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他被人下药,我陪了他一整夜,然后潇洒出国;六年后他成了商界新贵,我成了知名设计师,他带着满嘴情话回头撩我——可惜,我沈清晚从来不做拯救浪子的白日梦。他要玩,我奉陪;他动心,我不信;他后悔,已经晚了。
序章
我暗恋陆司珩,从十八岁到二十四岁。
六年。
不长不短,刚好够他换过十七任女友,够我在大洋彼岸的深夜里,把那份见不得光的心事反复咀嚼、咽下、再重新藏好。
我不是没机会。
那年在会所,他被下了药,浑身滚烫地撞进我怀里,嗓音沙哑地说“帮帮我”。我帮了,用他能接受的方式——不是以身相许,而是找了间房,把他丢进冷水里泡了整整三个小时。
他泡到后半夜开始骂人,泡到天亮的时候,已经不骂了,只是靠在浴缸边沿,湿透的衬衫贴在身上,露出精瘦有力的肩线,抬起那双被水汽氤氲过的眼睛看我:“沈清晚,你到底是不是女人?”
我说:“我是。但我不做替身。”
那一晚之后,我飞去了巴黎。
走得干脆利落,连朋友圈都没发一条。
陆司珩大概到现在都不知道,那晚我帮他解围的时候,手是抖的。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心动。认识他三年,我在各种场合撞见过他换女友、撩妹、和人暧昧,每一次都面不改色地擦肩而过,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只有那一次,他没在笑。
他被人设计,浑身燥热地靠在走廊尽头,西装外套不知道丢在了哪里,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颈间,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所有防备,露出从未示人的脆弱。
我路过的时候,他抬起眼看我。
那一眼我记了六年。
不是深情,不是求救,甚至算不上认识——我们只在几次聚会上见过面,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他只是恰好看见了一个认识的人,恰好那个人看起来还算靠谱,于是哑着嗓子说了句:“沈清晚,帮我。”
语气随随便便的,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愣了三秒钟,然后脱下外套披在他身上,扶着他往外走。他很高,整个人的重量压过来的时候,我几乎是咬着牙在撑。他的呼吸滚烫地落在我颈侧,带着酒气和另一种更危险的燥热。
“别靠太近。”他说,声音闷闷的,像是在忍耐什么,“我现在不太清醒。”
我没说话,把他塞进出租车后座,对司机说了最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到酒店之后的事,他没提过,我也没提过。
那三个小时里,我坐在浴缸边上,看着他泡在冷水里,从脸红到脖子,从骂骂咧咧到沉默不语。中间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伸手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被他一把握住手腕,力气大得惊人。
“别走。”他说,眼睛都没睁开。
我没走。
我坐在那里,看了一整夜的夜景,直到天亮他清醒过来,用那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他问我想要什么。
我说:“陆司珩,你想太多了。”
然后我走了。
第二天,我的机票就改签了。原本计划在国内再待两个月,陪我妈过完生日再走,但我突然觉得,不陪了。早走晚走都是走,何必给自己找不痛快。
我妈骂我没良心。
我说:“妈,巴黎那边的导师催我回去做项目。”
这是假话。
真话是:我怕我再不走,就会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那一眼会要了我的命。
第一章 回国
六年后再见陆司珩,是在东三环的一家米其林餐厅。
我当时正跟闺蜜程嘉宁吃饭,听她声情并茂地描述她最近认识的一个小奶狗,笑得差点把红酒喷出来。程嘉宁是我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种,说话做事都透着一股子不靠谱,偏偏我每次都被她带偏。
“真的,晚晚,你不懂,那种弟弟型的男人太香了,”程嘉宁叉起一块鹅肝,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又乖又奶又会撒娇,比咱们圈子里那些自以为是的臭男人强一万倍。”
“你上个月也说霸总型的最香。”我慢悠悠地切着牛排。
“那不一样!霸总那是——”
程嘉宁的话戛然而止。
她的表情像是见了鬼,眼睛瞪得溜圆,叉子上的鹅肝都忘了送进嘴里。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手里的刀叉微微一顿。
餐厅门口,陆司珩正走进来。
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没打领带,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随意地敞着,露出好看的锁骨线条。六年的时间在他身上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反而让他褪去了最后一丝少年气,眉宇间多了些沉稳的、属于成熟男人的压迫感。
他身边跟着一个女人——不是女朋友,更像是下属。那女人拿着文件跟他说什么,他偶尔点头,神情淡淡的,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疏离。
但就是这样一张漫不经心的脸,偏偏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五官轮廓深邃,眉骨高而锋利,鼻梁挺直,薄唇微抿时显得凉薄,微微上挑时又带出几分玩世不恭的痞气。他走路时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不是刻意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出身军政世家的底气,加上从小到大被无数人捧着的骄矜。
程嘉宁压低声音:“陆司珩?他怎么在这儿?”
“吃饭。”我说。
“我当然知道他来吃饭!我是说——你看到他了吗?”
“看到了。”
“你就这反应?”
我抬起眼,平静地看着她:“不然呢?”
程嘉宁张了张嘴,大概想到六年前我走之前那段时间的状态,又把嘴闭上了。她知道些什么,但不全知道。比如她知道我关注陆司珩,知道那晚会所的事,但她不知道我在酒店陪了他一整夜,不知道我在飞机上哭得稀里哗啦,更不知道我在巴黎的头两年,每次失眠到凌晨三四点,都会想起他靠在浴缸边沿看我的那个眼神。
这些事,我谁都没说过。
不是刻意隐瞒,是觉得说了也没什么意义。暗恋这种事,说出口就失了分量,变成了一种廉价的自我感动。我沈清晚不做这种事。
我正要把注意力转回牛排上,余光却捕捉到一个动静——陆司珩停下了脚步。
他偏过头,目光越过半个餐厅,精准地落在我身上。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捏了一下。
但他只是看了两秒钟,然后微微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他身边的女人也跟着看过来,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一瞬,带着点职业化的好奇。
我也点了点头,表情管理堪称完美。
等他们走过去,程嘉宁就炸了:“他看你了!他认出你了!”
“嗯。”
“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劲!”
“怎么不对劲?”
程嘉宁皱着眉想了想:“说不上来,就……不太对劲。像是认出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我把切好的牛排送进嘴里,慢慢嚼着,没接话。
有意思的东西。这倒像是陆司珩会有的想法。在他眼里,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所有人都是他感兴趣或者不感兴趣的玩具。我曾经亲眼看见他在一次派对上撩一个姑娘,从搭讪到交换联系方式用了不到三分钟,那姑娘被他逗得脸红耳热,他还回头冲朋友挑眉,笑得肆意又张扬。
那种笑,像一把火,烧得人心里发烫。
但也仅仅是发烫而已。火灭了,连灰烬都不剩。
我不会忘记,在我帮他解围的那个晚上之前不到一个星期,他还在跟另一个女人搂着腰从酒吧后门出来,那女人的口红蹭在他衬衫领口上,他浑然不在意地笑着,像一只餍足的猎豹。
所以那晚之后,我走得毫不犹豫。
不是不心动,是心动了也知道没用。陆司珩这个人,你可以跟他睡,可以跟他玩,甚至可以跟他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但你不能指望他认真。他的认真,大概在十四岁那年就死掉了。
这件事,圈子里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点。
陆司珩的父亲陆正霆,当年在军界也算一号人物,后来转业从商,身家翻了不知多少倍。但在陆司珩十四岁那年,他父亲被曝出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甚至已经生了一个儿子,比陆司珩小不了几岁。
陆太太是个刚烈的性子,知道真相后没有哭闹,没有挽留,直接签了离婚协议,带着陆司珩搬出了陆家大宅。半年后,陆太太被查出乳腺癌晚期,走得很快,快到陆司珩甚至来不及反应。
从那之后,陆司珩就变了。
原本成绩优异、前途光明的少年,开始逃课、打架、换女朋友。他外公家是军界的老派家族,对他寄予厚望,他却偏偏往纨绔的方向一路狂奔,怎么劝都劝不回来。
圈子里的人说起他,语气都带着点复杂的唏嘘:可惜了,长得那么好看,家世那么好,偏偏是个浪子。
但也仅仅是唏嘘而已。没有人真的觉得他会改变,包括我。
所以六年后再见,我唯一的念头就是:不要重蹈覆辙。
吃完饭,程嘉宁开车送我回工作室。我在三里屯开了一间独立设计工作室,做珠宝设计,这几年在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巴黎高等艺术学院硕士毕业,拿过两个国际奖项,合作的品牌从国内的小众设计师一路升级到了几个国际一线大牌。
我妈说我太拼了。我说:“不拼怎么办?我又不想靠家里。”
沈家在京城也算有头有脸,我爸做实业起家,我妈是书画世家出身,我从小被娇宠着长大,要什么有什么。但越是这样的家庭,越容易养出两种孩子——一种是彻底废掉的废物,一种是比谁都清醒的狠人。
我大概介于两者之间。不算狠,但绝对清醒。
工作室开在太古里北区的一栋小楼里,上下两层,楼下是展厅和会客区,楼上是我的办公室和一个小型工坊。我请了三个设计师,两个助理,规模不大,但运营得很健康。
到工作室的时候,助理小何跟我说:“沈老师,陈医生那边打电话来提醒您,下周的复诊别忘记了。”
我应了一声,在办公桌前坐下,揉了揉太阳穴。
失眠这件事,从巴黎的时候就开始了。最开始是赶项目熬夜,后来变成了生物钟彻底紊乱,再后来,哪怕不赶项目,凌晨两三点也睡不着。躺在那儿,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闪过各种画面,停都停不下来。
回国之后,程嘉宁硬拉着我去看了个睡眠科的专家。陈医生做了全套检查,说我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失眠主要是因为长期压力加上精神紧张,建议我调整作息,适当运动,放松心情。
“还有,”陈医生推了推眼镜,用一种学术讨论的语气说,“研究表明,规律的性生活在改善睡眠质量方面有显著效果。如果你有稳定的伴侣,可以考虑一下。”
我当时正在喝水,差点没呛死。
程嘉宁在旁边笑得直拍大腿,等出了医院就开始给我出馊主意:“晚晚你听我的,找个帅哥睡一觉,比吃什么都管用!”
“滚。”
“我说真的!你不是总说睡不着吗?这办法多好啊,一举两得——”
“程嘉宁,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幽默?”
“我是在关心你!”
我把她的话当成了耳旁风,根本没往心里去。
但失眠的问题确实越来越严重。最夸张的一次,我连续工作了三十二个小时,交完设计稿之后直接瘫在沙发上,眼睛闭着,脑子却清醒得像一锅沸腾的粥。我盯着天花板数羊,数到三千多只的时候,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
陈医生说的,可能真有道理。
但这不代表我就要去大街上随便拉一个男人。
第二章 会所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一个星期后。
那天晚上,程嘉宁突然杀到工作室,说带我去一个地方。她神神秘秘的,什么也不肯说,只说要给我一个惊喜。我被她半拖半拽地塞进车里,等车停稳了才发现,我们在一家会所门口。
“这是什么地方?”我看着那低调又透着贵气的门面,皱了皱眉。
“高端社交会所,”程嘉宁挽着我的胳膊往里走,“别想多了,就是喝酒聊天的地方。”
我信她才怪。
但来都来了,我也懒得跟她掰扯。进了门才发现,这地方确实跟普通的会所不太一样,装修偏艺术风格,灯光柔和但不暧昧,大堂里有人在弹钢琴,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香氛味道。来的人穿着得体,三三两两地坐在卡座里聊天,看起来倒像是个正经的社交场合。
程嘉宁熟门熟路地带我去了二楼的包间,推门进去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包间里已经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看起来都是三十岁上下,衣着光鲜,气质不俗。程嘉宁跟他们一一打招呼,然后把我推到中间介绍:“这是我闺蜜,沈清晚,珠宝设计师。”
一个叫宋洋的男人笑着伸出手:“久仰,程嘉宁天天念叨你。”
我礼貌地握了握,在沙发上坐下来。
酒过三巡,我才慢慢弄明白这个局的性质。在座的几位,有做投资的,有做影视的,有做公关的,都是各个行业里混得不错的人。大家聚在一起,主要是为了拓展人脉,顺便——用程嘉宁的话说——“解决一下个人问题”。
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个高端相亲局,只不过大家都不挑明。
我斜了程嘉宁一眼,她用嘴型跟我说:“来都来了,看看又不会少块肉。”
我端起酒杯,懒得理她。
席间有个叫林述的男人,是做投资的,长得斯文白净,说话温声细语,对我也格外殷勤。他坐在我右手边,不停地给我倒酒、夹菜,聊起艺术和设计来头头是道,看得出来是做过功课的。
“沈小姐的设计我看过,”林述笑着说,“前年嘉德拍卖会上那套‘深海’系列,我很喜欢。”
“谢谢。”我客气地点点头。
“不知道沈小姐平时有什么爱好?”
