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高频热点问题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物业费支出,需符合什么条件?
缴存人在12个月内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本人(或配偶)名下有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每间隔12个月可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物业费支出。
二、单位经办人如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操作补缴登记?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缴存管理-补缴登记”端口进行申请,提交电子档案待单位建户机构审核。补缴公积金的办理材料如下:
1.补缴情况说明或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登记批量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3.经办人身份证。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支出需符合什么条件?
自2026年3月1日起,缴存人(或配偶)购买位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契税支出。应自满足全款购房提取条件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请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契税支出,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的限制。
四、商贷提前部分还款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使用商贷购买自住住房,商贷正常还款两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两次年还款额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配偶符合商贷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夫妻共享提取额度。其中,职工配偶婚前符合商贷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就婚后发生的还贷部分申请提取。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额的,还贷期间每提前部分还款一次可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符合商贷提前部分还款提取条件时均可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的现金支付金额。
五、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后,是否可申请提取?
使用现金提前结清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本息额的,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结清的现金支付金额。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公积金微信
编辑:刘怡彤 审校:刘星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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