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4月6日报道,山东青岛一男子,竟然拿着弹弓在一处寺庙前的放生池里面射鱼,接连射中两条大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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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射鱼的,但还真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地跑到寺庙前这样搞的。
有人上前提示射鱼男子,劝他:这是人家放生的鱼,放了吧。
结果呢,这名射鱼者又瞄准了鱼池,完事还把射到的鱼提上来。目击者赵先生眼见劝阻无果,只能拿出手机拍下视频,并将它分享在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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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有人不以为然,反倒指责起劝阻者。
评论区当中,有人文绉绉地玩起了网络梗,暗讽这是“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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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表示,这是在帮鱼“渡劫”……
看了上面这些评论,真是震碎了我的三观,射鱼行为难道还有理了吗?
当然,还是有不少有正义感的网友,出面指责射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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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去电鱼、炸鱼,在普通水域随便怎么玩都行。我只想说,现在休闲垂钓都要求“一线一钩”了,还有人竟然认为射鱼没啥事?别人阻止这种行为,反倒要被人指责?
其实,射鱼和锚鱼一样,都属于非法捕鱼行为。其中,弹弓射鱼器在专业名词上被称为“投射箭铦耙刺”。2021年,农业农村部门就将这种工具,列入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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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抛开这些不说,用锋利且带有倒刺的鱼镖,直接将大鱼给贯穿了,这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很多地方已经明文禁止携带和使用射鱼工具进行捕鱼,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2025年3月,重庆云阳3名男子在长江流域使用弹弓射鱼,被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子至今还在侦办中。
2022年,贵州赤水一名男子在禁渔期使用弹弓射鱼,被没收渔具并罚款10000元。
射鱼的人可能觉得自己只是“玩个乐子”,但从本质上讲,这就是非法捕捞。那些指责拍摄者“多管闲事”的人,要么是真不懂法,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将于2026 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这样规定:
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装置、器具等进入渔业水域。
没收装置、器具等,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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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虽未直接写 “射鱼” 二字,但执法与释义中,弹弓射鱼、锚鱼(带倒刺投射尖刺) 通常会被认定为 “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 / 器具”,属于全国统一禁用范畴。
况且,射鱼这种行为本身就十分危险,射出去的鱼镖,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回旋镖”,伤人伤己。下面我放几张图片,给这些人看看,看后你还敢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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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一个不小心,手就废了!
而且,射鱼行为不但废手,还有点“废命”啊。看看下面这位男子,直接把鱼镖打中到自己的颈部,估计再差那么一点点,以后就没有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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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对那些“镖友”们说一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还是趁早收手吧。
娱乐方式千千万,干嘛非得选这么危险的方式呢?各位网友,对“射鱼”行为,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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