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间,恒力石化(600346)发布关于重要子公司被美国财政部列入SDN清单的公告。恒力石化强调,美国财政部此次将恒力炼化列入SDN清单的决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系单边制裁行为。
根据公告,恒力石化关注到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于当地时间4月24日发布2020年1月10日第13902号行政命令(针对伊朗其他领域的制裁措施)通行许可证V授权终止涉及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的交易,主要内容为:
(a)除本通用许可第(b)款另有规定外,所有根据第13902号行政命令(E.O.)禁止的交易——这些交易通常与涉及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股权的任何实体的业务清算相关且属必要交易——均须于2026年5月24日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前完成授权。但需特别说明:向被冻结账户付款必须转入位于美国的、具有利息收益的被冻结账户。
(b)本通用许可证不授权进行任何根据第13902号行政命令(E.O.13902)被禁止的交易,包括涉及根据该行政命令被封锁的任何个人(但本通用许可证(a)款所述被封锁人员除外)的交易,除非获得另行授权。
恒力石化发布澄清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循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公司从未与伊朗发生任何贸易往来,原油供应商均承诺并保证所供原油原产地不属于美国制裁范围。”恒力石化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生产装置保持高负荷稳定运行,原油加工、化工品生产与销售均有序进行,“公司现有原油储备充足,满足未来3个月以上所需原油加工量,且原油采购业务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接下来,公司将继续通过人民币结算原油采购渠道,采用战略储备与市场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原油采购业务结算的多元化和安全性。”
“本次涉伊制裁仅限于恒力炼化及其下属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恒力石化表示,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未在美国开展业务,在美国也不存在任何资产。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立即启动专项合规应对机制,已聘请国际专业的制裁合规法律服务团队,系统评估应对路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力争取早日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美国财政部此次将恒力炼化列入SDN清单的决定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系单边制裁行为。”恒力石化强调,公司坚决反对这种无视事实、违背国际经贸规则的无端指控与非法单边制裁,并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责编:彭勃
校对:刘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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