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他曾为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争取到不起诉结果,还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为被告人蒙Xx成功争取到相对较轻的量刑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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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刑事领域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主要服务于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方式上侧重于刑事诉讼业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占比约70%,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林某某面临着法律指控。陈俊全作为被告林某某的代理人,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他深入分析证据,寻找案件中的疑点和漏洞。在分析案情时,陈俊全发现林某某在整个事件中的参与程度相对较浅,其主观上可能并不完全知晓所涉及物品的来源存在问题。基于这一判断,他制定了以证明林某某主观无故意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明确的主观故意。通过与公诉机关的多次沟通和协商,最终成功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使林某某免除了刑事处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在蒙X寻衅滋事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持械积极参加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的后果,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他认为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被告人等人,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某一特定人员的打击报复。而且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均未实际使用,其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庭审过程中,陈俊全提出蒙Xx具有多项量刑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蒙Xx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法庭若对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虽然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蒙Xx原本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在陈俊全律师的辩护下,成功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量刑并适用缓刑,为被告人减轻了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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