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听过古人把夫妻同房叫“行周公之礼”,不少人只听过名字,根本不知道这里头到底说的是什么。清朝有个治学特别刻板的大儒李塨,写私人日记都要端着圣贤架子,就因为一句“昨夜与老婆敦伦一次”,被大才子袁枚当成笑料传了几百年。“敦伦”其实就是行周公之礼的另一种说法,今天咱们就把这事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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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那会儿,男女关系还挺随意的,大家没成型的血缘家庭观念,很多孩子生下来都搞不清亲爹是谁。西周刚建立,周公一眼就看穿了问题的本质,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家乱了,整个国家的统治根基根本稳不住。财产爵位继承没规矩,天天打来斗去,天下肯定不会太平,所以周公才搞出了制礼作乐,把人从生到死大大小小的事都定了规范,其中婚姻之礼是头等大事。
民间一直流传着一个挺有意思的段子,说周公当年为了推婚礼制度,亲自带着老婆给百姓做示范,前面各类仪式都顺顺利利。到最后入洞房环节,没人好意思演示,周公老婆害羞不肯配合,围观的百姓也尴尬得抠手手,场面一度十分僵硬。刚好周公看见儿子伯禽摔碎了一个葫芦,当场灵机一动,拿起两半葫芦给大家讲解,说男女原本各是一半,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整体。这个环节后来就被叫成了敦伦,说法也就慢慢传开了。
实际上好多人都误会了,周公之礼根本不是单指同房这一件事,它是一整套从相识到成婚的完整合法流程。这个说法之所以能和周公挂上钩,核心是周公定了嫡庶有别、同姓不婚的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华夏民族的繁衍模式。就算是婚礼最后那个对应同房的环节,正式名称也叫合卺,是个正经的仪式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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卺其实就是苦葫芦,仪式上要把一个完整葫芦剖成两半,用红线拴在一起,新郎新娘各拿一半盛酒,一起喝下去。这不光是古代婚礼的助兴环节,相当于当时领了合法结婚证,签了契约。葫芦本身味苦,酒又辛辣,两口子共饮就意味着,以后不管生活是苦是甜,都要一起承担。而且葫芦多籽,在古代文化里本来就是多子多福的象征,也算讨了个生殖崇拜的好彩头。
在周公的观念里,夫妻同房根本不是什么满足个人私欲的事,是为了祭祀祖先、繁衍族群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这种观念转变,直接给这件本来很私人的事赋予了合法性和崇高感,不再是拿不上台面的羞耻事。古代贵族为了让这事办得体面合规,还有专门的教育机制,有叫做九嫔或者女御的官职,专门负责教导宫廷女性相关的规矩。姑娘出嫁之前,还会有专门的女师来教具体细节,小到洞房灯光怎么摆,座位次序怎么排,该说什么话,都定得清清楚楚。
这套规矩就是要让当事人明白,自己参与的是文明社会的古老仪式,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汉代之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行周公之礼”慢慢就演变成了夫妻同房的文雅代称。相当于给这件难开口的事披了个体面的外衣,讲究体面的中国人谈论这事,有了不失身份的说法,自然就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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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再看开头那个大儒李塨,他为啥要用“敦伦”这个词呢。“敦”是勉力、厚待的意思,“伦”是伦常关系,合起来敦伦的本意就是敦睦伦常,也就是巩固夫妻的名分和感情。明清时期理学盛行,在当时的儒生看来,这就是修身齐家的必修课,李塨把这句话写进日记,其实是对自己私生活的道德审视,他觉得这是履行家庭责任,不是沉溺享乐。也难怪袁枚会拿这事当笑谈,说他实在太刻板了。
“行周公之礼”这个词在民间的生命力特别顽强,明清的话本小说里,只要写婚后相关内容,基本都会用到这个词。有意思的是,这个词在流传的时候还划出了清晰的边界,只有正式合法的夫妻关系,才会用这个词。如果是私会偷情这种非婚关系,人们都会换成云雨、苟合或者其他贬义词,绝不会用行周公之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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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语言习惯,刚好把周公制礼的初衷刻进了骨子里,礼本来就是区分人和兽的边界,也是界定合法和非法的标尺。一件原本难以启齿的私事,被冠上了圣贤的名号,也就有了文化上的体面,难怪能流传几千年还被人熟知。放到现在,咱们聊天的时候还会偶尔用到这个说法,也算传了千年的文化小暗号了。
参考资料:《仪礼》 士昏礼,《周礼》 天官·内宰,《礼记》 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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