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大家现在都知道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大家也知道打官司要带着证据去,但这句话只是让你明白了证据的重要性,很多人还是会犯以下错误,轻则拖延审判,重则输掉官司,今天聊聊这个话题。
一、带着证据去法院,三个错误千万别犯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打官司,提交证据时常犯以下三种错误:
一是只带复印件不带原件。
庭审时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一方当事人提交了证据,法官一看都是复印件,于是问原件带了吗?回答没带,结果对方立刻表示,对方提交的证据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我方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因此对以上证据全部不予认可。
证据是需要在庭审时交给对方质证的,你不带原件,谁也不知道真假,又怎么能起到证明作用呢?所以要记住,开庭一定要带证据原件。
二是只带原件不带复印件。
很多人问为什么还用带复印件啊。也很简单,很多证据,比如侵权案件里的医疗费单据,比如继承案件里的遗嘱原件,法院是要收走入卷的,有的说这时候才说法官证据我还有用呢,这时候就只能给你保留复印件了。你事先不复印,有的法院又不提供复印服务,你就只能案件审结案卷归档后再去复印了,多麻烦。
复印件至少要印三份,给法官一份,给对方一份,自己留一份,这才是最稳妥的。
三是只提交不整理。
很多当事人庭审时提交一大堆证据,既不知道数量,也没排好顺序,一股脑全推给法官了。这种情况大概率会被法官发回去,让你自己整理好再提交。
原因也很简单,你提交的证据书记员是要分门别类记入笔录的,你都不知道这些证据有多少页分多少类,书记员又该怎么给你记录呢?
所以啊,如果证据多,开庭前自己整理一下,即便做不到像律师那样整理出证据目录,至少也要有大体的顺序,这样开庭时自己说的清,书记员记得下,自己和法官都方便。
二、向法官补充提交证据材料,有几种方法?
到法院打官司,有的案子案情比较简单,一庭开完,几乎不需要再做别的事情了。有的案子案情比较复杂,往往开好几次庭,当事双方经常多次向法官提交材料,比如补充的证据,书面意见,各种申请,等等,那么,这些材料该怎样交给法官呢?
一是当面提交。
这个方法最简单直接,也最放心,但是也有缺点,主要是费时费力,你得在法院的工作时间专门去一趟法院,还得能联系上法官才行,大家时间都很宝贵,不一定抽得出时间。
二是转交。
法官都挺忙,开庭调证写判决,你想当面交材料都不一定能找到法官,那怎么办呢?现在很多法院都有代收材料的服务,你可以去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咨询一下。有的是导诉台帮你代收,有的法院还有文件柜用来代收,代收时都会记录你提交材料的日期,收到后会很快转交给法官,这样就省掉了你找法官的步骤了。
三是邮寄。
如果你比较忙,不想专门跑一趟法院,那就向法官问明名字地址联系电话,用邮寄的方式把材料交过去。记住,重要的材料一定要使用中国邮政的EMS,我在之前的文章专门解释过,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这三种方法都可以向法官提交材料,各有优缺点,也各有注意事项,你记住了吗?
三、向法院提交录音证据记住这几点
现在随着手机通话录音功能的使用,庭审中当事人提交录音证据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了,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有几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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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刻成光盘或者存到U盘里交给法院。
因为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官是要存入卷宗的,电子证据也是如此,法官总不能把你的手机存到案卷里吧?所以要事先刻成光盘或者存入U盘。
二是把录音内容转成文字版。
因为考虑到光盘或者U盘长时间保存可能会毁损或者失效,法院对于录音证据会要求提供证据的一方提供文字版,特别是关键对话必须有文字版,方便长期保存。
三是庭审时别忘了带原始载体。
什么叫原始载体?就是你最早用什么设备录的,就带什么。因为你提供的光盘或者U盘里的录音属于“复印件”,证据都是要出示“原件”的。录音大家用的最多的是手机,把当时通话的手机带到法庭,现场向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展示通话记录和通话录音,以证明没有对录音进行删改。
以上三点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的基本要求。另外多嘱咐一句,提交录音证据,别忽视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否则你的证据法官不会采纳的,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哪天单独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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