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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净化全县药品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并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药品经营资质与渠道违法问题
1.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药品;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销售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被监管部门责令召回/停售药品 。
3.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为他人违法经营提供场所、票据、证明、账户等便利。
4.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违规从总部外渠道购药;购销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账实不符 。
5.非法收购、销售“医保回流药”“回收药”;套取医保基金、空刷医保卡、诱导购药倒卖 。
(二)处方药销售与执业药师管理问题
1.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脱岗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
2.不凭处方、伪造处方、先销后补方、超处方范围销售处方药;违规赠送处方药 。
3.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注射剂等国家管制药品。
(三)药品储存养护与质量管控问题
1.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药品:阴凉区、冷藏柜、冷链管理失控 。
2.药品与非药品混放、生熟/药械混放;中药饮片霉变、虫蛀、走油未及时处理 。
3.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记录、验收入库制度 。
4.设施设备(温湿度计、空调、冷藏车)未定期校验、维护、清洁 。
(四)网络药品销售违法问题
1.未备案开展网络售药,线上线下不一致、异地非法发货 。
2.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药品等禁止网售品种。
3.网络药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 。
(五)其他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1.药品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 。
2.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未开展药品安全培训 。
3.拒绝、阻挠执法检查;伪造、隐匿、销毁记录凭证 。
二、线索征集说明
1.举报人需提供:违法主体名称、地址、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照片/视频/票据/处方)、联系方式,确保线索可核查 。
2.鼓励实名举报,查证属实将按规定反馈结果;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
3.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恶意举报,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
三、受理方式及部门
受理部门: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监管股、价格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举报电话:0932-5552225;12315
地址:通渭县平襄镇襄瑞路11号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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