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某农商行挂出6000万元不良债权,拍卖当天开拍时间从上午10点推迟到下午1点多,而起拍价在开拍前8分钟从6000万元突然降至4000万元。随后不到3分钟,一家成立仅67天、无经营无社保记录的“空壳公司”以4000万元拍得该债权。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公司的实控人竟是执行法院现技术室主任的妻子。担保人认为其中有“定向投喂”的猫腻,起诉要求认定债权转让无效,却被法院以“程序合规”为由驳回。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本文从拍卖程序、法律禁令、利害关系人参与等角度进行分析。
一、6000万债权拍卖,开拍前8分钟突降2000万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
山东临沂一家重工企业,向当地农商行贷款了6000万元。亿利达公司用自己的房产,为这笔贷款做了连带责任担保。
后来重工企业还不上钱了,农商行把重工企业、亿利达公司等一起告上了法院。案子很清楚,法院很快判了,要求他们还钱。
可判决下来之后,一直没人还钱。农商行只好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也没什么结果。最后大家商量,把这6000万的不良债权挂到网上拍卖掉。
拍卖公告显示:拍卖时间是3月22日上午10点,起拍价就是6000万,一分不少。
拍卖当天,重工企业的代表和担保人都到了现场。可左等右等,拍卖会迟迟不开始。
一直等到下午1点多,拍卖终于开始了。但大家一看起拍价,全傻眼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拍价从6000万偷偷改成了4000万。
没有任何提前公告,没有任何通知。2000万,说降就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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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67天的“空壳公司”,2分钟拍下债权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拍卖开始后,不到3分钟,这4000万的债权就被一家公司拍走了。
大家去查了一下这家公司的底细,越查越觉得不对劲。
这家公司是2021年1月才成立的,也就是说,到拍卖那天,它刚成立67天。公司没有任何经营记录,没有任何社保缴纳记录,说白了就是一个“空壳公司”。
那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孙某,执行法院现技术室主任张某的妻子。
这个巧合,未免太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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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人起诉被驳回,法院认定“程序合规”
亿利达公司和几位担保人当然不认这个结果。2025年10月,他们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这次债权转让无效。
担保人找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俗称《海南座谈会纪要》)。
这个《纪要》明确列出:受让人是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等关联人,或者这些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法院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无效。
担保人认为,这家公司的实控人是执行法院技术室主任的妻子,属于“政法干警关联人”,债权转让应该无效。
但农商行反驳说:这个《纪要》保护的是国有资产,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不适用这个案子。
执行法院的技术室主任张某也开始撇清关系,说自己对妻子做生意的事“不了解”,而且拍卖是公开的,谁都能参与。
今年2月初,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担保人的诉请。理由是——程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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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分析:2000万的降价,到底合不合规?
这个案子有两个关键问题,咱们一个一个说清楚。
第一个问题:起拍价从6000万突然降到4000万,合法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8条第2款:第一次拍卖时,保留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流拍了,再行拍卖时可以降价,但每次降幅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按这个规定算一下:6000万的80%是4800万。
也就是说,第一次拍卖,起拍价最低不能低于4800万。可这次拍卖直接降到了4000万,比法定最低线还低了800万。
而且就算要调整首拍价格,也必须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这次拍卖既没有提前公告,也没有通知担保人,程序上存在明显问题。
第二个问题:法院技术室主任的妻子参与竞拍,违法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法律上确实明文禁止公务员、政法干警本人参与这类不良债权拍卖。但关于“家属”能不能参与,规定没有那么明确。
《海南座谈会纪要》提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应当认定无效,但没有直接写“配偶”算不算进去。
从法律精神上讲,这种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如果允许执行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直接参与竞拍,那“禁止公务员参与”这条规定就很容易被架空——自己不能上,让老婆上就行了。
但从现行法律的文字表述来看,确实没有明确禁止家属参与。这也是为什么法院一审驳回了担保人的诉请。
不过,这不代表这件事就“没问题”。2000万的降价、2分钟的成交、成立67天的空壳公司、法院主任的妻子——这一连串的“巧合”放在一起,很难不让人怀疑。
五、写在最后:巧合太多,就不是巧合了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
有人说:“2000万说降就降,提前8分钟改价,这是怕别人来不及参与吗?”
也有人说:“成立67天的空壳公司,没有经营没有员工,哪来的4000万?钱从哪儿来的?”
还有人说:“法院主任的妻子,拍的是自己法院执行的案子,这要是没问题,那什么叫有问题?”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相信很快会给出一个说法。
如果调查发现这次拍卖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利益输送,那么涉案人员必须依法严惩。法律的公信力,不能毁在这种“巧合”上。
最后想问大家:如果你是被执行人,遇到起拍价在开拍前突然降了2000万,还被法院主任的妻子拍走了,你会怎么办?你觉得这次拍卖到底有没有问题?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 据山东临沂当地媒体报道及网络公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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