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26〕10号)要求,现就全州中小学春假安排通知如下:
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4月30日、5月6日放春假,与“五一”劳动节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形成7天小长假,5月7日(星期四)正常返校上课。幼儿园参照执行。
请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按照湘教发〔2026〕10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执行文件提出的“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做好假期托管服务、丰富学生假期活动、强化假期安全保障”等四条保障措施。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15日
来源:湘西教体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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