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落到吉达的时候,我整个人还是懵的。三十多个小时的折腾,两次转机,腿肿得像灌了铅,腰也酸得要命。四个月,整整一百二十天,我再踏上这片土地,心里头七上八下的,像揣了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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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在沙特这七年,真是一言难尽。当初来的时候啥也不懂,就凭着在国内炒了几年菜的手艺,想在异国他乡闯出点名堂。谁成想,这一闯不要紧,不但开起了餐馆,还阴差阳错娶了五个老婆。沙特那地方,允许男人娶四个,我偏偏整了五个,这事儿说起来我自己都觉得荒唐。可生活就是这样,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这话一点儿不假。
我这餐馆叫“老王餐厅”,在吉达那条街上也算小有名气。二零一六年开的业,最开始就我一个人,炒菜、端盘子、收银、洗碗,全包圆儿了。后来生意慢慢好起来,二零一八年的时候雇了第一个人,是个埃及姑娘,叫法蒂玛,谁想到这一雇,就雇成了老婆。再后来一个接一个,阿依莎是本地人,莱拉是埃塞俄比亚来的,努尔和哈雅年纪小些,都是跟着亲戚来讨生活的。七年时间,五个老婆,凑了一桌麻将还多一个端茶倒水的。
这次回国,不是衣锦还乡,是奔丧。我妈腊月十七走的,脑溢血,说走就走了,连句完整话都没留下。我在太平间看她最后一眼的时候,她瘦得脱了相,脸上的皱纹像干裂的河床,嘴微微张着,好像还在喊我的小名。我扑通跪在地上,哭得像个三岁的孩子。不孝啊,在外头七年,就回过两次,一次是给我爸过六十大寿,一次就是这回给我妈送终。中间那些年,电话都打得少,总觉得来日方长,总觉得他们还能等我,谁知道“子欲养而亲不待”,我这辈子都欠我妈一个团圆。
在老家待了四个月,办丧事、分遗产、跟弟弟拌嘴,鸡毛蒜皮的事搅得人心烦。我爸老了,耳朵背了,说话得扯着嗓子喊,他缩了一大截,像晒蔫的萝卜。我有时候看着他,心里头就翻腾,到底还回不回沙特?那边有五个老婆等着我,有餐馆要打理,这边就剩我爸孤零零一个人,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两头扯着心,跟拉锯似的。
最后还是上了飞机。我心里头安慰自己,说回去看一眼,把那边安顿好就回来。可我心里清楚,这“看一眼”多半又要看上好几年。
吉达的夜还是那个德行,凌晨三点半,热浪裹着海腥味儿往鼻子里钻。出机场等出租车就等了快半小时,埃及司机倒是热情,一路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我一句没听进去,心里头只惦记着餐馆和老婆们。
车拐进那条熟悉的路,远远看见我那餐馆的霓虹灯招牌黑着。我心里咯噔一下,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阿依莎每天傍晚开灯,灯亮着就显着还在营业。现在倒好,黑得透透的,连个火星子都没有。
掏钥匙开门,里头黑咕隆咚,一股发霉的潮气扑面而来。我摸到墙上的开关,按了两下,没反应,电掐了。借着手机那点光,我看见地板上落了厚厚一层灰,走上去脚印清清楚楚。墙上那些中国结还在,只是都蒙了灰,灰扑扑的,像长了层灰毛。“生意兴隆”那幅字还挂着,落款是丁酉年,现在想想,生意兴隆个屁,人都没了,兴隆给谁看?
我往里走,穿过用餐区,拐进后面走廊。厨房乱得不成样子,水池里泡着碗,水都绿了,上面飘着白膜,恶心得很。冰箱门开着条缝,里头散发出一股让人作呕的臭味,一盘剩菜长满了绿毛,看不出是啥玩意了。我忍着恶心把厨房收拾了,洗碗、擦灶台、倒垃圾,干着干着就想起法蒂玛来了。她最讨厌洗碗,每次吃完饭就东躲西藏,但还是每次都洗,一边洗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像念经又像哼歌,那调子我现在还记得。
推开我住的那间屋,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并排摆了两个,床头柜上搁着个白瓷杯,杯底一圈茶渍,干透了,像圈年轮。杯子旁边压着张纸条,我拿起来凑近看,上头歪歪扭扭写着几行英文,拼写错得离谱,但我看懂了——“我们去麦加了,回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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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蒂玛写的,只有她爱拽英文。
我在床边坐下来,腿一软,差点没坐地上。四十一岁的人了,折腾了这么些年,到头来落个啥?五个老婆,一个不剩;餐馆关门大吉;兜里就剩两千块人民币,外带一张返程机票。这叫什么事儿?
