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吸食含有兽用麻醉剂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手抖头晕至医院就诊,医生强制报告后引起检察机关关注。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惠山检察院”)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含替来他明“上头电子烟”的刘某某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
2025年6月,惠山检察院接到某医院报送的一个强制报告线索,未成年人张某某吸食“上头电子烟”后出现手抖、口吃、四肢乏力、无法正常走路等症状,经多家医院诊治均未见好转。收到线索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调查,和张某某及其监护人会面,收集就诊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朋友证言等证据,查明基本情况。
原来,2025年3月,出生于2009年的张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打广告,“低价批发”“好货味纯”……这些充满暗示性的言语引起他的好奇,便询问打广告的刘某某。刘某某向张某某推销“上头电子烟”,称其中添加特殊成分,吸食后会出现眩晕、兴奋等感觉。张某某为求刺激,以单价130元一支的价格购买了3支“上头电子烟”。哪知,张某某及另外两位朋友在吸食后出现手抖、口吃、四肢无力等神经系统症状。家长发现后立即带其前往就医,经多家医院诊治,相关症状仍未有效缓解。
什么电子烟这么“上头”?据张某某陈述,其中添加了兽用麻醉剂替来他明,这一物质在吸食后可导致幻觉、意识模糊、运动失调等严重神经系统损害。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滥用替来他明还易成瘾,戒断时可能出现焦虑、失眠等症状,过量吸食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刻不容缓。惠山检察院对接医生开展治疗并提供专业心理辅导,经治疗恢复,张某某情况有所好转。
结合强制报告情况,惠山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对“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现象展开深入调查。
检察机关经过研判分析,认为吸食替来他明的未成年人多存在辍学、家庭关系紧张等背景。这些青少年易为追求刺激尝试所谓“新潮产品”,吸食可能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情形,严重影响社会平安稳定。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抵御“上头电子烟”诱惑,引发更为严重的次生犯罪。在办理的一起3名未成年人抢劫案中,被告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看到“上头电子烟”广告,遂联络对方进行线下交易,实施抢劫,抢得几十枚烟弹用于吸食或转卖。2026年1月15日,3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该案中,涉案烟弹经层层转卖,形成“线上引诱、线下交易、多层转手”的灰黑产链条,难以确定生产来源。“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发布‘上头电子烟’销售信息,再通过线下现金交易。”承办检察官说。针对隐蔽性强、溯源难题,检察机关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全力打击“上头电子烟”。
替来他明监管涉及公安、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在协同治理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尽管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对个人健康和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不容小觑,但由于替来他明未被现行法律列入管制项目,相关部门难以对非法售卖者进行规制。“目前,替来他明未明确列管,公安机关缺乏明确的查处依据对其作刑事立案或行政处罚。”无锡市公安局某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表示。
如何破局?针对替来他明尚未列管导致的监管缺位与执法依据不足问题,惠山检察院邀请相关单位举行专题论证会。经过充分论证交流,与会单位对含替来他明电子烟的性质,制作、使用、贩卖含替来他明电子烟应受处罚的性质,监管执法依据和治理思路等问题进行讨论。各部门达成共识,共同构建“医疗机构报告、司法机关介入、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联动闭环处置机制。
针对刘某某向未成年人销售“上头电子烟”导致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对刘某某作出相应处罚。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对替来他明等物质进行评估,依法列入管制目录或列入危险化学品,为司法打击提供明确法律支撑。”惠山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案例宣讲、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未成年人揭示替来他明等新型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严重危害,提升未成年人及家长的识别能力和自护意识,引导家庭、学校、社会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疏导。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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