒赈案中蒋全迪等人家产16万余两,亦全部上交藩库。但查抄王亶望4700余两黄金、查抄原任福建臬司钱受椿家产黄金2770余两、查抄闽浙总督伍拉纳家产黄金700余两等,悉皆充归内务府。在以君为主的掠夺体系下,即便是官僚,也只不过是可以随时被用来牺牲的工具。
电视剧终归是艺术作品,以古观今,财政亏空的背后是秦制王朝支出失控、收入流失与制度缺陷的三重困境,而弥补亏空的过程,则是统治者对民、商、官的三重无限掠夺。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就赋税问题提出了著名的“黄宗羲定律”,历史上每次赋税改革后,百姓的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会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大抵如此。
人民既要缴纳正赋,又要承担附加税;既要完成徭役,又要忍受盘剥;既是被高额税费吞噬的债务人,又是国家崩溃时的最后牺牲品。几千年以来,制度缺陷造成的财政压力,经过层层转嫁,最终全部落在百姓肩上。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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