“没什么特别的,工作、睡觉、偶尔画画。”
“画画?油画还是——”
“都有。”
林述的眼睛亮了亮,正想继续追问,旁边的宋洋突然插了一句:“对了,你们听说了吗?陆司珩最近接手了陆氏的文创板块,听说要大举收购几家独立设计工作室。”
我的手微微一顿。
“陆司珩?”程嘉宁的声音拔高了一些,“陆正霆那个儿子?”
“对,就是那个陆司珩。”宋洋喝了口酒,语气里带着点复杂的味道,“以前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这两年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收心了,乖乖回公司上班,还干得不错。他爸上个月在接受采访时还说对儿子很满意,这话从陆正霆嘴里说出来,可不简单。”
“人家毕竟底子在那儿,”另一个叫周彦的男人接话,“陆司珩高中之前可是学霸,要不是家里出了事,现在指不定在哪儿发光发热呢。”
“出事”两个字一出来,包间里的气氛微妙地凝滞了一瞬。
宋洋咳了一声,转移了话题:“对了,林述,你那个项目怎么样了?”
话题就这么滑过去了,但我的心却静不下来了。
陆司珩。最近接手文创板块。收购独立设计工作室。
我垂下眼,把杯中的酒一口喝尽。威士忌的辛辣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压下了那股莫名的心烦意乱。
程嘉宁凑过来,压低声音说:“晚晚,你还好吧?”
“我很好。”
“真的?”
“真的。”
我放下酒杯,站起身,说去趟洗手间。
洗手间的镜子映出一张明艳的脸。六年过去,我从一个青涩的小姑娘长成了二十六岁的成熟女人,五官更舒展,气质更从容,眉眼间少了些怯意,多了些笃定。
但那双眼睛里,藏着的东西,跟六年前一模一样。
我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拍了拍脸颊,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沈清晚,你清醒一点。”
然后我深吸一口气,补了个口红,推门出去。
走廊里灯光昏暗,我低头看着手机,没注意前面有人,差点一头撞上去。对方侧身让了一下,我下意识地说了声“抱歉”,抬眼一看,整个人僵住了。
陆司珩靠在走廊的墙壁上,手里夹着一根没点燃的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他换了衣服,不再是餐厅里那身正式的西装,而是一件黑色的薄针织衫,袖口随意地卷到小臂,露出结实匀称的手臂线条。领口微微敞开,锁骨下方一小片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白。
他看起来像是在这里等了很久。
“沈清晚。”他叫我的名字,声音低沉,尾音微微上扬,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笑意。
我攥紧了手机,面上波澜不惊:“陆先生,真巧。”
“不巧,”他把烟收进口袋,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在等你。”
心跳漏了一拍。
但我只是挑了挑眉,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等我?有事?”
陆司珩往前迈了一步,缩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他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道,混合着若有若无的烟草气息,像某种隐秘的诱惑。
“六年不见,”他微微低头,目光从我脸上慢慢滑过,像是在认真审视什么,“你变了不少。”
“人都会变。”
“变得更漂亮了。”
我笑了一下,不是害羞的笑,是那种带着点疏离和客气的笑:“谢谢。你也变了。”
“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跟我无关。”
我说完这句话,侧身从他身边走过去,步伐不快不慢,脊背挺得笔直。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追着我的背影,像一团温热的火,不烫,但让人浑身不自在。
走出去十几步,身后传来他的声音:“沈清晚。”
我停住脚步,没回头。
“那晚的事,”他说,语气里少了刚才的玩世不恭,多了一些我听不懂的东西,“我一直欠你一句谢谢。”
走廊里安静了几秒钟。
然后我说:“不用谢。换了任何人,我都会那么做。”
说完,我继续往前走,拐过弯,确定他看不见了,才靠着墙壁慢慢蹲下来。
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手心全是汗。
我闭了闭眼,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沈清晚,你没出息。
明明早就想好了,再见要当陌生人,要客客气气,要保持距离。可他一句“我在等你”,就让你的心理防线出现了裂缝。
六年了。整整六年。
你以为你已经放下了,你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你以为你足够清醒足够理智足够强大,可当他真的站在你面前,用那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你才发现——你什么都没忘。你只是把那些东西藏得更深了。
我蹲了大概两分钟,调整好呼吸,重新站起来。对着手机前置摄像头检查了一下妆容,确定看不出任何破绽之后,我整理好衣服,若无其事地回了包间。
程嘉宁一眼就看出我不对劲,但她什么都没问,只是给我倒了杯温水,默默地推到我手边。
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温刚好。
回去的路上,程嘉宁一边开车一边偷偷看我,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忍住:“晚晚,你刚才在走廊里碰到谁了?”
我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没回答。
“是不是陆司珩?”
我没说话。
程嘉宁深吸一口气:“他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说,“就打了个招呼。”
“就打个招呼?”
“嗯。”
程嘉宁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晚晚,你别骗自己了。”
我的手在膝盖上微微蜷缩了一下。
“我知道,”我说,“我没骗自己。”
我就是知道一切,才更要保持清醒。
程嘉宁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车停在工作室楼下,我解开安全带,刚要下车,程嘉宁突然拉住我的手:“晚晚,不管你怎么决定,我都站你这边。”
我看着她,笑了笑:“知道了,开车小心。”
回到工作室,我洗了个澡,换上睡衣,躺在床上。
天花板很白,灯光很暖,被子很软。但就是睡不着。
我翻来覆去地折腾到凌晨两点,终于放弃挣扎,爬起来去工坊画图。钻石和铂金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我握着笔,一笔一笔地勾勒线条,试图用工作填满大脑,不去想任何不该想的事。
但越是不想,越是会想。
陆司珩靠在走廊墙壁上的样子,他低头看我的目光,他说“我在等你”时那漫不经心的语气,每一个细节都像刻在脑子里一样清晰。
我咬着笔帽,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然后我拿起手机,给程嘉宁发了一条消息:“你上次说的那个办法,详细说说。”
消息发出去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四十三分。
我以为程嘉宁早就睡了,没想到她秒回了:“!!!你认真的?”
“认真的。”
“天哪!!!你终于开窍了!!!”
后面跟了一连串的感叹号和表情包,我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消息轰炸,突然有点后悔。
但话都说出去了,收不回来了。
算了。就当是解决失眠问题。
第二天,程嘉宁兴冲冲地跑来工作室,手里拿着一沓资料,往我桌上一拍,表情像中了彩票。
“这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优质资源,”她拉开椅子坐下,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你看这个,模特,身高188,八块腹肌,长相混血,性格温柔——”
“停。”我伸手按住那沓资料,“我不要名单。”
“那你要什么?”
“你安排就行,别让我选。”
程嘉宁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哦——你是怕自己选了会有心理负担?”
“不是,我就是懒得挑。”
“行行行,您大小姐说了算。”程嘉宁把资料收回去,拿出手机翻了翻,“那这样,我帮你约一个人,你见见,觉得合适就继续,不合适就换。怎么样?”
“可以。”
“那就后天晚上?地点我定,你人到就行。”
“好。”
程嘉宁走后,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突然觉得有点荒唐。沈清晚,二十六岁,知名珠宝设计师,沈家的大小姐,居然要靠这种方式解决生理需求。说出去都没人信。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我单身,我成年,我需要解决睡眠问题,找一个干净、安全、专业的男人,不过是一种高效且低成本的解决方案。跟去健身房请私教是一个道理,只不过教练教的是健身,这位“教练”教的是别的。
这么一想,心里的那点别扭就散了大半。
我沈清晚做事,向来是想清楚了就做,不纠结,不回头。
只是我没料到,程嘉宁给我安排的人,会那么……出乎意料。
约定的那天晚上,程嘉宁把我带到了一家会员制的高端会所。跟上次那个社交局不同,这次的地方更私密,整层楼只有几个包间,每个包间都配有独立的入口和私密的会客区。
房间不大,布置得很讲究。灯光是暖黄色的,沙发宽大柔软,茶几上摆着红酒和水果。
“你先坐,”程嘉宁把我按到沙发上,“人马上到。”
“你见过?”
“没有,但中介那边说这个质量特别高,是个新人,刚入行没多久。”
“中介?”
“哎呀就是那种——高端私人伴游服务,你懂的。”程嘉宁挤了挤眼睛,“放心,我都查过了,背景干净,身体健康,服务专业。”
我端起红酒喝了一口,没接话。
程嘉宁又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说什么“不舒服就喊停”“不想继续就直接走人”“安全第一”,说得跟老妈子似的。我被她念叨得头疼,直接把她推出去了。
“你在这儿我紧张。”我说。
“行行行,我在隔壁等你,完事了叫我。”
门关上的那一刻,房间安静下来。
我坐在沙发上,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说实话,我有点紧张。不是紧张“那件事”本身,而是紧张——万一对方不是我的菜怎么办?万一我全程尴尬怎么办?万一我花了钱却睡不着怎么办?
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在我脑子里转了两分钟,然后门铃响了。
我站起身,理了理裙子,走过去开门。
门外的男人,让我愣住了。
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职业男伴——没有油腻的打扮,没有过分精致的妆容,甚至没有那种“我知道我很帅”的自信笑容。他穿得很简单,白衬衫、黑色长裤,衬衫袖口挽到小臂,整个人干干净净的,像刚从大学图书馆里走出来。
五官清秀但不寡淡,眉眼温润,鼻梁高挺,嘴唇的形状很好看,是那种让人想多看两眼的男生。看起来二十三四岁,气质里带着一点书卷气,还有一点……不太属于这个场合的生涩。
他看见我的时候,也愣了一下。不是惊艳的那种愣,而是——像是没想到客户会是这样的。
我们对视了两秒钟,我先开口了:“请进。”
他点点头,跟着我走进房间。
门关上之后,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微妙的尴尬。我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在我对面坐下,两个人隔着一张茶几,谁都没说话。
我打量了他一眼,突然注意到他衬衫领口别着一个很小的徽章——是某所顶尖大学的校徽。
“你是学生?”我问。
他微微一顿,然后点头:“研究生。”
“哪个专业?”
“……计算机。”
我忍不住笑了。不是因为好笑,而是因为这场面实在太荒唐了——我一个珠宝设计师,花高价找了一个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来“陪睡”,这剧情写出来都没人信。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笑,垂下眼睛,声音低了一些:“我知道这不太体面。但如果你介意,我可以走。”
“我没介意,”我收起笑,认真地看着他,“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要做这个?”
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我做的项目需要一笔投资,导师那边找不到资金,我自己也凑不够。有人介绍了这个渠道,我就来了。”
“所以你不是专职的?”
“不是。今天是第一次。”
第一次。
我深吸一口气,靠回沙发里,突然觉得这件事变得更加荒唐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江屿。”
“江屿,”我念了一遍他的名字,然后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你知道来这里是要做什么的吧?”
他的耳尖微微泛红,但还是直视着我,点了点头。
“那你知道价格吗?”
“知道。”
“你觉得值吗?”
这个问题让他愣了一下。他想了想,认真地说:“值不值得,要看对谁而言。对我而言,这笔钱能让我把项目做下去,那就值得。”
我看着他的眼睛,干净、坦诚,没有那种讨好的卑微,也没有故作清高的别扭。他只是很平静地陈述了一个事实:他需要钱,他选择用这种方式赚钱,他不觉得羞耻,但也不觉得光荣。
这个人,有点意思。
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他坐在沙发上,微微仰起头,目光与我平视。
我伸出手,捏住他的下巴,轻轻抬起来。他没有躲,也没有迎合,就那么安静地看着我。
“你长得确实不错,”我说,“但我不跟第一次出来做的人睡。”
他眨了眨眼,似乎没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松开手,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端起红酒杯,慢悠悠地说:“不过我倒是缺一个设计师。你既然缺钱,不如来我工作室上班。工资按市场价,比你这行挣得少,但胜在干净。”
江屿怔怔地看着我,好半天没说话。
“怎么?”我挑了挑眉,“嫌工资低?”
“不是,”他声音有点哑,“你……认真的?”
“我看起来像在开玩笑?”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不怕我是骗子?”
“你一个第一次出来做鸭就被客户挖去当员工的研究生,能有什么骗人的本事?”我笑了一声,“再说了,我沈清晚看人,还没看走眼过。”
他低下头,耳尖的红蔓延到了脖子。
过了大概十秒钟,他抬起头,眼睛里多了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好。”
“好什么?”
“我去你工作室上班。”
我放下酒杯,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他:“明天上午十点,带着简历和作品集来面试。我虽然缺人,但不养闲人。”
他接过名片,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收进口袋。
“沈清晚,”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很好听。”
我站起身,拿起包,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江屿,今天的事,出了这个门就当没发生过。”
他点了点头。
我打开门,走出去,在走廊里看到了正贴着墙壁偷听的程嘉宁。她一看见我就扑过来,压低声音问:“怎么这么快?完了?他行不行啊?”
