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4月13日至1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恒大集团创始人许家印被指控的8项罪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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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3日至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恒大系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包括恒大集团有限公司(被控6项罪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控1项罪名),以及被告人许家印(被控8项罪名)。庭审中,许家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二、8项罪名详细解析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恒大主要通过旗下恒大财富平台,向公众及内部员工募集资金,涉及金额达921亿元,涉及10余万投资者。
2.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这是法定重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恒大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隐瞒风险等欺诈行为。
3. 违法发放贷款罪
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恒大通过关联交易让旗下金融机构向关联方违规发放贷款。
4. 违法运用资金罪
指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主要涉及挪用保险、信托等受严格监管的资金。恒大违规运用了受监管的金融资金。
5. 欺诈发行证券罪
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或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虚增收入5641亿元,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
6.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他人利益的行为。恒大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
7. 职务侵占罪
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是许家印个人被控的罪名之一。
8. 单位行贿罪
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恒大集团作为单位主体被控此项罪名。
三、案件背景与影响
许家印自2023年9月被采取强制措施以来,约930天后首次公开露面。此案是"恒大系"42名涉案人员中最为关键的一环。恒大集团总债务高达2.4万亿元,案件涉及数十万债权人的利益。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于2024年5月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法律后果
根据中国刑法,这些罪名中:
• 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 欺诈发行证券罪、职务侵占罪等最高刑期均可达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核心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五、案件意义
此案罪名覆盖资金端、金融端、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四个层面,这种罪名密度和跨度在中国企业家涉案史上极为罕见。案件的审理标志着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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