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消防条例》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盐城市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细则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xffh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规科;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岷江路60号,邮政编码:224000。
三、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附件:1. 《盐城市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15日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