“没睡。”
“没睡?!”程嘉宁的声音拔高了八度,“那你进去那么久干嘛了?聊天?”
“嗯,聊了聊。”我继续往前走,“顺便把他招到我工作室上班了。”
程嘉宁的脚步顿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那个研究生招到我工作室当设计师了。”
“沈清晚你是不是有病?!你是来找人解决失眠的,不是来找员工的!”
“失眠的事再说吧,”我推开会所的大门,夜风吹在脸上,带着初秋的凉意,“但我确实缺一个懂计算机又能做设计的人。”
“他懂计算机又怎样?你招的是珠宝设计师!”
“跨界思维,你不懂。”
程嘉宁气得直跺脚。我停下脚步,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嘉宁,我今天如果真的跟他睡了,你会觉得我是因为喜欢他吗?不会。你会觉得我是在解决问题。但我会觉得,我在作践自己。我沈清晚可以为了解决失眠问题去找人,但不至于找一个第一次下海的研究生。他眼睛里还有光呢,我不想把它弄灭了。”
程嘉宁看了我好一会儿,最后叹了口气:“行吧,你总是有你的道理。”
“不是道理,”我说,“是底线。”
第三章 登门
江屿第二天准时出现在工作室门口。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白T恤、深蓝色牛仔裤,背着一个旧书包,整个人看起来比昨晚更像一个研究生。他带了一份打印好的简历和一本作品集,不是设计作品,而是他做过的几个计算机项目的介绍,还有一个他个人开发的交互式艺术装置。
我翻了翻他的作品集,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这个交互装置的概念,跟珠宝设计有什么关系?”
“珠宝设计不只是造型和材质,”他说,语气认真,“也可以是交互的、动态的、跟人有情感连接的。现在的可穿戴设备都在往这个方向走,但做的太科技感了,缺少美学。我觉得可以把珠宝的美学和交互技术结合起来。”
我沉默了几秒,然后拿起内线电话打给助理:“小何,你进来一下。”
小何推门进来,我指了指江屿:“这是新来的设计师助理,你带他去办入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按行业标准。”
江屿站起来,朝我微微鞠了一躬:“谢谢。”
“别谢我,”我说,“谢你自己运气好,赶上我缺人。”
他走出办公室之后,小何探进头来,一脸八卦地问:“沈老师,这人谁啊?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捡的。”
“捡的?!”
“在路边捡的,”我说,“关门。”
日子就这么过了几天,生活回归了正轨。直到那天下午,前台打电话说有人找。
我问是谁。
前台说:“他说他姓陆,陆司珩。”
陆司珩来的时候,我正站在工坊的工作台前调整镶爪。小何的声音从内线电话里传进来,带着压抑不住的兴奋:“沈老师,有位陆先生找您,他说他是陆氏集团的。”
我的镊子尖微微偏了偏。
“请他到会客室,我五分钟下来。”
五分钟后,我推开会客室的门。陆司珩正站在落地窗前看外面的街景。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整个人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时多了几分温润,少了几分攻击性。
听到开门声,他转过身来。视线相撞的那一瞬,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了。但我的表情纹丝不动,嘴角甚至挂上了一抹恰到好处的职业微笑。
“陆先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沈总,打扰了。”他走过来,伸出手。
我握上去,他的手掌干燥温暖,力度适中,不多不少地握了两秒就松开。礼貌、得体、无可挑剔。
“坐。”我指了指沙发,自己在对面坐下,“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小何端着咖啡进来,放下的时候手有点抖,差点洒在茶几上。她红着脸退出去,关上门之后我隐约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压抑的尖叫声。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
陆司珩倒是浑然不觉,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目光落在我脸上。
“沈清晚,”他忽然叫我的全名,语气从“陆先生”和“沈总”之间的那种商务感,一下子切换到了另一种更私密的频道,“我们之间,有必要这么公事公办吗?”
我端起自己的咖啡杯,吹了吹热气,不紧不慢地说:“陆先生觉得应该怎么说话?”
“至少别叫陆先生。”他笑了一下,那笑容带着点痞气,“我比你大两岁,叫名字就行。”
“陆司珩。”我叫了一声,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个电话号码。
他听到自己的名字从我嘴里说出来,眼底似乎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收购的事,”我把话题拉回来,“我不感兴趣。”
“你还没听我的条件。”
“什么条件都不感兴趣。我的工作室不卖。不是针对你,谁来都不卖。”
“那换一种方式,”他说,“不收购,合作。陆氏旗下有几个高端珠宝品牌,目前的产品线偏传统,需要注入新的设计理念。你的工作室如果能成为我们的独家设计合作方,预算、资源、渠道,都好说。”
从商业角度来看,这确实是个不错的机会。但我没有马上答应。
“我考虑一下。”我说。
“考虑多久?”
“一周。”
“三天。”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三天,”我说,“但我有条件。合作的事,跟项目团队对接就行,不用你亲自来。”
陆司珩的表情没有变化,但我注意到他叩击扶手的手指停了一下。
“怕我?”他问,语气里带着点玩味。
“嫌麻烦。”我说。
他看了我几秒钟,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少了几分玩世不恭,多了几分认真。“行,三天后我等你的答复。”
我送他到门口,他走出去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我。
“沈清晚,你头发上有颗钻石。”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头发,指尖触到一颗小小的碎钻——是刚才在工坊里崩出来的。陆司珩伸手,从我的发间取下那颗钻石,放在掌心里看了看。
“这么小的东西,”他说,声音低低的,“倒是挺亮。”
他把钻石递还给我,手指擦过我的掌心,带着微微的凉意。然后他转身走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大楼的转角处,手里的钻石硌得掌心生疼。
小何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眼睛亮得像灯泡:“沈老师,陆司珩本人比照片好看一万倍!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他帮你申请了年终奖,翻倍。”我说。
“什么?”
“因为你刚才送咖啡的时候差点泼到他身上,他不但没生气,还说‘小姑娘手抖是正常的’。我决定奖励你的镇定自若。”
小何嘴巴张成了一个O型。我转身上楼,回到工坊,把手里的碎钻石放回工作台上的收纳盒里。
掌心还残留着他指尖的触感。我攥了攥拳头,把那点触感攥没了。
三天后,我没有给陆司珩答复。第四天,一份快递送到了工作室。是一个深蓝色的信封,没有署名,只有我的名字写在正中间。字迹很好看,笔锋凌厉。
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邀请函——陆氏集团年度慈善晚宴。邀请函最下方,有一行手写的小字:“沈清晚,不来你会后悔的。陆司珩。”
我看着那行字,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不是心动,是被他这种不要脸的程度逗笑了。
但我最终还是去了。不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而是因为——我想见他。就是这么简单。
晚宴设在王府半岛酒店。我穿了一条黑色的丝绒长裙,把头发放下来,化了精致的妆,戴上了自己设计的“深海”系列的耳坠。镜子里的女人,明艳、冷清、优雅,像一朵开在深夜里的黑色玫瑰。
程嘉宁来接我的时候,吹了个口哨:“哟,这是去参加晚宴,还是去砸场子?”
“都是。”我说。
晚宴上觥筹交错。我端着一杯香槟站在角落里,跟程嘉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然后陆司珩出现了。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白衬衫,没打领带,领口微敞,慵懒又矜贵。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然后停在了我身上。隔着大半个宴会厅,隔着几十个人头攒动的宾客,他的目光像一条精准的线,穿过所有干扰,直直地落在我身上。
那一瞬间,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沉稳有力,像是在敲一扇门。
他没有马上走过来。他跟人寒暄,碰杯,微笑,每隔几分钟就会朝我的方向看一眼。不是刻意的,是控制不住的那种。就像我看他一样。
这个发现让我心里警铃大作。
晚宴进行到一半,陆司珩终于走到了我面前。他端着一杯威士忌,站定在我身侧,微微低头看着我。
“来了?”他说,语气随意得像在跟老朋友打招呼。
“来了。”
“还以为你不来。”
“本来不想来。”
“那怎么又来了?”
我想了想,说:“好奇。好奇你会不会在晚宴上撩妹。”
陆司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声很低,带着点沙哑,像大提琴的尾音。“那你观察出什么了?”
“目前还没有,”我端起香槟喝了一口,“但晚会还长。”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举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杯壁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沈清晚,你比以前有意思多了。”
“我以前没意思?”
“以前,”他顿了顿,似乎在回忆,“太乖了。”
乖。这个字让我心里微微一刺。六年前,在他眼里,我大概就是那种乖乖女——安静、礼貌、不惹事,从不在他“可以考虑”的名单里。
“人都是会变的。”我说。
“变得好,”他看着我,目光从我的眉眼滑到嘴唇,又滑到锁骨,最后回到眼睛,“现在这样,刚好。”
刚好什么?刚好可以撩?
我没问出口,只是笑了笑,侧过身去。他没有继续纠缠,转身去了别处。但从那之后,整个晚宴,我都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不是跟踪,而是一种奇异的磁场:他在人群的另一端,我在这一端,但我们的目光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相遇,然后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各自移开。像两只互相试探的猫。
晚宴结束的时候,我在酒店门口等车。夜风裹着初秋的凉意吹过来,我裹紧了披肩。
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停在我面前。车窗降下来,露出陆司珩的侧脸。
“上车,我送你。”
“不用,我叫了车。”
“取消了。”
我抬眼看他。
“我让司机把你叫的那辆车打发走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理直气壮,“上车。”
“陆司珩,你是不是觉得全世界都得听你的?”
“不是全世界,”他说,偏过头来看我,嘴角微微上扬,“就你。”
我的心跳又漏了一拍。
但我没有上车。我走到迈巴赫旁边,弯下腰,隔着车窗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陆司珩,你想玩,找别人。我不奉陪。”
然后我直起身,踩着高跟鞋,沿着马路牙子往前走。
走了大概二十步,身后传来车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然后是皮鞋踩在柏油路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追了上来。
“沈清晚,”他走到我面前,挡住我的去路,呼吸微微有些急促,“你凭什么说我在玩?”
“那你告诉我,你是什么?”我停下脚步,仰起头看着他,“认真的?想跟我处对象?想娶我回家?”
他没说话。
“你连你自己都不信,”我说,“陆司珩,别装了。”
我绕过他,继续往前走。这一次,他没有追上来。
第四章 心动
但陆司珩这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你拒绝他一次,他当没听见;你拒绝他两次,他觉得你在欲擒故纵;你拒绝他三次,他开始觉得有意思了。
晚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的工作室收到一大束白玫瑰,没有署名,只有一张卡片上写着“晚安”两个字。第二天,又送来一束。第三天,还是。一个月,三十二天,每天一束,每天一张“晚安”卡片,风雨无阻。
我拿起最新那张卡片,看着那两个字,忽然觉得有点好笑。晚安——这两个字,比任何花哨的情话都让我心动。因为他知道我有失眠症。六年前就知道。
我犹豫了大概十秒钟,打了一行字过去:“花收到了。别送了。”
消息发出去不到三秒就回了:“醒了?”
我没理他。他又发了一条:“花可以停,但晚安不能停。你需要。”
我看着那四个字——“你需要”——心脏像被人轻轻捏了一下。
但这只是开始。他开始出现在我常去的咖啡馆。第一次我以为巧合,第二次有点巧,第三次我已经不想说服自己了。他选了我最喜欢的那张靠窗的桌子,点了我常喝的手冲耶加雪菲,看到我推门进来,就冲我笑一下。
我试图换了一家咖啡馆。第三天,他就出现在那家咖啡馆里。我又换了一家书店。两天后,他在书店的文学区“偶遇”了我,手里拿着一本我前几天在朋友圈晒过的冷门小说。
“这本书不错,”他说,把书在我面前晃了晃,“你推荐的。”
我看着他手里的书,又看着他脸上那个“被我逮到了吧”的表情,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
“陆司珩,你是不是雇了个私家侦探跟踪我?”
“没雇,”他说,“我自己跟的。”
“你不上班吗?”
“上班,”他把书放回书架上,转过身来面对我,“但工作是做不完的,人错过了就没了。”
这句话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到我差点以为他是真心的。但我很快就清醒了——陆司珩对每个女人都说过类似的话。
“陆司珩,”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你的台词该更新了。”
他怔了一下,然后笑了。不是那种“被拆穿了也无所谓”的笑,而是那种“你居然记得我的台词”的笑。
“那你说,新台词应该是什么?”他问。
“没有新台词,”我说,“因为我不打算给你说台词的机会。”
我绕过他,去书架的另一边挑书。身后传来他的脚步声,不紧不慢地跟着我。
“沈清晚,你是不是怕我?”
