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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公积金新政实施,宁波于3月30日推出公积金新政“甬九条”。“甬九条”落地北仑十余天,记者从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获悉,已有70余户家庭通过政策叠加享受实惠。
此次新政从九个方面共同发力,涉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增加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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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调整为‘账户余额的25倍’,较此前20倍有所提高,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市民,最高额度从130万元提升至160万元。”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燕波告诉记者。
孙燕波还介绍,针对多孩家庭和各类人才,还设置了贷款额度上浮机制: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30%、40%,两项优惠可叠加,最高可贷36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新政打破了学历限制,非全日制学历可享受全日制学历人才同等上浮政策。
在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刚办理完业务的市民张女士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是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多,之前来咨询的时候,新政还没实施,只能贷100多万。现在我来办业务,工作人员给我算25倍,再叠加本科学历的30%,我的公积金贷款可以达160多万,我都不用办理商贷组合了,利息省了一大笔。”张女士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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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窗口有不少市民办理新政业务
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政策同样受到关注。根据“甬九条”,产权人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须不早于2026年3月30日)在持有该房屋期间,可凭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适用于二手房及已交付的住房),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市民吴女士和家人在新政实施后第二天,用全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带着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公积金提取。她告诉记者:“这个政策一出,我家先生、孩子和父母的公积金都能取用,而且五年内可以多次取用,大大减轻了我们老百姓的经济压力。”
此外,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提醒市民关注“甬九条”中“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的政策。“用于物业费支付这一项是5月6日开始实施,产权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每人限额50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次年不结转,建议有需求的市民及时办理。”孙燕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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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缴存人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消费升级,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3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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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记者 杜倩 邬知廷 翁天煜 通讯员 陈君燕
编辑、一审丨张璐 二审丨王昱啸 三审丨陈旻茗
责编丨沈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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