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张天羽
“检察官阿姨,我现在当上班干部了!”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了少年小浩(化名)的电话,电话那头,他的声音里满是自豪,向检察官详细汇报着自己近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谁也未曾想到,如今阳光开朗的小浩,就在几个月前还行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2025年7月,未成年人小杰(化名)、小浩结伙在路边实施抢劫。2025年10月,襄城区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至襄城区检察院。通过对二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及帮教条件展开全面调查,该院决定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
经查,2024年5月至11月期间,小杰因盗窃、殴打他人有10次行政处罚记录。2025年6月,小杰又因盗窃罪被樊城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小杰再次邀约小浩结伙进行抢劫。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且屡教不改,帮教条件较差,为发挥法律的警示震慑作用,襄城区检察院于2026年1月13日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对小杰提起公诉。同年3月2日,法院依法判处小杰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让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也为其他未成年人敲响了遵纪守法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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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向迷途少年开展教育与心理疏导(AI生成 请注意识别)
在对小浩进行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浩系初次犯罪,仅有一次犯罪行为,且在本案中所起作用较轻。案发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他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悔过。同时,小浩家人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考察与教育矫治工作,其本人也有强烈的回归校园的意愿。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佳、家庭帮教环境良好等因素,为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他重回正轨,2026年1月13日,襄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一年的监督考察期限。
考察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家庭、社工共同构建起全方位帮教体系:检察官定期与小浩谈心谈话,开展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家庭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给予关爱与约束;学校敞开怀抱接纳其回归课堂,提供积极正向的学习环境。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小浩幡然醒悟,告别过往错误,全身心投入学习,严格遵守考察期各项规定,凭借积极改变与良好表现赢得师生认可。
“对小杰依法提起公诉,是检察机关维护法律权威、严惩犯罪的坚定立场;对小浩附条件不起诉并精准帮教,是检察机关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用心挽救失足少年的责任担当。”承办检察官表示。
下一步,襄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优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更精准的办案、更暖心的帮教、更全面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让每一个迷途少年都能在司法阳光的照耀下,回归正途、向阳而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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