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相交
本应是真心相待
可有人却被贪欲冲昏头脑
把好友的信任
当作谋取私利的“跳板”
最终
不仅葬送了友谊
更触犯了法律
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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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回 顾
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
内乡县公安局
接到湍东镇居民樊女士报警
称自己家中遭遇盗窃
约100克黄金首饰
和3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
财物总价值约13万元
接到报警后
刑警大队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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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案发现场
进行勘察时发现
现场门窗完好无损
无任何攀爬、撬动痕迹
同时
民警注意到
房间内物品
未出现大面积翻动
仅大克重的黄金首饰被盗
价值较低的
仿金饰品则完好留存
结合现场情况
民警综合研判后
初步判定该案为熟人作案
嫌疑人熟悉樊女士家中环境
且清楚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
才得以精准下手、从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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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
挽回受害人损失
民警走访排查可疑人员
及车辆轨迹
围绕樊女士的
密切交往人员
进行全面梳理
重点排查近期
有过上门接触的亲友
同时
对城区内所有
黄金回收点位开展
“拉网式”核查
追踪被盗黄金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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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锁定了
受害人樊女士的闺蜜杨某
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3日
民警果断出击
在杨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当场查获
部分涉案赃款及黄金首饰
经讯问
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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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杨某供述
其在樊女士家中做客时
偶然看到家中存放的
黄金首饰和现金
一时被贪欲蒙蔽心智
鬼迷心窍的萌生了
盗窃的念头
随后
杨某趁樊女士不备
悄悄将黄金首饰和现金盗走
之后将部分黄金首饰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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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杨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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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即使是亲朋好友,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1.妥善保管财物,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首饰,确需存放的,应放置在隐蔽、安全的地方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2.注意隐私保护,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经济状况、贵重物品存放位置等敏感信息。同时提高防范意识,交友需谨慎,对于频繁打探个人隐私或经济状况的人员要保持警惕。
3.发现财物被盗后,要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破坏痕迹,及时拨打110报警,主动向民警提供详细的被盗物品信息、近期接触人员等线索,助力警方快速破案。
友情无价,法律无情。任何试图通过盗窃等违法犯罪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也珍惜身边的真挚情谊。
来源: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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