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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申报工作开始啦
快转给需要的她~
详情如下
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有关工作要求,为抓实关心关爱妇女健康,持续做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关爱工作,缓解低收入妇女因病致贫返贫,甘孜州2026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查阅这份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二)四川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
申报对象范围扩展至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救助条件与全国“两癌”救助项目一致。
本年度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4月24日。
二、申报材料
1.填写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申请人属于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的,需查验本人或家庭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原件,基层留存复印件;属于低保边缘家庭对象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文件。
4.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出院病案等证明,优先提供病理报告单(证明材料必须写有患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等内容)。
5.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各地截止时间以当地县(市)妇联具体通知为准。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向所在地村(社区)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具体申报要求详询各地县(市)妇联。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低收入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2.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报至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按要求收集汇总本地区救助申报表,核实申报对象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信息,对申报对象进行比对查重后,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加盖县级妇联、民政部门公章,上报州妇联审核。
4.州妇联汇总县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申报对象原始材料,进行对比查重后,将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和申报审核情况报至省妇联。
注意
1.往年已获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予重复申报。
2.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为准,病种病情认定以诊断书、病历或住院材料为准。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申报对象的资料报送至各级妇联,具体详情可咨询属地 县(市) 妇联。
来源/ 州妇联
编 辑/ 杨雪
校对 / 卢雪英
责编/ 岳诗蕊
审核 / 李娅妮
监制 / 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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