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杰 通讯员方芳 陆金金) “我外甥媳妇离家出走了25年没消息,外甥想离婚离不成,检察官总算帮我们解决了心头大事。”当得知聋哑人老梁(化名)终于结束这段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时,老梁的舅舅难掩喜悦。
2025年12月,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诉讼能力受限的老梁成功拿到准许离婚的民事判决书。老梁因此成功办理了低保,今年3月6日,他顺利领到了第一笔低保金。
1998年,经人介绍,老梁与外省的冯某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但是在2000年左右,冯某因故离家出走,此后25年间杳无音信。老梁及家人多次寻找,均无果。
随着年龄增长,老梁身体每况愈下,逐渐丧失劳动能力,日常依靠亲戚接济。当他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时,却因与冯某的婚姻关系仍存续、无法提供冯某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受阻。
无奈之下,老梁的舅舅前往象山县社会治理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求助。值班律师了解情况后,依据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将案件线索移交象山县检察院。该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老梁系聋哑人,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既难以自行收集证据,也无法独立参与庭审。征询老梁意见后,该院决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5年9月18日,在亲戚的帮助下,老梁向象山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深入老梁住所地,走访亲属、邻居及村委会干部,充分掌握老梁身体状况、婚姻存续期间的感情状况及真实生活情况,固定了冯某长期离家未归、双方持续分居的客观证据。
考虑到冯某系外省嫁入,为解决离婚纠纷“原告就被告”的管辖权问题,承办检察官前往老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冯某户籍证明,证实其户籍已随老梁迁入象山县,且于2014年因失踪被注销。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虽在法律上仍为夫妻关系,但冯某离家25年,夫妻长期分居,感情已名存实亡,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2025年9月22日,象山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将相关意见告知法院,并积极沟通说明老梁经济困难情况,协助其减免了公告费用。同年12月,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案件办结后,老梁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顺利领取低保金,生活重回正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是保障诉权实质平等的重要举措,对于残疾人等诉讼能力弱的群体,我们将持续主动作为,助力其维护合法权益。”象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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