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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岁的上海老人张老伯(化名)扛着沉重的家庭负担:失能老伴长期住院,儿子患有精神残疾。在先后被法院指定为两位亲人的唯一监护人后,年事已高的他陷入深深担忧:一旦自己失能或离世,妻儿由谁照料?家中财产如何管理以保障家人余生?
这一难题,成为黄浦区探索特殊群体保障的突破口。从去年起,黄浦区民政局联合瑞金二路街道及律所、公证、信托等多家专业机构,以张老伯个案为切入点,创新打造 “监护 + 财产安全保障” 模式,破解独居人群、孤老、“老养残” 家庭的监护与财产管理痛点。
4月10日,黄浦区正式发布特殊需要家庭监护安排整体解决方案,同步上线政策库、文书库、资源库及流程图,并面向全社会开通专属咨询热线,让个性化保障方案走向普惠化、标准化。“我们希望独身人群或有特殊需要的家庭,能够提前对自己和家庭的未来进行规划。黄浦区在法治框架下为他们构建了一种可复制、可落地的解决方案。”黄浦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慧娟说。
破解两大核心:人身照护与财产管理
“在传统监护案例中,多为监护人陷入紧急困境或离世后的被动介入,而张老伯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主动提出需求,核心是事前安顿。” 王慧娟表示,这一诉求极具社会普遍性。
张老伯的困境直指两大核心:人身照护与财产管理。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昕怿告诉记者,张老伯名下有存款与房产,他既希望自身突发意外时能获得最优救治,也期盼妻儿在自己身后仍能维持有品质的生活。
谁能按照他的意志来执行?上海市卢湾公证处党支部书记邵晖解释,在公证见证下,委托人可指定自己的监护人。根据上海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还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担任监护人或提供监护监督服务。
张老伯并不希望远房亲戚作为自己与妻儿的监护人,而是希望由一位朋友来担任监护人。但他又产生一个担心:如何确保监护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精准执行?
以医疗救治为例,即使指定了监护人,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监护人也可能面对医疗决策“不敢签”的情况。邵晖说,如有些创伤性的救治,监护人签了救治,但委托人被救治醒来后不认可这样的救治方式;有些救治需要花很多钱,监护人签了救治,委托人被救治成功后却不认可花费这么多钱。即便亲人作为监护人,都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作为监护人,更无法避免。
创新“监护+财产安全保障”模式
为破解痛点,黄浦区民政局凝聚法院、街道居委、公证处、信托公司、律所等多方力量,探索了“监护+财产安全保障”模式。
监护安排上,为张老伯设立三级顺位监护人:第一顺位交给了他的朋友,第二顺位是这位朋友的儿子,第三顺位是经居委会同意的社会组织。且明确居委会为监护监督人,若监护发生争议,由居委会担任临时监护人,公证处第一时间出具临时监护人公证书;若最终无适格监护人,居委会将作为“兜底”公职监护人,为张老伯一家生活筑牢最后防线。
在财产管理方面,张老伯将家庭财产注入特殊需求信托,并亲手制定了《意愿清单》,明确了财产的使用方向与标准。
张老伯对自己与家人的未来有着非常明晰且细致的规划:如,他在《意愿清单》中提出,可对自己采取一切积极救治的手段;救治要首选三甲医院,对选择的三甲医院先后顺序,他也有自己的想法;对自己的妻儿选择的护理院有着品质要求;对老伴的护理费用、儿子的医疗开支以及日常生活花销标准,都一一写进了清单。
上海信托信睿家族办公室总经理刘杰告诉记者,在张老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期间,由其本人发出财产使用指令,倘若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过世后,由选定的监护人按顺位担任信托指令权人,严格按照张老伯的《意愿清单》使用财产;居委会和公证处则共同担任信托监察人,保证张老伯的信托财产安全和纠纷解决。一旦出现监护争议,由居委会担任临时指令权人。
监护协议中还新增“紧急医疗授权条款”:当张老伯因意外、突发疾病等导致无法表达医疗意愿时,监护人可全权签署需要患者或家属签署的一切医疗文书等,破解了非血缘监护人“不敢签”的难题。
“整体方案设计保障特殊需要家庭的全生命周期,并实现监护保障与财产安全双重覆盖。”王慧娟说。
从“个案”到“类案”
从解决张老伯个案难题中,黄浦区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殊群体监护实践路径。今天,黄浦区对外发布了监护安排“三库一图”,即政策库、文书库、资源库、流程图。
市民通过“政策库”,可了解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同意监护、公职监护、遗产管理等法律规定;从“文书库”可获取委托监护协议、意定监护协议、遗嘱等文书模板;从“资源库”可联系律所、公证、信托、监护组织等专业机构;通过“流程图”,可查看根据个人的意愿与需求可选择的合适路径。
区民政局还向市民征集《监护安排意愿清单》,希望将个案中的创新做法正式转化为普惠性、标准化的服务体系。“不仅适用于张老伯家这种‘老养残’家庭,还对不同家庭状况的各类群体、生前身后全生命周期的监护安排均具有可推广性,让这一创新从‘张老伯专属’变成‘居民通用’。”王慧娟说。
一位行业专家说,与“事后救济”不同,“事前安排”模式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愿。黄浦区探索了“监护+财产安全保障”模式,用制度善意为社会各方人士建立起可按照自己意愿来安排自己和家人生活的路径,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意义。
自4月13日起,瑞金二路街道民政服务站/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南昌路44号)将试点设立面向瑞金二路街道居民的监护安排咨询点,未来也将逐步在黄浦区其他街道推广。市民还可通过卢湾公证处(电话:021-63367720)与上海信托(电话:962583)的热线电话进行监护委托相关咨询与办理。
原标题:《八旬老人带着失能妻儿,未来如何安排?首例“监护 + 财产安全保障”解难题》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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