“不怕。”
“那你为什么一直躲?”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跟他面对面站着。书店的灯光柔和地洒在我们之间。
“我没躲,”我说,“我只是不想浪费时间。”
“跟我在一起是浪费时间?”
“跟你在一起,”我一字一句地说,“是慢性自杀。”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我看到他眼底的笑意凝固了一瞬。不是受伤,而是被戳中了。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但从来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出来。
“你就这么看我?”他问,声音低了一些。
“你怎么看自己,我就怎么看你。”
书店里安静了几秒钟。然后陆司珩笑了一下,那个笑容有点涩,跟以前所有的笑都不一样。
“沈清晚,你比我自己还了解我。”
他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走到书店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推门走了出去。门上的风铃叮当作响。
我站在原地,手里拿着一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抽出来的书,封面朝下,连书名都没看。心跳很快。快到我不得不承认一件事——我完了。我彻底完了。
他不需要说什么情话,不需要做什么浪漫的事,他只需要站在那里,用那双眼睛看着我,我筑了六年的墙就开始松动。不是因为我意志不坚定,是因为我从头到尾就没有停止过喜欢他。
我只是把那份喜欢藏了起来,藏得很深很深,深到我自己都快忘了。可他回来了,带着那双眼睛,那个笑容,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漫不经心,一点一点地,把我藏了六年的秘密挖了出来。
我靠在书架上,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
沈清晚,你清醒一点。
第五章 沉沦
转折发生在一个下雨的夜晚。
那天我加班到很晚,处理一个急单的设计稿。窗外下起了大雨,雷声滚滚,整栋楼只剩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我画完最后一笔,看了眼时间——凌晨一点。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陆司珩:「还在工作室?」
我没回复。他又发了一条:「我看到你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我走到窗前往下看——他的车停在楼下,黑色的车身被雨水打湿,车灯亮着,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有节奏地摆动。他在楼下等了多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从我加班到现在,过去了四个小时。
我拿起手机,打了三个字:「你上来。」
三分钟后,他出现在工作室门口。西装外套脱了,只穿着一件白衬衫,衬衫被雨水打湿了一些,贴在肩膀上,勾勒出肩胛骨的形状。头发上沾着细密的水珠,整个人像是从雨里走出来的某种意象。
“进来。”我说,侧身让他进门。
他走进来,环顾了一下我的工作室,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我从柜子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他:“擦擦。”
他接过毛巾,擦了擦头发和脸,然后很自然地坐在了我办公室的沙发上。我给他倒了杯热水,在他对面坐下。窗外雨声如瀑,室内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声和雨声。
“你为什么在楼下等?”我问。
“你不是不想见我吗,”他说,端着水杯,目光低垂,“我怕上来你会不高兴。”
我的心软了一下。只是一下。
“陆司珩,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抬起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深邃。“我想要一个机会,”他说,“让你相信我是认真的。”
“如果我永远不信呢?”
“那我就一直等到你信。”
“如果我一直不信呢?”
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像认命,又像不甘。“那我也认了。”他说。
我的心彻底软了。不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而是因为他说话时的表情。陆司珩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他是那种被全世界宠坏的纨绔子弟,要什么有什么,从不需要等待,更不需要认命。可是此刻,他坐在这里,湿着头发,端着水杯,用一种近乎卑微的语气说“那我也认了”。
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仰起头看着我,目光里带着一丝不解。
我弯下腰,吻了他。
他的嘴唇很凉,带着雨水的气息。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扣住我的后脑,加深了这个吻。那个吻很长,长到我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忘记了他是什么人,忘记了所有的理智和防备。
我坐在他腿上,双手撑着他的肩膀,微微拉开了一点距离。他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亮,瞳孔里映着我的脸。
“沈清晚,”他的声音哑得不像话,“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知道,”我说,“但我要先说清楚。我不做你女朋友。我跟你,只是床伴关系。你想玩,我陪你玩。但别跟我谈感情,我不信那一套。”
他看着我,眼底的光明明灭灭。“你认真的?”
“我从不开玩笑。”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那笑容里有无奈,有苦涩,还有一种我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疼。“行,床伴就床伴。”
“还有一个条件。人前装陌生人。我不想成为你那些前女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皱了一下眉,但还是点了头:“行。”
“那就这么定了。”
我从他腿上站起来,理了理裙子,伸手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现在,送我回家。”
他站起来,比我高出一个头,低头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像一本翻不到底的书。“沈清晚,你是我见过最狠的女人。”
“谢谢夸奖。”
那一晚之后,我们的关系进入了一种奇特的模式。白天,我们是陌生人。晚上,他是我的。他会在天黑之后出现在我公寓门口,有时候带着红酒,有时候带着夜宵,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就带着他自己。
我从不主动找他。不是我矜持,而是我坚持“床伴关系”的定位——不需要报备行踪,不需要分享日常,不需要早安晚安。他来,我开门;他走,我关门。
他开始的时候很配合。但渐渐地,我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他开始在我家留宿。第一次留宿,是因为“太晚了,不想开车”。第二次,是因为“明天早上在你这边有个会”。第三次,他什么都没说,洗完澡就直接钻进了被窝,理直气壮地把我搂进怀里,说:“睡觉。”
我没推开他。不是因为推不开,而是因为——他在的时候,我确实睡得更好。
这很奇怪。我失眠了六年,试过褪黑素、白噪音、冥想、瑜伽、中药、针灸,什么都试过了,都没有用。但他躺在身边,手臂环着我的腰,呼吸均匀地落在我颈侧,我居然能在二十分钟内睡着。而且是一觉到天亮。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终于被人从水里捞了出来,重新学会了呼吸。我开始理解陈医生说的那句话了——“规律的性生活在改善睡眠质量方面有显著效果。”不是性生活的问题,是安全感的问题。
这个认知让我害怕。因为我太依赖他了。依赖,是比喜欢更危险的东西。喜欢可以收回,依赖收不回来。
有一天晚上,我洗完澡出来,看到他靠在床头,手里拿着我的素描本。那本素描本上画的是我最近在构思的一个系列的设计草图,但最后几页,画的不是珠宝——是他。是他靠在走廊墙壁上的样子,是他低头看我的样子,是他开车时侧脸的轮廓。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画的,大概是失眠的某个深夜,意识模糊的时候,手自动就动了。
他看到那些画了吗?我站在浴室门口,心跳如擂鼓。
“素描本,”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别乱翻。”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把素描本合上,放回床头柜上。“没翻,”他说,“就是拿起来看了一眼,发现是设计图,就放下了。”
我松了一口气,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过素描本,塞进了抽屉里。他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肩膀上。
“沈清晚,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
“真的?”
“真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知道吗,你撒谎的时候,耳垂会变红。”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垂。他在我身后笑出了声。“你骗我。”我转身瞪他。
“我没骗你,”他说,眼睛里全是笑意,“我只是猜的。现在我知道了。”
我被他气得想打人,但他已经低下头来,吻住了我的嘴唇。那个吻很温柔,跟之前所有带着试探和侵略性的吻都不一样。他吻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的东西,一点一点地,从嘴唇到嘴角,从嘴角到脸颊,从脸颊到耳垂。
“晚安,”他在我耳边说,“睡吧。”
我闭上眼睛,靠在他怀里,听着他平稳有力的心跳声,意识渐渐模糊。在彻底睡着之前,我隐约听到他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小,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沈清晚,你那些画,我都看到了。”
我的身体僵了一瞬,但随即放松了下来。算了,看到了就看到了。那又怎样?暗恋他六年,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第六章 裂缝
在一起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要好。不,不应该说“在一起”。我们不是情侣,不是恋人,不是任何有确定关系名称的状态。我们只是两个成年人,在夜晚分享同一张床,在白日假装不认识。
这个定义是我定的,我坚持的,我一遍遍在心里重复的。但有些东西,不是靠定义就能控制住的。比如他在我刷牙的时候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肩膀上,含混地说“早”。比如他在我加班到凌晨的时候出现在工作室楼下,什么都不说,只是把外套披在我身上,牵着我往车里走。比如他在我失眠的夜晚讲一些不着边际的废话,声音低低的,像催眠曲一样,把我的意识一点一点拖进睡眠的深渊。
这些瞬间,我告诉自己:这是床伴之间的正常互动。但我知道不是。床伴不会记得你喝咖啡不加糖。床伴不会在你生理期的时候默默把空调调高两度。床伴不会在你洗澡的时候把你的睡衣放进烘干机里烘暖,然后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洗手台上。
他在做这些事的时候,从来不说。我发现了,他也不解释,只是笑一下,继续做自己的事。
这个认知让我害怕。因为我不信。我不信一个浪了十几年的男人,会因为我而改变。我不信那些刻在骨子里的玩世不恭,会在短短几个月里消失殆尽。我不信他是真的动了心,而不是因为我是唯一一个拒绝他的女人,所以觉得有挑战性。等新鲜感过去了,等我也像前面十七个女人一样对他百依百顺了,他就会腻了,烦了,转身去找下一个。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我心底最深处,拔不出来。我带着这根刺,跟他相处了四个月。
四个月里,我的失眠症好了。不是好了,是症状转移了。以前我睡不着是因为脑子里乱,现在我能睡着了,但前提是他在我身边。他不在的夜晚,我会翻来覆去地等他的消息,等他的电话,等他出现在我家门口。这种依赖让我恶心自己。因为我变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那种女人——一个没有男人就睡不着的女人。
我把这种恶心藏得很好,好到连程嘉宁都没发现。但陆司珩发现了。他总是能发现。
那天晚上,我们做完之后,他搂着我躺在床上,手指在我背上慢慢地画圈。“你今天不太对。”他说。
“哪里不对?”
“你咬我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但眼底有一点笑意,“以前你不会的。”
我回想了一下,确实,刚才他进入的时候,我咬了他的肩膀。不是故意的,是那种想忍住什么但没忍住的本能反应。
“疼吗?”我问。
“不疼。”他说,顿了顿,“但你今天有心事。”
我看着天花板,沉默了一会儿。“陆司珩,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这样下去,会变成什么样?”
他画圈的手指停了。“你想变成什么样?”他反问。
“我不想变成什么样,”我说,“我就是觉得,该结束了。”
房间里安静了整整五秒钟。然后他坐起来,打开床头灯,转过身看着我。灯光从侧面打过来,把他半张脸照亮,半张脸藏在阴影里。他的表情我看不太清楚,但那双眼睛里的光,我看到了——不是愤怒,不是受伤,是一种我说不上来的、复杂到近乎破碎的东西。
“为什么?”他问,声音很低。
“因为这不是我想要的,”我说,“一开始就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
“你知道。”他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你只是不敢说。”
我被他这句话刺中了,但我不打算承认。“陆司珩,我们说好的,床伴关系。现在你已经越界了。你会在我家留宿,会给我做饭,会在我不舒服的时候照顾我。这些事,床伴不会做。”
“所以呢?”
“所以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久到我的目光开始闪躲。然后他笑了。不是那种苦涩的、受伤的笑,而是一种恍然大悟的笑。
“沈清晚,你不是觉得不合适。你是怕了。你怕你离不开我,所以你打算在离不开之前先把我推开。”
我的手指在被子里攥紧了。“你说得对,”我说,“我确实怕离不开你。但那又怎样?我选择保护自己,有什么错?”
他看着我,眼里的光明明灭灭。“没错,”他说,声音沙哑,“你没错。错的是我。错在——我以为只要我对你好,你就会慢慢相信。”
他又沉默了。然后他掀开被子,下了床,开始穿衣服。我看着他一件一件地把衣服穿回去,把皮带扣好,把衬衫塞进裤腰里,把外套搭在手臂上。他的动作很慢,像是在等我说一句“别走”。我没说。
他走到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停了一下。“沈清晚,你画我的那些素描,我都看到了。你暗恋我,不止四年。六年前那晚,你陪我泡了一整夜的冷水,不是因为你善良,是因为你喜欢我。”
他打开了门。“我也喜欢你。从六年前就开始了。”
门关上了。
我坐在床上,听着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尽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他说得太晚了。如果他六年前就说这句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扑进他怀里,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给他。但他六年前没说。他花了一年又一年,换了十七个女人,玩够了,浪够了,才想起来还有一个沈清晚在角落里等着他。
凭什么?
我擦干眼泪,拿起手机,删掉了他的联系方式。然后我躺下来,关了灯,把自己裹进被子里。被子很暖,但他的气息还留在枕头上。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闻着他留下的味道,哭了很久。
那一晚,我失眠了。不是以前那种脑子里乱成一锅粥的失眠,而是一种更纯粹的、更残忍的失眠——我在等一个不会再回来的人。
第七章 巴掌
分手之后,我本以为陆司珩会像以前一样,干脆利落地转身,去找下一个目标。但这一次,他没有。
他消失了三天。三天后,他出现在我工作室门口,手里拿着一束白色的洋甘菊。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三天没睡觉。
“我来道歉。”他说。
“不需要。”我说。
“那我来说清楚。”
“也没什么好说的。”
“沈清晚,”他挡在门口,不让我关门,“你听我说完。就五分钟。”
我靠在门框上,抱着手臂看着他。“四分钟。”我说。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说:“六年前那晚,你走了之后,我查了你的航班。我知道你改签了,提前走了。我以为你是不想跟我扯上关系,所以没有找你。后来我才知道,你是怕你自己陷进去。这六年里,我没有一天忘记过你。”
“你换了十七个女朋友,”我说,“这叫没有一天忘记我?”