我翻开床底下那个旧鞋盒子,里头有张跟我妈的合影,还有本皱巴巴的相册。相册里头是这七年拍的照,开业放鞭炮的、包饺子比赛的,还有跟五个老婆的合影——阿依莎、法蒂玛、莱拉、努尔、哈雅,五个人围着我站成一排,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一个一个说吧。
阿依莎是头一个,沙特本地人,比我大三岁,离过婚带个闺女。她来我餐馆门口站着看了半个月,有一天忽然跟我说“你娶我吧”,我以为她开玩笑,后来发现她认真得很。她闺女爱吃我炒的宫保鸡丁,就这么简单,一顿饭就把自己嫁了。
法蒂玛是第二个,埃及来的大学生,学英语文学的,毕业后找不着活儿,来我店里端盘子。她英语好,帮了大忙,那些跟本地人打交道的破事儿都是她替我挡着。她跟我说“我也想嫁给你”的时候,我正在后厨剁鸡,差点没把手剁了。
莱拉是第三个,埃塞俄比亚人,黑皮肤,大眼睛,笑起来满嘴白牙。她做面食是一绝,揉面擀皮包饺子,一个人顶三个人使。我教她拉面,她两天就学会了,拉出来的面条比我还细还匀。我走了以后,她还撑着开店,还跟别人说“大哥会回来的”。这话她说了几百遍,说到最后自个儿都不信了,可她就是不说别的。
努尔和哈雅是最小的两个,年轻,心里头搁不住事儿。她们最先走的,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打,把东西一收拾,箱子往门口一放,人就没影了。
法蒂玛是最后一个。她走之前把账本整整齐齐码在抽屉里,钥匙搁上头,用纸条包着,写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大哥,对不起,我等不动了。”
我等不动了。这四个字比刀还利索,一刀一刀剜我的心。
法蒂玛等了我四年才等到我娶她,又等了四年等我回心转意好好待她,最后又等了四个月等我从中国回来。她这辈子好像就在干一件事——等我。等到最后,她不等了。不是不爱了,是真的等不动了。
我拿着那张纸条,坐在床边,把她们五个人的手机号挨个拨了一遍。阿依莎的响了,两声,挂了,再拨,关机。法蒂玛的关机,莱拉的关机,努尔和哈雅的直接停机。我把手机攥在手心里,满手是汗,屏幕上那些号码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了。
她们去麦加了。麦加离吉达一个多小时车程,她们是去朝觐了?可朝觐的季节早过了啊。还是专门去了就不打算回来了?那张纸条是什么时候留的?一个月前?两个月前?她们走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是骂着娘走的,还是哭着走的?
我站起来了,腰酸得厉害,扶着床沿缓了好一会儿。窗外头天快亮了,隐隐约约有晨礼的宣礼声从远处飘过来,那调子拖得老长,听了七年,从来没听懂过,但今天听着,鼻子忽然就酸了。
我想起走的那天早上,阿依莎送我到门口。她没哭,就那么站着,两只手抄在袍子里,风吹着她头巾,她眯着眼看我上车。车开了,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她还站在原地,一直没动过。她在等我回头看她一眼,可是我没有。我连头都没回就那么走了,走得干干脆脆,跟个没事人一样。
后来我妈的事一忙,我连个电话都没给她们打。手机丢了是借口,号码找不到也是借口,真要想联系一个人,有的是办法。我就是觉得麻烦,觉得反正要回去,回去再说。
“回去再说”,这四个字比“我等不动了”还要害人。一个是不等了,一个是不急了。可这世上很多事,你一等,它就变了;你一不急,它就没机会了。
我把相册合上,塞回鞋盒子,把鞋盒子塞回床底下。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晨光从窗户缝里挤进来,在地板上画了一道细长的白线。
我走到门口,推开门,晨风吹过来,有点凉,这在吉达倒是稀罕。门口那两棵三角梅红艳艳的,比四个月前高了一大截,花瓣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响。我蹲下来,捡了一朵,放在手心里看了看,红得扎眼。
远处传来汽车喇叭声,街那头有早起的店铺在卸货了。我站起来,把那朵三角梅揣进口袋,转身看了一眼我那黑灯瞎火的餐馆,又看了看手里那张皱巴巴的纸条。
麦加?行,我去麦加找你们。找不着也得找,问不着也得问。哪怕把整个麦加翻个底儿朝天,我也得把话说清楚——不是我不想回来,是我妈走了,我心里头过不去那个坎。
可话说回来,就算找到了,她们还愿意见我吗?
法蒂玛那张纸条上写的是“我们去麦加了”,可没写“等着你来”。也没写“别来找我们”。一个字都没多写,就那么干巴巴一句话,像个句号,画在了一段故事的结尾。
我站在餐馆门口,手里的手机又亮了。我低头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阿拉伯文的,我认了半天没认全,就认出两个词——一个是“麦加”,一个是“保重”。
我愣在那儿,一动不动,像个傻子一样站在晨光里,手里攥着手机,兜里揣着那朵三角梅,心里头翻江倒海。
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中国和沙特,不是七年的时光,而是我就站在你门前,你却把门关了,纸条上写着“保重”,嘴上说着“等不动了”。
你说,她们在麦加还好吗?我要是去了,她们会不会还像从前那样,围着我坐成一圈,听我讲中国的事,笑得前仰后合?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可我想试一试。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得去麦加走一趟。不为别的,就为法蒂玛那句“大哥”,就为莱拉那句“会回来的”,就为阿依莎站在巷口一动不动的那个身影。
她们等我等了那么久,这回,换我等她们。
哪怕等到的,只是一句“你还是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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