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否曾为图方便
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
放在家中充电?
你以为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很可能导致自己背上法律责任
![]()
3月28日7时许
广东省深圳市某城中村
一房屋突发火情
起火原因系李某在该房内
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引起火灾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
![]()
由于当事人李某
违规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带入室内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李某给予
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可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前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
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带进楼、带到家中
或在室内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
因此而引发的悲剧令人痛心↓
电瓶车推入电梯致多人被烧伤
2021年5月10日晚,四川成都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监控画面显示,3秒内火焰便吞噬了电梯间,导致多人被烧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全身面积40%烧伤。
![]()
电动车入室充电致2人遇难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
阿消提示
电动自行车起火迅猛
室内充电由于空间相对密闭
电池爆燃形成的高温和浓烟
可以瞬间致人伤亡
电动车以及电池万万不可进楼入户
勿存侥幸心理,谨防事故发生
作为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家庭
近距离出行的选择
呵护好它,预防起火很有必要
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
![]()
![]()
![]()
![]()
![]()
![]()
来源丨广东消防、深圳消防、央视新闻、中国消防等
编辑丨吴欣宜
校对丨李樾
审核丨黄昕吾
- end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