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花椒财经
哈啰出行今年“出尽了风头”。
前阵子,央视“3·15晚会”曝光哈啰旗下哈啰租电动车对外租赁的车辆违规解除限速,违规操作甚至形成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最近,公司又因为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被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进行立案调查。
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出在出行业务上,而是在助贷业务上。
你没听错,哈啰这家出行平台,居然也会给用户放贷。
而且哈啰最近被媒体曝光,旗下贷款平台隐形费用导致利率突破36%的“红线”,而且哈啰的客服还说:爱咋举报咋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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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哈啰旗下贷款平台,利率突破36%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官方新闻平台看看新闻Knews最近报道:
有不少金融消费者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反映,通过哈啰旗下的“臻有钱”平台贷款,在还款时却被以担保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了额外费用。
最终用户的还款实际利率超过了24%的司法保护线,有的甚至贴近或超过了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
报道提到,有用户借款1万元,分12期还,总共还款金额12031.82元,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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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用户在哈啰借款1.9万元,分12期还,还款总额22960元,算下来年利率超过了36%。
大家知道,现在贷款利率的司法保护红线是24%。所以各大放贷平台上显示的综合年利率最高都是24%。
哈啰平台也是如此,平台显示的综合年化利率为4.9%至24%。
但除了利息,平台还收另外两笔钱:担保费和担保咨询费。这两样加起来,可能比利息高出好几倍。
看看新闻Knews的报道中提到,有位用户担保费收了17.48%,担保咨询服务费又收了12%。仅这两项就接近30%。
另外,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规定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个贷业务必须通过统一的“明示表”向借款人展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而看看新闻Knews报道,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借款时哈啰的系统并未提示有担保费的存在,到实际还款时,利息叠加担保费、咨询费等,要还的钱都超过最高利息24%的红线。
02
坐拥8亿用户,6年累计放贷1000亿元
哈啰出行是一家蚂蚁系公司。
工商信息穿透后,哈啰出行的主体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约36%。
上海云鑫由蚂蚁集团100%持股。
蚂蚁集团虽然是哈啰出行穿透后的第一大股东,但哈啰出行目前仍由公司创始人杨磊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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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互联网公司一样,哈啰也认为自己把以用户为中心视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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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网贷业务的行事方式来看,哈啰可能没做到这一点。
哈啰最初给大家的印象是做共享单车的。
但现在的哈啰出行,业务范围已经比最初扩大了很多。目前哈啰不仅有单车、助力车业务,还有顺风车、打车业务。新兴业务还包括哈啰租电动车。
另外公司还跟蚂蚁集团、宁德时代一起,合资建立了小哈换电。再加上租车等业务,以及去年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永安行,规模相当庞大。
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目前哈啰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超过了8亿。意味着一大半中国人,已经是哈啰的用户了。
面对庞大的用户,哈啰很自然地做起了放贷业务。
哈啰的放贷业务名字叫“哈啰臻有钱”。
根据哈啰出行披露,“哈啰臻有钱”上线至今已有6年,累计放款金额已经达到1000亿元,使用服务的用户超过了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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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互联网公司做放贷业务,第一步是要把各种金融牌照集齐。
但截至目前,哈啰出行都没有一张关键金融牌照。不说消费金融这种“稀缺”牌照了,哈啰出行甚至连小贷牌照都没有。
没有小贷牌照,意味着哈啰出行就不能自己放贷,它只能做中介,撮合贷款,也就是助贷。
根据哈啰出行自己披露,平台跟100多家金融合作方合作,累计撮合放款超千亿。
8个亿的用户,用哈啰的目的是骑车、用车,但哈啰转手跟金融机构合作,给他们放起了贷款。
之所以要做这项业务,当然是因为这块业务太赚钱了。
一般来说,在用户支付的综合成本为24%的情况下,助贷平台能够拿到6%至9%;资金方拿到12%至15%。助贷平台在扣除获客、风控、担保风险后,能够净赚3%到5%。
我们也可以用港股上市公司,原360借条的母公司奇富科技的年报对比一下。
2025年,奇富科技全年促成贷款3270.7亿元,在贷余额1260.1亿元。
在这样的助贷规模下,2025年,奇富科技的营收接近200亿元,净利润接近60亿元,净利率超过了30%。
03
放贷监管越来越严,谁在顶风违规?
互联网公司的放贷业务,一直饱受诟病。国内近几年对这方面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格了。
我给大家梳理下这几年行业的一些政策:
2020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必须银行自主风控、自主决策。不得将授信审批、风险核查外包给助贷平台。
2021至2022年:监管严打套路贷、砍头息、暴力催收。严禁变相收费、砍头息、强制搭售保险等行为。
最重磅的是2025年4月发布的《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其中明确利息+服务费+担保费+所有费用合并计入综合成本,不得变相抬价。
而且要求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相关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
今年3月,《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已经发布,将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这里面明确提到: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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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看新闻Knews报道,哈啰平台光是“提额”这一个环节,就需要借款人一键授权同意大约34份折叠起来的协议,这些协议里还包含了个人敏感信息的授权。
就连律师也直言,助贷平台把34份合同折在一起,让用户一键阅读,肯定是违规违法的。原则上可以不视为合同内容,双方都无需遵守和履行。
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曾经通报,针对互联网助贷业务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对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5家平台的运营机构进行约谈。
金融监管总局约谈要求这些平台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切实规范营销宣传行为,清晰明确披露借贷产品息费信息等。
可以看出,即便是接二连三发布的监管规定,持续升级的监管手段,都管不住哈啰这样“敢于”顶风违规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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