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广电总台广播传媒中心(记者 汪丽媛)
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销售或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二)屠宰环节:对未经检验检疫畜禽进行屠宰,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以及注水、注药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死因不明、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以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辖区内违法私屠滥宰、无害化处理场所“调包”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等;
(三)加工环节: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工业双氧水、甲醛、火碱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肉制品加工;非法添加罂粟壳、亚硝酸盐等违禁物质;加工毒死、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鸡鸭猪肉冒充牛羊肉、马肉/骆驼肉冒充牛羊肉、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等);翻新、篡改过期、变质肉制品的行为;
(四)销售环节: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制品;销售走私冻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伪造检疫证明、合格证明等票据的行为;
(五)餐饮环节: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肉制品,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六)网络环节: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交软件等渠道,销售上述各类伪劣肉制品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
兰州市公安局:110;0931-5167885
城关分局:0931-5166062
七里河分局:0931-5164110
西固分局:0931-5165275
安宁分局:0931-7666110
红古分局:0931-6291618
新区分局:0931-8256110
高新开发区分局:0931-5112947
永登县公安局:0931-5122011
榆中县公安局:0931-5112520
皋兰县公安局:0931-5133089
农业农村部门: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0931-8851393
城关区农业农村局: 0931-8850784
七里河区农业农村局:0931-2302326
西固区农业农村局:0931-7556365
安宁区农业农村局: 0931-7758116
红古区农业农村局: 0931-6211453
永登县区农业农村局:0931-6422576
榆中县区农业农村局:0931-5236601
皋兰县区农业农村局:0931-5721247
市场监管部门: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8173891
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8521586
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2668510
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7517315
安宁市场监督管理:0931-7849322
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6291618
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6422406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5221720
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31-5721420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0931-8538581
(二)信函举报
收件地址:
1.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64号金盾办公楼1205办公室,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收,邮编:730000,信封注明“伪劣肉制品犯罪线索举报”。
2.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256号,市农业农村局医政药政与屠宰监管科收,邮编:730000。
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举报人应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