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882年的冬天,我站在郑州城外,看着锅里翻滚的肉块,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那不是什么猪肉羊肉,那是人肉。
我是李罕之,唐末节度使,史书上叫我“食人魔”。可谁生下来就是恶魔呢?
我出生在农民家,从小饿怕了。十七岁那年,寺庙里敲钟,我跑去当了和尚。本以为能混口饭吃,可寺庙也穷得揭不开锅。
“师弟,你偷吃供果了?”师兄指着我的嘴。
我没说话,嘴角还挂着点心渣。
那一晚,我被赶出寺庙。月光下我撕碎僧袍,对着佛祖的方向啐了一口:“当和尚都吃不饱,这世上还有王法吗?”
我投奔了起义军。
说实话,我没想过当英雄,就想活着。可乱世里活着太难了——今天你抢别人的粮,明天别人抢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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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杀人,手抖得握不住刀。那人跪在地上求饶,说自己有三个孩子。我一闭眼砍下去,血溅了一脸。
那晚我吐了整整一夜。
但人这种东西,底线是一点点没的。
最难忘的是泽州之战。城里断粮半个月,树皮都啃光了。士兵饿得拿不动刀,敌军在城外叫骂,我站在城墙上,看见底下有老百姓在扒尸体上的衣服。
我的副将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大人,那些百姓……”
我没说话。
“不吃他们,我们就都得死。”
那天下午,我下令抓了城里的老弱妇孺。三百多人,哭声震天。我把自己关在屋里,用被子蒙住头,可那声音还是往里钻。
后来呢?后来我们靠吃人肉撑了四十天。
一顿饭,我杀了三百人。
史书上会怎么写我?李罕之,残暴不仁,以人为食。
可他们不会写,那些被我吃掉的百姓,之前已经饿死了大半。他们不会写,如果我心软,我手下三千兄弟都得死。他们不会写,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晚上,我拿刀在自己胳膊上划了七道口子,想用疼痛代替良心上的折磨。
我一生做了很多选择,没一个是容易的。
后来我跟了李克用,又背叛了他。不是我想背信弃义,是乱世里不狠,就活不到明天。
最绝的一次,我打了败仗,跑到好朋友张言那里避难。他对我很好,好酒好肉伺候着。可夜里我听见他和手下商量:“李罕之这人太危险,留着他,迟早祸害咱们。”
我连夜跑了。跑的时候心里在想:这世上还有能信的人吗?
六十二岁那年,我打下潞州,终于当上了节度使。站在城楼上,满城百姓瑟瑟发抖,他们都知道我的名声。
可我一点都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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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十七岁那年,寺庙院子里的那棵槐树,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地上,斑斑驳驳的。我敲着木鱼,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
谁能想到后来会变成这样?
晚年的我,忽然开始信佛了。手下都笑我:“大人,您这一辈子杀了几万人,还信什么佛?”
我不理他们。我每天诵经,吃素,给寺庙捐钱。
有用吗?没用的。
有一夜我做噩梦,梦见那些被我吃掉的人,排着队来找我。他们不说话,就那样看着我。我从梦中惊醒,浑身冷汗,对着黑暗大喊:“你们来找我干什么!我也不想啊!”
没人回答。
只有窗外风声,呜呜咽咽的,像哭声。
我活了七十岁,临死前只有一个愿望:下辈子,别再生在乱世了。
生在一个太平年景,哪怕穷一点,当个和尚,敲敲木鱼,饿不死就行。
真的,饿不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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