他的表情变了一瞬,像是被戳中了痛处。“那些都不是认真的,”他说,声音低了下来,“我只是不知道怎么认真。我以为我做不到,直到你回来。”
“陆司珩,你有没有想过,你对我的感觉,可能只是执念?因为你没有得到过我,所以你觉得我很特别。等你真的得到了,你会发现我跟其他女人没什么不同。”
“你不是她们。”他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们想要的,是你不要的。她们想要陆太太的身份,想要陆家的资源,想要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但你不一样。你什么都不要,你甚至不想要我。所以我给不了你任何东西,除了我自己。”
最后一句话他说得很轻,轻到像一阵风。但我听到了每一个字。
我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我说:“五分钟到了。”
“沈清晚——”
“陆司珩,你说完了,该我说了。你说你喜欢我,从六年前就开始了。但你花了六年,换了十七个女人,才来告诉我。这六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可以联系我,可以来找我,可以告诉我你的心意。你没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不是真的喜欢我。你只是觉得,沈清晚这个人,跟别人不一样。她不缠着我,不巴结我,不对我投怀送抱。所以你想征服她。你想看看,拿下这个最难搞的女人,是什么感觉。”
“不是——”
“等拿下了,”我不理他,继续说,“你就会发现,我也没什么不一样。我也会吃醋,会生气,会无理取闹。到那时候,你就会腻了,烦了,然后像对待前面十七个一样,把我甩了。”
我说完了。走廊里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陆司珩站在我面前,洋甘菊还握在手里,白色的花瓣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脆弱。他的肩膀微微塌了下去,像一座山开始松动。
“你说完了?”他问。
“说完了。”
“那我说两句。第一,不是征服。我陆司珩想征服一个女人,不需要花四个月。第二,不是新鲜感。你拒绝我的次数越多,我越确定我不是因为新鲜感才追你。第三——你说我会腻,会烦,会把你甩了。沈清晚,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
他往前迈了一步。“你从来不肯给我一个机会。你用自己的假设,给我判了死刑。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是真的想改?也许我是真的想好好跟一个人在一起?”
“我——”
“算了,”他打断我,把洋甘菊放在门口的鞋柜上,往后退了一步,“你说得对,你保护自己没有错。错的是我,我不该打扰你。”
他转身走了。这一次,他没有回头。
之后的半个月,陆司珩没有再来找我。花停了,消息没了,连偶遇都消失了。就好像他从我的世界里彻底蒸发了一样。
我告诉自己,这样最好。本来就是不该开始的关系,结束了更好。他是浪子,我是清醒的富家千金,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可能。那四个月的亲密,不过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我解决了失眠,他解决了一个执念。互不相欠。
但每到深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的时候,我会想起他。想起他把我搂进怀里的力度,想起他低头吻我时睫毛投下的阴影,想起他在我耳边说“晚安”时声音里的温柔。
失眠症回来了。比以前更严重。
程嘉宁来看我的时候,被我的状态吓了一跳。“晚晚,你几天没睡了?”她捧着我的脸,左看右看,眼睛里全是心疼。
“没多久,”我说,“三四天吧。”
“三四天没睡?!你要死了沈清晚!”
“死不了,”我推开她的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我习惯了。”
“你跟他到底怎么了?他不是在追你吗?怎么突然没动静了?”
“我拒绝他了。”
“拒绝?你之前不是——”
“之前是床伴,不是情侣,”我纠正她,“现在连床伴都不是了。”
程嘉宁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晚晚,你知道吗,有句话我一直想跟你说。你太清醒了。清醒到连幸福都不敢要。你觉得跟他在一起会受伤,所以你就连试都不试。可是晚晚,人生哪有万无一失的?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一定会受伤?”
“我赌不起。”我说。
“你不是赌不起,你是输不起。你从小被宠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输过。所以你不能接受自己在一段感情里输。可是晚晚,感情不是输赢,感情是——你愿不愿意为了一个人,承担受伤的风险。”
我沉默了很久。然后我说:“也许你说得对。但我不后悔。”
“你真的不后悔吗?”程嘉宁看着我,“如果你真的不后悔,你就不会连续三四天睡不着了。”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第八章 小青梅
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我正在工作室加班,小何突然跑上楼来,脸色不太对。“沈老师,楼下有人找您。”
“谁?”
“她说她是陆司珩的青梅竹马。”
我走到窗前往下看。楼下站着一个女人。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气质温婉,五官精致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我不认识她,但我知道她是谁——陆司珩的青梅竹马,姓林,叫林知意。林家跟陆家是世交,林知意和陆司珩从小一起长大。她五年前出国去了英国,现在回来了。
我深吸一口气,理了理衣服,下楼去开门。
“沈小姐,你好。”林知意微笑着伸出手,声音温柔得像春风,“我是林知意,司珩的朋友。冒昧打扰,希望你不要介意。”
“你好。”我跟她握了握手,侧身让她进门。
我带她到会客室坐下,小何端了两杯茶进来。林知意环顾四周,目光在展示柜里的作品上停留了几秒。“很漂亮,你的设计很有灵气。”
“谢谢。林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林知意放下茶杯,看着我。“我来找你,是因为司珩。他最近状态很不好。我回国快一周了,见过他三次,每一次他都在喝酒。他以前也喝,但没有这么喝过。我去他家找他的时候,发现他的书桌上全是你的照片。”
我的手指微微收紧。
“沈小姐,我知道你们之间的事。司珩跟我说了,他说他喜欢你,很喜欢,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让我来问问你,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我沉默了几秒。“林小姐,你觉得呢?”
林知意想了想,然后说:“沈小姐,有些话可能不该我说,但我还是想说。司珩这个人,以前确实很混账。他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一样,从来没有认真过。但这次不一样。以前他换女朋友,从来不会难过。分手了就是分手了,第二天就能约新人。但这次——我认识他二十多年,第一次看到他这样。他瘦了十几斤,眼睛里全是血丝,跟你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哑的。他以前不是没被拒绝过,但他从来不在乎。只有你,让他慌了。”
我垂下眼睛,看着茶杯里浮沉的茶叶。
“沈小姐,”林知意继续说,“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司珩的妈妈。陆阿姨当年也是这样,太清醒了,太骄傲了,不肯为任何人低头。陆叔叔出轨的时候,她没有哭,没有闹,直接签了离婚协议,带着司珩走了。半年后她查出癌症,谁都没告诉,自己一个人扛着,扛到扛不住了,才倒下。司珩后来跟我说,他妈妈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不是嫁错了人,而是太要强了。她明明可以求陆叔叔回心转意,明明可以争取更多,明明可以活得轻松一点。但她不肯。她宁可一个人扛着,也不肯低头。”
林知意看着我,眼眶微微泛红。“沈小姐,我不是劝你接受司珩。我只是想说——有时候,太清醒了,也是一种遗憾。”
她说完这句话,站起来,朝我微微鞠了一躬。“打扰了。”她走了。
我坐在会客室里,一个人坐了很久。林知意的话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我心底那片死水,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太清醒了,也是一种遗憾。是吗?也许吧。但我不觉得遗憾。我保护了自己,没有受伤,没有成为他的战利品。我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和尊严,我没有输。这就够了。
至于失眠,至于想念,至于那些深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想起他的瞬间——这些都是我自己选的,我认了。
第九章 巴黎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了。陆司珩会慢慢好起来,林知意会陪在他身边,他们会在一起,结婚生子,过上世家联姻的标准生活。而我会继续经营我的工作室,继续失眠,继续在深夜里想起他,继续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
但生活从来不会按照你以为的方向走。
一个月后,我接到一个来自法国的电话。是我在巴黎时的导师米歇尔教授打来的。她说有一个国际珠宝设计展的邀请,希望我能作为亚洲区的代表参加,展览在巴黎举办,为期两个月。
“沈,你很久没回巴黎了,”米歇尔在电话那头说,声音里带着笑意,“该回来看看了。这里有很多人想你。”
我答应了。不是因为想逃离什么,而是因为我需要离开。我需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陆司珩的气息,离开那些跟他有关的所有记忆。我需要去一个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重新习惯一个人睡觉,重新学会不依赖任何人。
走之前,程嘉宁来送我。她站在机场大厅里,眼睛红红的。“你真的要走?”
“又不是不回来了,”我笑着说,“两个月而已。”
“两个月之后呢?你就放下了?”
“也许吧。”
程嘉宁叹了口气,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他让我转交的。他说,如果你要走,就把这个给你。如果你不走,就当你没收到。”
我看着那个信封,纯白色的,没有署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
登机前,我坐在候机厅里,拆开了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六年前的,拍的是一家酒店的大堂。照片里,我坐在大堂的沙发上,歪着头睡着了,身上盖着一件男人的西装外套。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落在我的脸上,把睡颜镀上了一层金色。我不记得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但我记得那件西装外套是谁的。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是陆司珩的字迹:“那天你睡着了,我在旁边坐了一整夜。不是因为你帮了我,是因为你睡着的样子太好看了,我没舍得走。”
我把照片和信纸一起放回信封里,塞进包的最深处。然后我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无声无息。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看着窗外渐渐缩小的城市,在心里说了一句:陆司珩,再见。这一次,是真的再见了。
巴黎还是那个巴黎。塞纳河畔的风,卢浮宫前的鸽子,蒙马特高地的艺术家,左岸的咖啡馆,一切都跟六年前一样。只是人变了。六年前来巴黎,我是来逃的。逃开那个让我心动的男人,逃开那份见不得光的暗恋。这一次来巴黎,我依然是来逃的。但我逃的东西不一样了。六年前我逃的是暗恋,这一次我逃的是一段已经发生过的、真实的、刻骨铭心的关系。更难逃了。
展览的工作很多,我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米歇尔说我变了很多,变得更强大了,也更沉默了。“沈,”有一天晚上,我们一起在塞纳河边散步,米歇尔突然问我,“你是不是失恋了?”
我看着河面上摇曳的灯光倒影,笑了一下。“没有,我都没有恋,哪来的失。”
“你的眼睛出卖了你。我认识你六年了,你的眼睛从来不会说谎。”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Michelle,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喜欢到明知道会受伤,还是想试一试?”
米歇尔想了想,说:“有。而且我试了。结果受伤了,但那是我人生中最不后悔的一件事。沈,你还年轻,不要怕受伤。伤口会愈合的,但遗憾不会。”
那天晚上回到公寓,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米歇尔的话。伤口会愈合的,但遗憾不会。我真的不后悔吗?拒绝了陆司珩,推开他,离开他,我真的不后悔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当我想起他那句“你暗恋我,不止四年”,我的心就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疼得喘不过气来。因为他说得对。我暗恋他,从十八岁就开始了。六年了,整整六年,我把这份感情藏在心底最深处,用理智和清醒把它压住,不让它冒头。但它一直在那里,像一颗种子,在黑暗中无声无息地生长。等我想起来去看它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一棵大树,根深蒂固,拔不掉了。
展览开幕的那天,来了很多人。有业内的前辈,有媒体的记者,有收藏家,有路过的游客。我在展厅里走来走去,跟人寒暄,接受采访,介绍作品。一切都很顺利,顺利到我觉得自己可以暂时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直到我看到了一个人。
他站在展厅的角落里,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大衣,手里拿着一杯香槟,正专注地看着墙上的一幅作品。那是我为这次展览专门创作的一件装置作品,名字叫《不眠夜》——用数百颗细碎的钻石和蓝宝石拼成的一片夜空,每一颗宝石代表一个失眠的夜晚。
他看得很认真,认真到没有发现我在看他。
我的心脏像被人猛地撞了一下。陆司珩。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在北京吗?不是应该在公司上班吗?不是应该跟林知意在一起吗?他怎么会出现在巴黎,出现在我的展览上?
