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对各测绘资质单位发布温馨提示,依法合规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测绘活动。
省自然资源厅指出,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推广应用,测绘单位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测绘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测绘单位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风险情形有: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测绘活动、未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从事测绘活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进行实名登记激活、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未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未投保责任保险、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国家安全和涉密风险。
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且未及时纠正的,将面临法律处罚。
省自然资源厅建议,各测绘资质单位要开展专项自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密切关注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相关规定,并在测绘活动中遵照执行。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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