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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4月7日行政处罚信息,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妇幼保健院2家医院被责令改正,合计被罚超8万元。详情如下: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罚款4.82157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蚌医保罚〔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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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在2024年开展医保服务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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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预防、科研、教学”。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002万。
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罚款3.4948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蚌医保罚〔202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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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蚌埠市妇幼保健院在2024年开展医保服务期间存在串换收费等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蚌埠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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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蚌埠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84年7月。2016年8月,医院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药具管理站进行机构整合,增挂“蚌埠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目前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职工200余人。天眼查信息显示,蚌埠市妇幼保健院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托育等服务”。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1434万。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朱家乐 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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