我站在展厅的另一端,隔着人群看着他,大脑一片空白。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慢慢转过头来。四目相对的那一瞬,时间仿佛停止了。他没有笑,没有走过来,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他只是看着我,安静地、认真地看着我,好像要把我整个人刻进眼睛里。
展厅里人声嘈杂,音乐流淌,灯光璀璨。但在他的目光里,一切都消失了。只剩下他,和我。
我第一个移开了视线。我转身走向展厅的另一边,开始跟一个收藏家介绍作品。我的声音很稳,表情很自然,没有人发现我的手在发抖。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追着我,像一团火,不远不近地烧着。
展览结束后,我在后台收拾东西。工作人员陆陆续续走了,展厅里渐渐安静下来。
“沈清晚。”
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沙哑,带着长途飞行后的疲惫。
我转过身。他站在门口,大衣脱了,搭在手臂上,衬衫袖口卷到小臂,看起来像是直接从机场赶过来的。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脸颊瘦削了一些,但五官的轮廓反而更加分明。
“你怎么来了?”我问,声音比我预想的要平静。
“来看你。”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程嘉宁告诉我的。”
程嘉宁,你等着。
“看完了吧?”我说,“看完了就回去吧。”
“我没看完,”他说,往前走了一步,“你还没告诉我,《不眠夜》里的那些夜晚,有多少个是我的?”
我攥紧了手里的包带。“陆司珩,别闹了。”
“我没闹,”他说,又往前走了一步,离我只剩两步的距离,“沈清晚,我来巴黎,不是来闹的。我是来问清楚一件事的。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我张了张嘴,想说“不喜欢”,但那三个字堵在喉咙里,怎么都说不出来。
“别骗我,”他说,声音低了下来,“我知道你喜欢我。六年前就喜欢了。你的素描本,你的失眠症,你画我侧脸的那些线条,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我,你喜欢我。”
“那又怎样?”我说,声音终于有了一丝颤抖,“喜欢又怎样?喜欢不代表要在一起,不代表要给你机会伤害我。”
“我不会伤害你。”他说。
“你凭什么保证?”
“凭——我从六年前就开始喜欢你,但我没有找过你。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人,我知道我会伤害你。所以我离你远远的,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人,想忘了你。”
我愣住了。
“但我忘不掉,”他说,眼眶红了,“六年了,我试过所有的方法,忘不掉。你去巴黎的每一天,我都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拿了什么奖,你设计了什么作品,你跟谁吃了饭,我都知道。”
“你——”
“我一直在关注你,”他说,“从你走的那天起。”
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我六年的暗恋,原来不是单向的。他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也在看着我。
“沈清晚,”他走到我面前,伸手擦掉我脸上的眼泪,动作轻得像怕弄碎我,“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我混账了十几年,换了十七个女人,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但我想改,我想为了你改。你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我看着他,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看着他下巴上的胡茬,看着他瘦削的脸颊。这个男人瘦了太多。他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走路带风,笑容张扬,从不对任何人低头。可是此刻,他站在我面前,眼眶红红的,声音哑哑的,像一只被抛弃了太久的流浪猫,小心翼翼地伸出爪子,试探着能不能被收留。
我的心像被人撕成了两半。一半说:给他一个机会吧,他是真的喜欢你。另一半说:别信他,他只是一时冲动,等他得到你了,他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
我深吸一口气,做了决定。“陆司珩,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但不是现在。”
“那是什么时候?”
“等你能证明自己。”
“怎么证明?”
“我不知道,”我说,“你自己想。”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笑了。那是我见过的,他最好看的笑容。不是玩世不恭的,不是漫不经心的,而是一种带着光的、从心底里透出来的、真正的笑。“好,”他说,“我会证明的。”
第十章 顾温辞
但我没有给陆司珩证明自己的机会。不是不想给,而是——在我回到巴黎的第三周,另一个人出现了。
那天下午,我在蒙马特高地的一间画廊里看展览。我站在一幅巨大的油画前研究笔触,看得入了神。
“你每次看画的时候,都会微微歪头。”
一个温和的声音从身侧传来。我转过头,看到一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他穿着深灰色的定制西装,身形修长,气质温润如玉。五官不是陆司珩那种锋利张扬的好看,而是另一种——柔和的、内敛的、需要细品的耐看。眉目清隽,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幅水墨画。
“顾温辞,”他伸出手,微笑着自我介绍,“我们在巴黎见过一次,几年前。你可能不记得了。”
我握了握他的手。顾温辞——顾氏集团副总裁,顾衍之的长子。这个名字我当然听过。
“顾先生,久仰。”
“别叫顾先生,”他笑了一下,“叫我温辞就好。”
“我们好像还没熟到那个程度。”
他没有因为这句话而尴尬,反而笑得更深了一些:“那就从‘顾先生’开始,慢慢来。”
这个男人,说话的分寸感太好了。不油腻,不刻意,不急躁,每一步都走得恰到好处,让人生不起防备心。
“你怎么知道我看画的时候会歪头?”我问。
“因为我见过你,”他说,目光落在我脸上,带着一种不急不缓的认真,“六年前,在巴黎,圣日耳曼大街。你在街角画一幅油画,周围围了几个人。我路过的时候停下来看了几分钟,你画得很专注,头微微歪向左边,嘴唇抿着,眉头轻皱。”
六年前。巴黎。圣日耳曼大街。我确实在那里画过画,但我完全不记得有这样一个男人在看我。
“你记了六年?”我问,语气里带着一点试探。
“记了,”他说,语气坦然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但不是刻意的。有些画面,看过了就忘不掉。”
顾温辞没有急着表白,没有急着确定关系,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超出普通朋友的好感。他只是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像一剂温和的补药,不急不躁,慢慢地浸润。展览期间,他来了三次。第一次带了一束白色的马蹄莲,说“这是你设计图里出现最多的花”。第二次带了一瓶1982年的罗曼尼康帝,说“祝贺你展览成功”。第三次什么都没带,只是陪我在塞纳河边走了一个小时,聊艺术、聊设计、聊旅行,什么都聊,就是不聊感情。
每一次见面,他都不会待太久。一个小时,最多两个小时,他就会礼貌地告辞,说“不打扰你工作”,然后干净利落地离开。这种分寸感,让我的心防一点一点地松动了。
展览结束的那天晚上,顾温辞请我吃饭。餐厅在塞纳河畔的一艘游船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船舱里的灯光柔和,烛光摇曳,香槟的气泡在杯子里缓缓上升。
“沈清晚,”他举起酒杯,看着我的眼睛,语气认真得像在做一次重要的商务陈述,“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愿不愿意跟我交往?”
直接。干脆。没有任何铺垫和暗示,就这么直直地撞过来。
我端着酒杯,看着杯中的香槟气泡,沉默了几秒。“顾温辞,我们认识才一个月。”
“我认识你六年了。”他说。
“你六年前只是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就够了。”他说,目光温柔而坚定,“有些人,你看一辈子都不会心动。有些人,你只需要看一眼,就知道她是你要找的人。”
我又沉默了。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窗外的塞纳河在夜色中流淌,河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光。我想起了陆司珩,想起他靠在走廊墙壁上的样子,想起他下雨天在楼下等了我四个小时的样子,想起他在巴黎展览上眼眶泛红地问我“你到底喜不喜欢我”的样子。然后我想起他是怎么换了一任又一任女友,想起他是怎么在走廊里跟别的女人接吻,想起他是怎么在十四岁那年把自己的心封起来,变成一个不会认真的人。
我放下酒杯,看着顾温辞。“好。”我说。
交往后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要平稳。顾温辞是一个完美的男朋友。他体贴、温柔、细心、大方,记得所有重要的日子,会在出差的时候带当地的特产给我,会在我加班的时候送来热腾腾的宵夜,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安静地陪着我。我们的相处模式很舒服,舒服到让我觉得,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样子——不轰轰烈烈,不撕心裂肺,只是两个人互相陪伴,互相照顾,平静地走完一生。
但有一个问题。我不心动。他吻我的时候,我的大脑是清醒的。他牵我的手的时候,我的手心不会出汗。他跟我说“晚安”的时候,我不会失眠,但也不会梦到他。我可以跟他生活在一起,可以跟他结婚生子,可以跟他白头偕老。但我不会因为他而心跳加速,不会因为他而患得患失,不会因为他而辗转反侧。
我告诉自己,这很正常。激情是会消退的,心动是不能持久的,真正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陪伴。但心底有一个声音在说:沈清晚,你在骗自己。你跟顾温辞在一起,不是因为喜欢他,而是因为他是“合适”的人。你不敢跟陆司珩在一起,因为他“不合适”。你用顾温辞来证明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来证明清醒和理智才是人生的正确道路。
这个声音很小,小到我可以假装听不见。但它一直在那里。
交往第三个月,顾温辞带我参加了一个商业晚宴。晚宴在巴黎半岛酒店举办。顾温辞穿着一身黑色定制西装,我穿了一条墨绿色的丝绒长裙,他挽着我的手走进宴会厅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顾先生,这位是?”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人走过来。
“我女朋友,沈清晚。”顾温辞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清晰到整个宴会厅都能听到。
我感觉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有好奇的,有审视的,有羡慕的,也有——一道让我浑身不自在的、灼热的、几乎要把人烧穿的目光。我顺着那道目光看过去。宴会厅的另一端,陆司珩站在那里。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身边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但他的目光没有看那个女人,而是直直地看着我,看着顾温辞挽着我的手,看着我们站在一起的姿势。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不正常。
晚宴的后半段,我没有再看到陆司珩。他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我松了一口气,但心里空落落的,像被人挖走了一块。
晚宴结束后,顾温辞送我回公寓。车停在楼下,他没有急着让我下车,而是转过头看着我。“今晚的陆司珩,你认识?”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认识。以前在京城见过几次。”
“只是见过?”
我看着他,他的表情温和,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但那双眼睛太深了,深到我看不透他在想什么。“只是见过。”我说。
他没有追问,只是点了点头,倾过身来,在我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晚安,清晚。”
交往第四个月,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那天顾温辞出差去了伦敦,我一个人在他的公寓里看书。他的书房我很少进去,但那天我想找一本他之前提到的设计类书籍,就推门走了进去。书房的布置很简单,书架、书桌、一张沙发。我在书架上找了半天,没找到那本书,却在书架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画筒。画筒很旧,边角磨损了,看起来用了很多年。它不是随意放在那里的,而是被仔细地藏在书架的最深处,后面还挡了几本书。
好奇心驱使我拿起了那个画筒。我打开它,抽出里面的画纸。
是一幅素描。画的是一个年轻女人,坐在街角画画的样子。她的头微微歪向左边,嘴唇抿着,眉头轻皱,阳光落在她的侧脸上,在睫毛下投下一小片阴影。那是我。是六年前在巴黎圣日耳曼大街画画时的我。画这幅画的人,笔触虽然不够专业,但情感饱满到几乎要溢出来。每一根线条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温柔,好像画的人怕用力过猛会弄碎画中的人。
我认出了那个笔触。不是顾温辞的,是陆司珩的。我见过陆司珩的字迹,见过他在便签上写“晚安”时的笔画走向。这幅画的笔触跟他的字迹如出一辙——凌厉、张扬,但在这幅画里,那种凌厉和张扬被收敛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笨拙的、生涩的、小心翼翼的温柔。
我的手指开始发抖。陆司珩画了这幅画。六年前。他六年前就画了我。那这幅画怎么会在顾温辞的书房里?我把画纸翻过来,背面写着一行小字,字迹不是陆司珩的,而是顾温辞的:“你画她的时候,在想什么?”
我的大脑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顾温辞知道这幅画是陆司珩画的?他为什么会有陆司珩的画?他跟陆司珩是什么关系?
我没有立刻质问顾温辞。沈清晚做事,从来不冲动。在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之前,我不会打草惊蛇。我开始留心观察顾温辞的一举一动,留意他接电话时的表情,注意他出差时的行踪。在他睡着之后,我翻了他的手机。他的手机密码是他的生日,很容易就解开了。我没有翻到任何暧昧的聊天记录,没有翻到任何出轨的证据,但在他的相册里,我发现了一个加密的文件夹。文件夹的名字是“M”。我试了试自己的生日——对了。
文件夹里有上百张照片。都是我。有我六年前在圣日耳曼大街画画的照片,有我在巴黎街头喝咖啡的照片,有我参加展览开幕式的照片,有我走在路上的照片,有我在工作室工作的照片。这些照片的拍摄时间跨度很大,从六年前一直到现在。有些角度明显是偷拍的,有些则像是从社交媒体上截图保存的。每一张照片的下面,都标注了日期和地点,详细到近乎病态。
我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害怕,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心。顾温辞说他六年前在圣日耳曼大街看到我画画,记住了我。他没有说谎。但他没有告诉我的是,从那之后,他一直在关注我,一直在收集我的信息,一直在跟踪我的行踪。这不是喜欢,这是偏执。
真相来得比我预想的要快。一周后,顾温辞去洗澡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没有备注的号码。我没有接,但手机屏幕上的消息推送让我看到了一个名字:“顾总,林小姐那边来电话了,说孩子有点发烧,问您能不能过去看看。”
林小姐。孩子。我的血液像被冻住了一样。
我找了巴黎当地的一家私家侦探社,委托他们调查顾温辞。三天后,调查报告送到了我手上。厚厚一沓纸,每一页都像一把刀。顾温辞有一个秘密情人,姓林,叫林晚。她是一个美术学院的学生,专攻油画,今年二十二岁,长相跟我有七分相似。他们在一起三年了。林晚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今年两岁。
调查报告里附了照片。照片里的女人,年轻、漂亮,眉眼间确实有几分像我,但气质完全不同——她看起来更柔弱,更依赖,更像一个需要被保护的人。孩子很可爱,小小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我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我笑了。不是开心的笑,是一种苦涩的、自嘲的、觉得自己蠢到家的笑。沈清晚,你真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你以为你选了一个“合适”的人,结果他不但有情人,有孩子,还找了一个跟你长得像的替身。你拒绝了陆司珩,因为他“不会认真”。结果你选了一个看起来“最认真”的人,他给你看的是另一副面孔。你以为你清醒,你以为你理智,你以为你不会输。你输了。输得彻头彻尾。
我没有哭。沈清晚不哭。我把调查报告装进包里,开车去了顾温辞的公寓。他在家,穿着一件家居服,正在看书。看到我进来,他笑着站起来,走过来想抱我。我把调查报告拍在他胸口上。
“看看吧。”我说,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他低头看了一眼信封上的字,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他没有打开信封。“你都知道了?”他问,声音很低。
“你猜。”
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清晚,我可以解释。”
“解释什么?解释你为什么有一个跟我长得很像的情人?还是解释你为什么跟她生了一个孩子?还是解释你为什么跟踪了我六年,像个变态一样收集我的照片?”
