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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马鞍山市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材料
报送工作启动!
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和《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所需资料
1.所有申请优待类型均需通过军队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提交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申请,系统中明确的各类附件材料均需上传,省军区系统以外部队通过“递送省军区”功能报送至安徽省军区叶笑松干事。
2.信息系统中尚未采集或者未经组织核验,以及组织核验时间较久、办理期间可能发生变化的信息,比如驻地类型、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功勋荣誉等,需上传必要证明材料(在“其他材料”一栏上传)。
3.符合《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有关条款情形的,须在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其中,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入读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由军人生前所在单位负责提报,其中撤销单位整建制移交地方的,由户籍所在地军分区负责提报和办理;撤销单位善后事宜由军队有关单位代管的,由代管单位负责提报;转隶单位由新管理单位负责提报;信息系统没有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信息的,以手动录入形式填报。
5.信息系统没有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信息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交马鞍山军分区办理。
6.“优待项目行政区域”“申请学校所在地”填到具体县(市、区)。
7.申请幼儿园、义务教育优待阶段的,对照可享受的优待情形,“入学意向”可以多填;申请享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优待的,需在“优待形式”栏中选(填)具体优待类型,涉及中考加分的选取“其他”手动录入具体类型及分数。
8.为便于联系反馈办理进度,承办人联系方式建议填写所在单位负责人手机号码。
二、有关要求
1.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由军分区(人武部)统一向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提供,教育部门不接收其他单位报送的证明信等相关材料。
2.优待信息填报不全,或不符合优待情形的,将予以驳回或退回,相关单位承办人员请及时跟进办理进度。
3.以上材料由军人所在师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按程序组织审核、公示7天后报送。报送时间为4月初至5月25日。马鞍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人武部汇总复核后,分别会同教育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联审。
联系电话:
马鞍山军分区:0555-2429138(地),0581-851138(军);
马鞍山市教育局基教科:0555-2473084;
马鞍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日
内容来源:马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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