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1日印发通知称,《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已印发。纲要中专门设有“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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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坚持陆海统筹、人海和谐,打造特色鲜明、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的现代海洋城市。
一、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加快建设海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鹭江创新实验室、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海工高端装备技术转移转化研究院、厦门海洋生物制品开发利用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海洋微生物菌株库等“蓝色药库”创新载体。完善“技术筛选—中试放大—产业落地”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支持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大力引进国际化海洋高端人才,加快建设数字海洋基础设施,推动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支持开展海洋科考。
二、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环湾串联涉海产业园区、国际海洋科教服务平台等,建强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焕新发展海洋优势产业,开展“蓝色种业”创新行动,构建“育繁推”一体化海洋种苗体系,加快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传统渔业向都市现代渔业转型。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强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关键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海洋领域数智化应用场景,加快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智等海洋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深海产业,积极培育深海遗传资源开发与深海生物制造产业。加强海水资源多元化高效利用。
三、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
实施海洋调查和观测监测,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保护保育海洋珍稀物种,实施蓝湾计划,一体化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加强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健全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编制海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提升海域海岛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水平,推进海洋公共产品品质提升及海域空间立体分层利用,加强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海洋经济空间功能协同与集约高效发展。
四、构筑海洋经济开放新格局
深化厦台海洋融合,推动海洋领域“标准共通、平台共建、产业协作、生态共保”。强化区域海洋合作,推动厦门与沿海城市群在海洋科技、海洋产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深度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推进海洋负排放(ONCE)国际大科学计划,打造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国际协同创新平台,争取新设海洋国际组织,依托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厦门国际海洋周等平台机制,主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和全球海洋治理。
信息来源:海洋知圈整理自厦门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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