他的脸色白了。“我没有跟踪你——”“那你的相册里为什么有我六年的照片?那些照片是你从哪里来的?找人偷拍的?还是从社交平台上扒的?”
他没说话。
“顾温辞,”我一字一句地说,“你让我觉得恶心。”
他的眼眶红了。“清晚,我真的喜欢你。我从六年前就喜欢你了。但你太远了,你够不到。我……我只是想找一个人,代替你,陪在我身边。”
“代替我?所以我是正品,她是高仿?顾温辞,你把她当什么了?你把那个孩子当什么了?你把感情当什么了?”
“我——”
“别说了,”我抬起手,制止了他,“我们结束了。别忘了我们交往时你答应过我的条件。出现第三个人,立刻结束,没有商量。”
他从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不可动摇的决心。他的肩膀塌了下去,整个人像一座崩塌的山。“对不起。”他说,声音小得像蚊子。
“你的对不起,”我说,“留给那个给你生了孩子的女人吧。”
我转身走了。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响声——像是什么东西砸在了墙上。我没有回头。沈清晚,不回头。
第十一章 怀孕
走出公寓楼的那一刻,夜风吹在脸上,带着初秋的凉意。我站在路边,仰起头,看着天上的星星。巴黎的星空很漂亮,比北京的要亮很多。但此刻,那些星星在我眼里只是一些会发光的小点,没有任何意义。我在巴黎待了快半年了。半年前,我离开北京,是为了逃开陆司珩。我以为逃开了他,我就能重新开始,就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过上“正常”的生活。结果呢?我找了一个有替身、有私生子的男人。
我输了吗?是的,我输了。但不是输给了顾温辞,而是输给了自己的胆怯。我不敢跟陆司珩在一起,因为我怕受伤。我选了一个看起来“安全”的人,结果他比陆司珩更不堪。陆司珩至少渣得光明正大,换女人从不藏着掖着。顾温辞呢?他装得温润如玉,装得深情款款,背地里却是一个把女人当替身、把孩子当意外、把感情当游戏的人。谁更渣?都渣。只是渣的方式不同。
我蹲下来,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微微发抖。不是哭,是觉得自己太蠢了。
“沈清晚?”
一个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抬起头。陆司珩站在我面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杯咖啡,看起来像是刚从某个地方出来。他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心疼,然后变成了我说不上来的一种复杂。
他蹲下来,跟我平视。“你怎么在这儿?”他问,声音很轻。
“你怎么在这儿?”我反问,声音有点哑。
“我住这附近,”他说,“出来买咖啡。”
“这么晚了还喝咖啡?”
“睡不着。”他说,顿了顿,“你呢?你怎么一个人蹲在路边?”
我看着他的脸,看着那双熟悉的、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眼睛,忽然觉得鼻子一酸。“顾温辞有女人了,”我说,“还有一个两岁的孩子。”
陆司珩的表情变了。不是惊讶,而是一种复杂的、心疼的、愤怒的、想杀人的混合体。“他碰你了?”
“没有。”
“他欺负你了?”
“没有。”
“那你——”
“我只是觉得,”我说,声音终于有了哭腔,“我很蠢。”
陆司珩沉默了两秒,然后把咖啡放在地上,伸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抱进了怀里。他的怀抱很暖,跟以前一样暖。
“你不蠢,”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低沉而温柔,“你只是太想保护自己了。”
我靠在他怀里,没有挣扎,没有说话。我只是闭上眼睛,感受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感受着这半年来从未有过的安宁。
“陆司珩。”
“嗯。”
“你还在证明自己吗?”
他的身体微微一僵。“还在。”
“证明给我看。”
“怎么证明?”
“从今晚开始,”我说,“你陪我。”
他低下头,看着我,目光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认真。“沈清晚,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知道。”
“你不怕了?”
“怕,”我说,“但我不想再逃了。”
他看了我很久,然后笑了。那个笑容,跟以前所有的笑都不一样。不是玩世不恭的,不是漫不经心的,不是苦涩的,不是心碎的。而是一种释然的、温暖的、带着光的笑。“好,”他说,“我陪你。”
那一晚,我去了陆司珩的公寓。他的公寓在巴黎十六区,不大,但很干净。客厅里有一架钢琴,墙上挂着几幅油画,茶几上摊着几本设计类的书。茶几上那几本设计书,有一本是我去年出的作品集。书页有些卷边,看得出来翻了很多遍。书里夹着几张便签,有些页面上还做了标记。我翻开那本作品集,看到他在我的一幅设计图旁边写了一行小字:“这颗蓝宝石的位置,跟她左耳垂上的那颗痣一样。”
我的眼眶热了一下。他端着一杯温水走过来,看到我在翻他的书,脚步顿了一下。“你都看到了?”他问,声音有点不自然。
“嗯。”
“是不是觉得很变态?”
“不是变态,”我说,“是傻。”
他在我旁边坐下,跟我之间隔了一个抱枕的距离。“我确实傻,”他说,“你走了之后,我才知道,有些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那一晚,我们聊了很多。聊六年前那晚的事,聊他这些年换过的女人,聊我在巴黎的六年,聊顾温辞,聊林知意,聊所有以前不敢聊、不想聊、不知道该怎么聊的话题。他告诉我,他换那些女人,不是因为花心,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认真地喜欢一个人。
“我妈走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的感情都是假的,”他说,声音很低,“我爸说爱她,结果在外面养了别的女人。她说爱我爸,结果走得比谁都决绝。连一句再见都没留。”
“所以你不相信感情。”
“不相信,”他说,“但我想相信。你让我想相信。”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陆司珩,你以后还会换女人吗?”
“不会。”
“你确定?”
“确定。”
“凭什么确定?”
他想了想,说:“凭我从六年前就开始喜欢你,但一直没敢告诉你。凭我看到你跟顾温辞在一起的时候,我恨不得冲上去把他打一顿。凭我每天晚上睡不着,想的都是你。凭我画了你六年,画了上千张素描,每一张都是你。”
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无声的,而是压抑了太久太久,终于决堤的那种。我哭得很丑,鼻涕眼泪糊了一脸,身体一抽一抽的。但陆司珩没有嫌弃我,他只是把我抱进怀里,一只手搂着我的腰,一只手轻轻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一样。
“别哭了,”他说,“再哭我也要哭了。”
“你哭什么?”我闷在他怀里说。
“哭我自己,”他说,“六年了,我要是早点说,你就不用受这么多苦了。”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眶也红了,但没有哭。他只是看着我,目光温柔得像塞纳河的水,缓缓流淌,无声无息。
“陆司珩,你还欠我一个证明。证明你会改,证明你不是一时兴起,证明你是真的喜欢我。”
“好,”他说,“我会证明的。”
“怎么证明?”
“从今天开始,我不碰你,不追你,不给你任何压力。我就陪着你,直到你相信为止。”
“那要多久?”
“多久都行。”
我看着他的眼睛,看了很久。然后我凑过去,在他嘴唇上轻轻亲了一下。他愣住了。
“这不是给你的机会,”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什么奖励?”
“奖励我自己,”我说,“终于不再逃了。”
巴黎的事解决之后,我回到了北京。顾温辞的事,我处理得很干净。我把调查报告的原件寄给了他的父亲顾衍之,附了一封信,内容很简单:“顾伯伯,您的儿子需要一个心理医生。”顾衍之亲自给我打了电话,语气沉重,说了很多道歉的话。我礼貌地听完,然后挂了电话。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不恨顾温辞。恨一个人太累了,我没有那个精力。我只是觉得他可怜。一个用替身来填补内心空洞的人,一个用跟踪和偷拍来满足占有欲的人,一个连自己都不敢面对的人——他的人生,不会幸福的。
回国之后,我重新投入了工作。工作室的运营一切正常,江屿已经从一个设计师助理成长为了独当一面的设计师。他做的那个可穿戴设备项目,在陆氏文创板块的支持下,已经完成了原型机的开发,正在申请专利。是的,陆氏。我跟陆司珩的工作合作,在分手之后并没有中断。不是因为我不在意,而是因为那个合作确实对工作室有好处。我让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对接,自己从不参与。
陆司珩也很守规矩。他再也没有以工作为借口来找我。但他用别的借口来了。比如送花——又开始了。每天一束,每天早上准时送到工作室前台,每一束都不同,每一束都配着一张卡片,卡片上只有两个字:“晚安。”
小何已经习惯了。她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收花、插花、把卡片送到我办公室。卡片攒了一大盒,我一张都没扔。不是舍不得,是懒得扔。这是我在心里给自己的解释。
回国后的第三周,我开始觉得不舒服。恶心,乏力,闻到油烟味就想吐。一开始我以为是在巴黎吃坏了肚子,看了医生,医生说可能是肠胃炎,开了点药。但药吃了没用。恶心越来越严重,严重到我连咖啡都喝不下去了。
程嘉宁来看我的时候,我正在工作室的洗手间里干呕。她站在门口,看着我,表情从担心变成了若有所思,然后变成了瞪大眼睛。“晚晚,你多久没来月经了?”
我愣了一下。月经。上一次是什么时候?我回想了一下,发现好像很久了。在巴黎的时候就没来过,我以为是因为压力大、作息不规律导致的月经紊乱,没太在意。但现在想想,好像不太对。
验孕棒是在程嘉宁的监督下用的。两条杠。我坐在马桶盖上,看着那两条红色的线,大脑一片空白。程嘉宁蹲在我面前,双手捧着我的脸,表情比我还要紧张:“晚晚,你跟我说实话,孩子是谁的?”
我张了张嘴,想说“我不知道”,但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了一个名字。陆司珩。只能是他。我跟顾温辞在一起的时候,虽然有过亲密接触,但每次都采取了安全措施。只有跟陆司珩在一起的那四个月,我们从来没有用过。不是他不想用,是我不让他用。为什么?我说不上来。也许是潜意识里,我一直都想要一个他的孩子。
“是陆司珩的。”我说,声音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惊讶。
程嘉宁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知道吗?”“不知道。”“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打算。”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用孩子绑架他。如果他回来找我,是因为孩子,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要的是他心甘情愿地选择我,不是因为责任,不是因为愧疚,不是因为任何其他东西。”
程嘉宁看着我,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沈清晚,你是不是疯了?”“也许吧,”我说,“但这是我自己的事。”
我没有告诉陆司珩。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继续工作,继续生活,继续假装一切正常。只是每天早上,我会在洗手间里吐一阵子,然后漱口、补妆、出门,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怀孕的事,我想过很多种处理方式。打掉,是最简单的选择。我一个人去,一个人回,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指指点点,没有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但我不舍得。这个孩子,是陆司珩的。是我暗恋了六年、纠缠了四个月、逃了又逃、最终还是逃不掉的那个男人的。这个孩子,是我跟他之间唯一的、真实的、不可磨灭的联系。我不想切断它。所以我决定生下来。一个人。
怀孕十二周的时候,我去医院做产检。B超屏幕上,一个小小的胚胎蜷缩着,像一颗小小的花生。它的心跳很快,快得像一只振翅的蝴蝶。我躺在检查床上,看着那个小小的影子,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
“沈小姐,您还好吗?”护士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很好,”我说,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只是有点激动。”
做完产检,我走出医院大门,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站在台阶上,深吸一口气,然后看到了一个人。陆司珩站在医院门口的花坛边,手里拿着一束白色的洋甘菊,看起来像是刚从花店出来。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但依然好看得不像话。
他看到我从医院出来,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走过来。“你怎么在这儿?”他问。
“产检。”我说。
他的脚步顿住了。“什么?”
