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办公室里,她一直被猥亵了16分钟。反锁的门、不断拒绝后依然伸过来的手,以及录音中多次的“不要不要”,都抵不过那句带着威胁意味的话——“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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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山西吕梁。市民王女士(化姓)来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她的离婚案件正在这里审理。一名姓吕的法官打电话给她,说有新证据需要她签字。她走进了那间办公室。
16分钟后,她跌跌撞撞地逃离了现场。然后报警。
“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
据王女士反映,2025年8月26日,办理其离婚案的法官吕某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获取了她的手机号码。9月5日,吕某某使用座机号给她打电话,以有新证据需要签字为由,约她前往办公室。
一进门,事情就开始变味了。
王女士描述称,吕某某在询问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对我多次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有现场录音证明,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我,强制亲吻我的脸颊。”
她提出要走,吕某某反锁了门。他问她是不是嫌他老,是不是看不上他。“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
王女士反复说“不要不要”。对方的手没有停。
直到她以接孩子为由,才终于逃离了那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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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钟录音里的“证据”
王女士在办公室偷偷录了音。
记者获取的这段16多分钟的录音里,多次能听到王女士发出“不要不要”的回应。录音中,那位男士先后说出:“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还害羞呢”“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你是不是嫌我老了”“你真的漂亮”等话语。
这些话在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极其不当。
更关键的是,吕某某在实施猥亵的同时,反复强调自己手中掌握着对案件走向有决定权的司法权力——“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
这句话让整件事的性质完全变了:这不仅是利用职权的性骚扰,更可能构成了“以职权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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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启动:警方已立案,法官停职
4月10日,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正式行政立案。
4月12日,吕梁市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涉事法官已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调查。新华社当日也发布了消息。
吕梁中院相关负责人多次被媒体致电,截至发稿暂未回应。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分析认为,警方目前按行政违法立案,但如果查实行为人存在反锁房门、以职权威胁、多次触碰隐私部位、强行搂抱亲吻等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该案可能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启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根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锐评:她的遭遇,不是孤例
就在此案曝光的同一天,媒体还报道了另一起案件——山西一名法官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利用职务便利、手段恶劣,均从重处罚。
当法院这扇门被从里面反锁,当穿着法袍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实施犯罪,受害者想得到的公平正义,究竟该由谁来给?
王女士的16分钟录音,是一份铁证。但这份证据,本不应该存在。每个走进法院的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而不是在法官的办公室里,一边被猥亵,一边被威胁。
等待她的,是案件转刑事立案的进展。等待吕某某的,是法律的最终裁决。而等待这个系统的,是如何不让“法官猥亵当事人”的悲剧再次发生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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