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900939 公司简称:汇丽B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58,835.7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45,151.29元,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626,787.32元。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24,245,151.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后,公司并不满足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原有业务属装饰建材行业,经过持续多年对历史投资的亏损企业进行停产、资产清理或关闭清算,逐步摆脱了连续亏损、财务状况恶化的局面,但公司的业务也逐步萎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自有厂房租赁,但因为营业收入规模小,未定义公司所处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有厂房租赁,包括相关厂房在租期内的收租、服务、维护、修缮以及租赁到期后的招租、续租工作。
公司自有厂房租赁业务有关的产品(租赁物)情况详见下表:
其中康桥地区厂房在报告期内的承租人是东驰公司,2025年公司如期取得该年度内全部应收租金。
康桥地区厂房由于位置佳、容积率低,自2011年起开展对外租赁业务以来一直受到租户欢迎。作为奔驰汽车重要的经销商,东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整体承租该厂房,租赁期至2031年12月31日。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崛起和普及对传统燃油车市场造成了深远影响,特别是问界、极氪等中国高端品牌的崛起,正在对以奔驰为代表的传统豪华燃油车形成“降维打击”,东驰公司经营压力与日俱增。虽然自承租以来均如期收到东驰公司租金且有长期租赁合同的价格约定,但东驰公司报告期内多次向公司递交降低租金的申请,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并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免除其2026年度租金增幅。由于降幅有限,报告期后东驰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交降租申请,结合周边区域工业地产租赁市场的情况,为维护公司租赁业务,公司将进一步降低其租金水平,这将影响后续年度租赁收益。
大丰工业园厂房持续招租,但进展不大,截至报告期末,仅有少部分空地出租用作堆场,厂房及剩余空地暂未实现出租。公司会进一步加大大丰工业园厂房招租力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6.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81%;营业成本109.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1%;营业利润6,248.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6.2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5.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8.8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879.29万元,负债总额为2,374.55万元,归属于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7,504.7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6-00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重大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东驰公司承租厂房在剩余租期内租金标准的议案》,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地板公司”)与上海东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驰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标准在剩余租赁期限内进行调减,根据董事会授权,汇丽地板公司已与东驰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租赁合同履行情况概述
2021年10月28日,汇丽地板公司与东驰公司签订了原租赁合同,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201号的厂房自2022年1月1日起出租给东驰公司,租赁期限为10年。有关原租赁合同签订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公告》(临2021-016)。
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给予东驰公司半个月的租金减免约62.26万元。
2025年11月5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免除〈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项下2026年度租金增幅的议案》,同意免除东驰公司2026年度5%租金增幅,仍为每日每平方米2.31元,2027年至2031年度按租赁合同约定标准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42)。
除前述减免及豁免增幅外,东驰公司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均及时支付租金,从未出现拖延及应付未付现象,具有较好的履约诚信。
二、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原因
1、东驰公司2025年销量及营业收入继续减少,新能源转型营销投入仍在高位,尽管其已采取了诸多优化内部管理、调整经销方案、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等措施,但运营成本居高不下,面临经营困难。
2、目前周边厂房租赁成交不活跃,多为分割租赁,且租金价格有明显下降,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确实已显著高于市场水平。另外公司康桥地区厂房还存在单体面积偏大、整租需求少的特点。
三、租赁合同变更的主要条款
汇丽地板公司与东驰公司已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对原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进行调整:
1、原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标准在剩余租赁期限内(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统一调减为人民币2.08元/日·㎡。
2、该补充协议须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相比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预计公司2026年度至2031年度期间,每年营业收入减少约280.85万元、每年净利润减少约209.38万元。该等影响数据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要求测算的预估数,具体应以对应年度经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租赁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是综合考虑租赁标的周围市场环境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亦是合同双方遵循客观、公正的交易原则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租赁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6-002),相关补充协议待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生效履行。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16日,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5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成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合伙人:王颋麟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7.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1.41万元(含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前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该等费用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5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及附件《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5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02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6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邦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58,835.7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45,151.29元,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626,787.32元。
虽然公司本年度盈利,但2025年末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6-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25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基于双方多年来的诚信合作基础,拟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不超过人民币51.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37.10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14.31万元(均不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04)。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1.8亿元的时点额度上限内滚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授权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类、货币类和其他类型风险基金及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6-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东驰公司承租厂房在剩余租期内租金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上海东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驰公司”)经营困难,且承租厂房周边租赁价格的下降,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地板公司”)与东驰公司协商,拟在剩余租赁期限内(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将原签订的《上海市厂房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标准调减为人民币2.08元/日·㎡。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汇丽地板公司与东驰公司签订有关前述租金标准调整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须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履行。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租赁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公告》(临2026-006)。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该制度全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度公司仅有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全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一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2026年度薪酬方案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增加下列调整内容:
1)因张至纯先生在公司2024年及2025年两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出了较多努力和贡献,拟在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给予张至纯先生人民币3万元的特别奖励。
2)鉴于公司业务情况,虽暂不设绩效薪酬,如高级管理人员在2026年度薪酬方案实施期间亦有其他特别优异表现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增加年度方案中的特别奖励。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6年薪酬方案与2025年无重大变化,即独立董事津贴不变,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不设绩效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不变。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表决时,独立董事巢序先生、徐阳军先生及谢静宇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十三)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各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一)至第(二)项、第(四)至第(七)项、第(九)至第(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债券类、货币类和其他类型风险基金及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内滚动使用,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投资原则,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将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1.8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滚动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程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类、货币类和其他类型风险基金及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务由投资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授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前次授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动终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或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对所购产品严格把关,及时掌握所购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投资部为主要操作部门,财务部对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性监督。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均会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9号》”)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前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58,835.7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45,151.29元,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626,787.32元。
虽然公司本年度盈利,但2025年末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虽然公司2025年度盈利,但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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