“产检,”我重复了一遍,看着他的眼睛,“我怀孕了。”
他的表情变化,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先是震惊,然后是困惑,然后是一种我说不上来的、复杂的、翻涌的、几乎要把人淹没的情绪。他的眼眶红了,嘴唇微微颤抖,手里的洋甘菊掉在了地上。
“我的?”他问,声音哑得几乎听不见。
“嗯。”
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像一座雕塑。过了大概十秒钟,他走过来,一把把我抱进怀里。抱得很紧,紧到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快得像擂鼓。
“沈清晚,”他的声音闷闷的,从我的头顶传下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我不想用孩子绑架你。”
“绑架?”他松开我,双手捧住我的脸,目光灼热得像要在我脸上烧出两个洞,“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你从巴黎回来之后,我以为我们……但你又开始躲我,不见我,不回我消息。我以为你还在生我的气,我以为你还没原谅我。”
“我没有躲你,”我说,“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现在呢?”他问,“你打算怎么面对我?”
我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期待,有忐忑,有不安,有心疼,有太多太多我从未在他眼里见过的情绪。“陆司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为了孩子,才回来找我的吗?”
“不是,”他说,没有犹豫,“我回来找你,是因为我喜欢你。孩子是意外,但你是我的选择。”
我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我说:“好。”
“好什么?”
“好,我们在一起。”
他愣住了。“你……认真的?”
“我看起来像在开玩笑?”
他又愣住了,然后笑了。那个笑容,是我见过的最好笑的——又哭又笑,眼泪和笑容混在一起,难看死了。但我觉得,那是他最好看的样子。
第十二章 番外:陆司珩
我叫陆司珩。十四岁之前,我是一个好孩子。成绩优异,听话懂事,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是外公眼里的好孙子,是妈妈眼里的好儿子。
十四岁那年,我爸出轨了。那个女人的照片被媒体曝出来的时候,我正在学校上体育课。同学把手机递给我看,问我:“陆司珩,这是你爸吗?”我看了那张照片,然后说:“不是。”但我知道是。
我妈看到新闻的那天晚上,没有哭。她坐在客厅里,等我爸回来,然后把离婚协议放在茶几上,说:“签字。”我爸说:“对不起。”我妈说:“不用对不起。签字。”
她走得很干脆。收拾了行李,带着我,搬出了陆家大宅。没有争吵,没有撕扯,没有眼泪。干净利落得像在做一个商业决策。半年后,她查出乳腺癌。她没有告诉我。她一个人扛着,化疗、吃药、掉头发、呕吐,所有的一切都一个人扛。扛到扛不住了,才给我外公打了电话。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司珩,”她拉着我的手,声音很小,“妈妈对不起你。”“你没有对不起我,”我说,“是我爸对不起你。”“不,”她说,“是我对不起你。我太要强了,不肯低头,不肯求人。如果我愿意低头,也许你就不用……”
她没有说完。她走了。
我站在病房里,看着白色的床单盖住她的脸,觉得这个世界操蛋透了。我妈教会了我一件事:不要相信感情。她教会了我另一件事:不要低头。
所以我变成了一个混蛋。我开始逃课,打架,换女朋友。我用最快的方式得到一个女人,然后用最快的方式甩掉她。我不让任何人靠近我,不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软弱,不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我。我变成了陆司珩——那个玩世不恭的、张扬肆意的、让无数女人又爱又恨的陆司珩。
但只有我知道,我不是。那个十四岁的、会为一道数学题纠结半天的、会给妈妈泡茶的陆司珩,还活在我心里。他只是被锁起来了,锁在一个很深很深的地方,不见天日。我以为他会永远被锁在那里,直到我遇见了沈清晚。
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聚会上。她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喝着一杯果汁,跟旁边的人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像一朵不会引人注意的小白花。我看了她一眼,然后忘了。第二次见她,还是在聚会上。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头发披着,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月牙。我看了她两秒,然后移开了目光。第三次见她,是在一个画展上。她站在一幅油画前,头微微歪向左边,嘴唇抿着,眉头轻皱,看得入了神。我站在她身后,看了她很久。久到我自己都觉得奇怪。
从那之后,我开始注意她。注意她每次聚会都坐在角落里,注意她说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摸耳垂,注意她笑的时候左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右边没有。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注意她。也许是因为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她不看我,不打听我,不对我投怀送抱。在她眼里,我跟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甚至可能更讨厌——因为我每次出现,身边都跟着不同的女人。她看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好像我做什么都跟她无关。
这让我很不爽。不是因为我喜欢她,而是因为我不习惯被无视。
所以那天晚上,当我在走廊里被下药、浑身滚烫、意识模糊的时候,看到她走过来,我开口了。“沈清晚,帮我。”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因为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求助过。从来没有。但她没有犹豫。她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扶着我往外走。她的手很稳,她的肩膀很窄,但她撑住了我的全部重量。那一刻,我心里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一道缝。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她把我丢进冷水里泡了三个小时。她坐在浴缸边上,陪我坐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我醒过来,看到她靠在浴缸边沿睡着了,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好看得不像真的。我的心跳很快。不是因为药效还没过,而是因为我好像喜欢上她了。这个认知让我害怕。因为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低头。而我陆司珩,不低头。
所以我没有找她。她走了,去了巴黎。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女人一样,走就走了,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忘记。但我没有。我想她。想她在浴缸边上陪我坐了一整夜的样子,想她歪着头看画的样子,想她笑起来左边那个浅浅的酒窝。我想她想得发疯,但我没有去找她。因为我怕——怕我配不上她,怕我会伤害她,怕我跟她在一起之后,会像我爸对我妈一样,辜负她,背叛她,让她变成第二个我妈妈。
所以我用别的女人来填满自己。一个接一个,换了一任又一任。我以为只要身边有人,就不会想她。但每一次,当那些女人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想的都是她。沈清晚。这个名字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拔不出来。六年。六年里,我没有一天不想她。我关注她的社交账号,看她发的每一张照片,看她设计的每一件作品。她在巴黎得了什么奖,跟谁合作了,参加了什么展览,我全都知道。我知道她失眠,知道她凌晨三点还在发朋友圈,知道她画的设计图里,总有一些线条跟我有关。
她大概不知道,她发在社交媒体上的那些设计图,我都保存了。放大,看细节,看她藏在那些宝石和线条里的、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秘密。比如有一颗钻石的位置,正好是我左耳垂上的痣。比如有一条曲线的弧度,正好是我下颌线的轮廓。她画我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因为我画了她六年。上千张素描,每一张都是她。她在街角画画的样子,她在展厅里跟人说话的样子,她低头喝咖啡的样子,她歪头看画的样子。我画了六年,画了上千张,没有一张是我满意的。因为每一张都画不出她的神韵。她不在我身边,我只能凭记忆画。记忆里的她,总是带着一层光。那层光太亮了,亮到我画不出来。
后来她回来了。在餐厅里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心跳快得不像话。但我没有表现出来。我只是点了点头,像对一个普通熟人一样。然后我去了走廊,等她。我知道她会去洗手间,我知道她会经过那条走廊。我查了餐厅的布局,算好了时间,在那里等了十五分钟。她出来的时候,我靠在墙上,假装在看手机。她差点撞到我。“沈清晚。”我叫她的名字。她抬起头看我,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但她的耳垂红了。她撒谎的时候,耳垂会变红。这个细节,是我从她社交媒体上的照片里发现的。她每次拍照,如果耳垂是红的,那天的配文就一定是在说谎。我花了六年,研究她的一切。听起来很变态,但我不在乎。
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了。我追她,她拒绝。我靠近,她推开。我说喜欢她,她不信。她说我是浪子,说我不会认真,说我只是一时兴起。她说得对。我以前确实是浪子,确实不会认真,确实只是一时兴起。但对她,不是。从六年前开始,就不是。
她不知道的是,那晚在酒店,她睡着之后,我醒了。我看着她的睡脸,看了很久。然后我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我看了六年。每一次看,都会问自己一个问题:陆司珩,你什么时候才敢告诉她,你喜欢她?六年了。我终于敢了。但她不信。
她说我在玩,说我是在征服,说我只是因为得不到才觉得她特别。她没有说错,但她说得也不全对。我确实想征服她,但不是因为她拒绝了我,而是因为她是我这辈子最想赢的奖杯。我确实觉得她特别,但不是因为得不到,而是因为她本来就很特别。特别到让我这个混蛋,想要变成一个好人。
那天在巴黎,她蹲在路边,说“我很蠢”。我把她抱进怀里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辈子,我再也不会让她哭了。
后来她说她怀孕了。从医院出来,抱着她的那一刻,我哭了。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因为她一个人扛了这么久。产检、孕吐、失眠、焦虑,所有的一切,她都一个人扛着。她本可以告诉我,但她没有。因为她不想用孩子绑架我。这个女人的骄傲,跟她妈妈一模一样。但我不想让她像她妈妈一样。我不想让她一个人扛着,不想让她把所有苦都咽进肚子里,不想让她在深夜失眠的时候身边没有人。我想陪着她。不是因为她怀了我的孩子,而是因为——我爱她。从六年前开始,就爱她。
尾声
一年后,我们的女儿出生了。她长得很像沈清晚,小小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笑起来左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右边没有。陆司珩给她取名叫陆念晚——念念不忘的念,沈清晚的晚。
“俗不俗?”我抱着女儿,看着他在出生证明上签字。
“俗,”他说,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全是笑意,“但管用。”
我翻了个白眼,但嘴角还是忍不住翘了起来。
程嘉宁来看我的时候,带了一大堆婴儿用品,把婴儿房堆得像一个小型商场。她抱着陆念晚,爱不释手,嘴里念叨着:“干妈以后给你买最漂亮的裙子,带你吃最好吃的东西,给你介绍最帅的男朋友——”
“她才出生三天,”我说,“你说这些是不是太早了?”
“不早不早,”程嘉宁嘻嘻笑着,“好男人要从娃娃抓起。”
江屿也来了。他带了一套自己设计的可穿戴婴儿监护器,可以实时监测宝宝的体温、心率和呼吸状况,数据同步到手机APP上。“沈老师,这个项目我跟陆氏合作开发的,”他说,推了推眼镜,“算是送给小宝宝的礼物。”
“谢谢。”我说,看着那个精巧的小设备,觉得这个当初在会所里遇到的研究生,现在已经成长为一个靠谱的设计师了。
“对了,”江屿犹豫了一下,说,“林知意让我转告您,她在英国订婚了,对象是一个建筑师。她说祝您幸福。”
我点了点头。林知意——那个在我最迷茫的时候,跟我说“太清醒了也是一种遗憾”的女人。她是对的。太清醒了,确实是一种遗憾。如果我一直保持清醒,一直理智,一直不敢低头,我可能会错过陆司珩。错过这个让我失眠了六年、画了我六年、等了我六年的男人。错过这个为了我,从一个浪子变成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男人。错过这个让我终于可以安心入睡的男人。
是的,安心入睡。我的失眠症,在跟他在一起之后,彻底好了。不是因为“规律性生活的治疗效果”,而是因为我身边有一个人,他让我觉得安全,让我觉得温暖,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这种安全感,比任何药物都有效。
傍晚的时候,陆司珩回来了。他今天去公司开了一整天的会,回来的时候西装革履,领带系得一丝不苟。但进门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换衣服,而是走到婴儿床边,低头看着熟睡的女儿。
“她今天乖吗?”他问,声音压得很低,怕吵醒她。
“乖,”我说,“吃了睡,睡了吃,比你省心多了。”
他笑了一下,走过来,坐在床边,把我揽进怀里。“你呢?”他问,“你今天乖吗?”
“我又不是小孩。”
“你是我的小孩,”他说,低头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永远都是。”
我靠在他怀里,看着窗外的晚霞。橙红色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婴儿床上,落在女儿小小的脸上,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
“陆司珩。”
“嗯。”
“你还记得六年前那晚吗?”
“记得。”
“你在浴缸里泡了三个小时,骂了我一整夜。”
“我没有骂你一整夜,”他抗议,“我只骂了前半夜。后半夜我睡着了。”
“你还说‘沈清晚,你到底是不是女人’。”
“……我那时候意识不清醒。”
“你现在清醒了吗?”
他低下头,看着我的眼睛。“清醒了,”他说,“清醒地知道,我爱你。”
我看着他,笑了。“我也爱你,”我说,“从十八岁就开始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吻住了我的嘴唇。
窗外的晚霞渐渐褪去,夜幕降临。婴儿床里的陆念晚翻了个身,发出细微的哼哼声,然后继续沉睡。
这个家,终于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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