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通州警方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电瓶盗窃案。民警透露,该起案件因事主未锁车、未锁电瓶盖,导致窃贼轻易得手。
4月21日7时许,通州公安分局张家湾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女士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电瓶不见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工作,民警发现李女士的电动自行车车身完好,没有任何撬砸的痕迹。通过询问得知,李女士4月20日18时下班后,便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单元楼门口,既没有锁车身,也没有锁电瓶盖,想着“就停在自家楼下,应该没事”。可没想到,正是这个“侥幸心理”,让小偷钻了空子。
为尽快锁定嫌疑人,民警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并调取了事主周边公共区域监控视频。视频画面显示,4月21日凌晨4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李女士的电动自行车旁短暂停留,车上下来一名男子,作案后迅速上车逃离现场。
围绕这一线索,民警迅速开展研判,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吕某(男,41岁)的身份及作案车辆信息。4月21日16时许,民警在马驹桥镇一商店门口成功将吕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后备厢内,当场起获了被盗的电动车电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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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嫌疑人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后备厢内,当场起获了被盗的电动车电瓶。通州警方供图
从李女士报警到嫌疑人落网,通州警方仅用9小时便实现 “人赃俱获”。经了解,吕某当天凌晨驾车路过该小区时,见单元楼门口有多辆电动车停放,便逐个查看是否有未锁车的情况,发现李女士的车辆毫无防护后,便顺手实施了盗窃。当日,吕某因盗窃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回顾这起案件,民警直言吕某没有任何高超的盗窃技巧,甚至连作案工具都未携带,仅仅是利用了车主“不锁车、不锁电瓶盖”的疏忽,就轻松得手。如果李女士当时能锁好车或者锁上电瓶盖,这起盗窃案完全可以避免。
事实上,类似的案件并非个例。通州警方此前破获的多起电动车盗窃案中,作案人员都是专挑未锁车、忘拔钥匙、电瓶外露且未上锁的车辆下手。他们往往没有固定作案目标,多是随机游荡、试探性作案,一旦发现车辆防护薄弱,就果断下手,得手后迅速逃离。
通州警方提示广大车主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视频监控的区域,不要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离开车辆时切记锁好车辆、电瓶盖,拔下车钥匙。与此同时,一旦发现车辆或电瓶被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辑 刘倩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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