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遭到胖东来起诉,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据宋清辉本人说是4月2日开庭。审判的结果,没看到相关报道,宋清辉没有透露,胖东来于东来都没说。但从宋清辉的表现可以推理而知。
在4月2号之前,宋清辉就呈现出情绪激动的显著特征,而在4月2号之后,情绪激动程度明显增加,上升到歇斯底里了,以至于呈现出极端化的特征。
众所周知,一旦陷入极端化,就失去逻辑开始胡言乱语了。极端化最严重的程度,就是魔怔了。从宋清辉近来的一些帖子,可以看出他已经逻辑混乱了,大脑里好像有许多蜘蛛在飞线走丝。
由此可见,宋清辉肯定是败诉了,因此心情悲愤,情绪激动,以至于索性豁出去了,破罐破摔。在这种状态下,思维容易混乱,钻牛角尖,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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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4月9日,宋清辉为了攻击于东来,不仅说于东来“堪比古代帝王”,而且把许家印、释永信、南街村拿过来相提并论。然而这明显不符合逻辑。
首先,把南街村这样一个村组织与许家印、释永信、于东来相提并论,这就是荒唐的,不是一类的怎么可以放在一起呢?
其次,许家印、释永信、南街村并不是被刻意“塑造”出来的,而是曾经确实有过辉煌,只是后来出了问题。其中,许家印和释永信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能用来否定他们曾经取得的成就。
第三,无凭无据把于东来和违法犯罪分子相提并论,这也不符合逻辑,如果可以这样胡乱比拟,那么谁都可以被这样比拟,宋清辉本人也可以这样拿过来比拟。实际上,这是对人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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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上面这个帖子,宋清辉就严重缺乏理性,有些话无凭无据,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了,再不悬崖勒马会把自己送进去的。
宋清辉说,“每一个走进东来超市的人,都有可能被其推上法庭被告席,你以为你买到的是尊严,实际上你可能正踏向许昌法院的被告席”。
这话表面看起来似乎符合逻辑,但不说前提条件就是赤裸裸的寻衅滋事,通过吓唬消费者的方式干扰胖东来正常的经营秩序。需要加什么前提条件?那就是只有柴怼怼这样造谣诽谤的人才可能成为被告。正常的消费者,有一个成为被告吗?
况且,宋清辉本人之所以成为被告,也并不是因为进入胖东来买东西呀?所以,会不会被胖东来起诉,与是不是去胖东来买东西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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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表现宋清辉破罐破摔的,就是上面截图里这些话。
宋清辉说:
这种“大企业+地方保护”的合谋,正在构建一种言论的禁区,只要在河南许昌,只要涉及胖东来,批评就成了犯罪,真相就成了诽谤。
于东来或许可以动用地方法院机器查封我的资产……
这些话,不仅仅是污蔑于东来,同时也是污蔑许昌地方政府和地方法院。
许昌地方法院依法审理胖东来起诉宋清辉案件,这是履行职责,符合规定,至于判定胖东来胜诉,那是根据证据。宋清辉不服,完全可以上诉,拿出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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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一再地说于东来煽动粉丝网暴他,其实支持胖东来而反对他的人,都是自发的。事情摆在那里,正常人都能分得清是非,人都有打抱不平的朴素正义感,理所当然会反对他而支持胖东来。
本人远在江苏,从来没到过河南,但是根据网上信息,根据对胖东来和对宋清辉言论的了解,我毫不犹豫支持胖东来而反对宋清辉。最起码,我认为宋清辉如果不服,可以上诉,不必如此歇斯底里。
法律的问题必然由法律解决,摆事实讲证据,说什么“家破人亡”“跨省追杀”“判刑入狱”“流亡”,说这些臭氧层有什么用?你有资格用“流亡”这个词吗?
我觉得,宋清辉再不悬崖勒马,有可能要被封号,搞不好还会把自己送进去——完全可以给他定个“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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