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中国书法美学中的一个核心命题及其双重解读
引言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一语,出自传为东汉蔡邕所著的《九势》,是中国书法史上最具争议、也最具理论张力的命题之一。据现代考证,此文可能系后世伪托,但其理论价值早已超越作者问题,被历代书家奉为圭臬。然而,对这句话的解释却聚讼纷纭,至今未有定论。本文认为,与其强行定于一尊,不如承认两种解读并存的历史事实,从用笔(创作)与欣赏(审美)两个维度,分别阐释“笔软”与“奇怪”的美学内涵,以包容性的范式呈现这一命题的丰富性与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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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软”的双重所指:工具与状态
“软”字在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作“輭”,训“柔也”。这一字义存在两种可能的理解:一指物理属性的“柔软”——毛笔笔毫的天然特性;二指力量状态的“软弱”——书写时用笔无力的表现。两种解读在训诂上都有依据,在逻辑上都能自洽。
第一种理解:工具之“软”。 指毛笔笔毫的物理属性——聚拢成尖,铺开成面,富有弹性。与硬笔(如钢笔、鹅毛笔)截然不同。毛笔之“软”,使其在书写中能随提按、轻重、疾徐产生千变万化的轨迹。当代学者张祥龙指出,毛笔书写充满了内在的动态造势和时机化的揭示,而硬笔则无此特性。
第二种理解:状态之“软”。 指书写时用笔软弱无力,缺乏笔力。在《九势》全文“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的语境中,此解亦通。若将“笔软”理解为“用笔软弱”,则“奇怪”便成为贬义,指怪诞、丑陋、不合规矩的毛病,与前文形成“用力则美,无力则丑”的正反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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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解读,工具论强调毛笔的物质基础,状态论强调书写者的运笔功力。它们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同一命题的两个侧面。
二、“奇怪”的褒贬两义:奇妙与怪诞
“奇”与“怪”在《说文》中均训为“异”,但后世语义分化,既可作褒义,也可作贬义。
褒义之“奇怪”:奇妙、变幻、出人意料。 指超越平庸的、富有生命力的艺术变化。唐代孙过庭《书谱》云“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其中“险绝”即“奇”的一种表现。中国书法千手千面,仪态万方,正在于软毫能够产生硬笔无法模拟的“奇怪”之美。
贬义之“奇怪”:怪诞、丑陋、不合规矩。 指脱离法度的、令人不适的视觉形态。清代刘熙载《书概》云“怪石以丑为美”,虽言怪石,但此“怪”已从贬义转化为审美范畴,而书法中真正可鄙的“怪”,是无根无据、哗众取宠的“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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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理解,褒义强调艺术表现力,贬义强调技法规范性。它们共同构成了书法批评的双重标准。
三、用笔维度的阐释:从创作主体出发
1. 工具之“软”是书法成为艺术的前提。
沈尹默先生精辟地指出:“我国书法能成为艺术,与使用毛笔有极大关系。”毛笔的“软”使书写者无法完全精确控制笔锋轨迹,这种“控制中的失控”正是“奇怪”生发的机制。正是这种无法完全预知的效果,赋予了书法线条以生命力和随机性,使每一次书写都成为一次独特的创造。
2. 用笔之“软”(无力)是书法的大忌。
《九势》强调“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正是告诫书家:用笔必须有力,方能产生“肌肤之丽”的线条质感。若用笔软弱,则线条扁平、拖沓、毫无生气,这便是“奇怪”(怪诞)之弊。因此,书家必须通过长期的技法训练,使软毫在手中如臂使指,达到“心手双畅”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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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奇怪”须从法度中来。
后世学者王壮弘提出了更为圆融的调和论:奇怪须由正常中来,有根据、有法度,“奇怪”方有可欣赏之处。“奇”是出人意外,变幻莫测,但奇要本于正,所谓奇正相生。“怪”是奇之甚者,奇到极点,匪夷所思,不可思议,便谓之怪。这一观点将“笔软”与“法度”统一起来:不是一味求奇求怪,而是在法度之内,借助软毫的弹性,产生合乎情理又出人意料的艺术效果。
四、欣赏维度的阐释:从审美接受出发
1. 欣赏“奇怪”之美:感受书法独特的艺术魅力。
观者面对一件优秀的书法作品,首先感受到的是线条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正是来自软毫的“奇怪”效果:提按顿挫产生的节奏,铺毫聚锋产生的形态,疾徐轻重产生的韵律。这些都是硬笔无法实现的。因此,欣赏“奇怪”,就是欣赏书法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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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警惕“奇怪”之弊:辨识书法的高下雅俗。
不是所有的“奇怪”都是美的。当代书坛出现的“丑书”“吼书”“射书”等乱象,正是将“奇怪”推向极端的产物。这些作品脱离了法度,抽空了文化,只剩下空洞的视觉刺激。观者需要具备辨识能力,区分真正的“奇妙”与虚假的“怪诞”——前者在法度中生发意外,后者在无法中制造混乱。
3. “奇怪”与“正大”的辩证统一。
中国书法审美的最高境界,不是一味的“奇”,也不是一味的“正”,而是“奇正相生”。王羲之的书法,既端严中正,又变化无方;颜真卿的书法,既雄强厚重,又姿态横生。这正是“奇”与“正”的完美统一。因此,欣赏“奇怪”,不是欣赏怪异本身,而是欣赏在法度之内、在正大气象的基础上,生发出的出人意料的艺术趣味。
五、从汉末到当代:“奇怪”美学的历史流变
蔡邕之后,历代书论对“奇”“怪”的关注持续不断。魏杨泉《草书赋》:“字要妙而有好,势奇绮而分驰”;西晋卫恒《四体书势》:“奇姿谲诡,不可胜原”;南朝庾元威《论书》:“当时众所惊异,自尔绝笔”。这表明,“奇”“怪”已成为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的核心审美范畴。
唐代张旭、怀素将狂草推向极致,正是“笔软则奇怪生焉”的实践典范。清代刘熙载《书概》提出“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将“怪”的审美价值推向了极致。近现代沈尹默、邱振中等人从科学角度重新阐释,使这一命题获得了新的生命力。
当代书法的乱象,恰恰是对“奇怪”美学的误读。一些人将“奇怪”理解为“奇形怪状”,将“笔软”理解为“随意涂抹”,于是产生了大量脱离法度、抽空文化的“伪书法”。这提醒我们:正确理解“奇怪”的内涵,不仅是学术问题,更是当代书法实践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六、结语:存两说,纳百川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这句话,与其说是一个需要被“正确解读”的命题,不如说是一个引发千年思考的“思想种子”。它既可以理解为“因为有软毫,所以有奇妙”,也可以理解为“因为用笔无力,所以有怪诞”。两种解读在训诂上都有依据,在逻辑上都能自洽,在历史上都有传承。
从用笔的角度看,书家既要善用软毫的弹性,产生丰富的线条变化;又要避免用笔软弱,造成怪诞丑陋的毛病。从欣赏的角度看,观者既要感受软毫带来的奇妙艺术效果,又要辨识脱离法度的怪诞乱象。这正是中国书法美学的包容性所在——它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而是亦此亦彼的辩证统一。
存两说,纳百川。这才是对待古典文论的明智态度,也是中国书法美学走向成熟的标志。
作者鸣谢所有参考文献
[1] 蔡邕(传).九势[M].东汉.
[2] 沈尹默.书法论丛[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
[3] 邱振中.书法的形态与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张祥龙.毛笔与书法——一种现象学的考察[J].文艺研究,2008.
[5] 王壮弘.书法散论[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
刘熙载.艺概·书概[M].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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