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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通过“问政深圳”平台反映,在深圳地铁6号线体育中心站A1口、罗湖区锦缘里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及平湖社区力昌社区等地,存在遛狗不牵绳、宠物犬追咬路人,甚至咬死流浪猫等现象。记者实地走访发现,绝大多数养犬人士能够做到遵守规定,但仍有少数“任性”养宠行为存在。
市民投诉“任性”养犬行为
“下午到傍晚是遛狗高峰期,绝大多数宠物主人会牵绳,但总有个别人例外。”家住体育中心附近的钱女士指着路边草坪上未清理的狗粪,语气中带着无奈。她表示近期曾看到有大型犬未牵绳突然扑向孩子,虽未咬伤,家长和孩子都吓得不轻。而在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居民齐女士也提到,附近厂区里有人饲养的几只大型犬常结伴在路上奔跑,“都是挺大个的狗,跑在街上吓人,路人都很担心被扑倒”。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户外活动须束犬链、及时清理粪便,违者将面临警告及500元罚款;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将“遛狗不牵绳伤人”的处罚升级为“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然而,现实中仍有极个别养犬人抱着“我家狗不咬人”的侥幸心理,将法律抛诸脑后。
官方回应:强化登记 加大巡查力度
面对市民的集中投诉,属地街道快速出手,打响养犬乱象整治攻坚战,用实际行动回应民生关切。
福田区园岭街道办在“问政深圳”小程序回应称,已组织执法队加强体育中心周边巡查,增设文明养犬提示牌,并通过社区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同时,园岭街道办将加大巡查频次,安排工作人员每日前往公园巡查值守,一旦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立即劝导,切实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
平湖街道则对涉事厂区犬只主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办理登记、接种疫苗,并承诺“持续跟踪+加大查处力度”。平湖街道回应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加强对该区域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具体举措包括联合社区对辖区养犬情况做好摸排,强化养犬手续登记管理;加强对辖区居民规范养犬的宣传,引导居民养成出门牵绳、及时清理粪便等文明养犬习惯;此外还将加大巡查管控,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劝阻,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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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一小区外,居民在牵绳遛狗。
共治破题,疏堵双向发力
深圳的养犬管理,始终在“权利”与“责任”的平衡中探索。记者了解到,深圳全市已建成罗芳公园郊野径、云曦萌宠绿地小游园等宠物友好空间,配备“泊狗位”、宠物推车等设施,让“毛孩子”有处可去;另一方面,深圳全市的绝大多数市政公园因安全与卫生考量,明确禁止犬只进入——这一“疏堵结合”的思路,正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养犬治理也需要市民、社区、执法部门的“共治合力”。
律师说法:遛狗不牵绳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辛钧辉表示,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遛狗不牵绳在深圳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犬只户外活动必须由成年人牵领,小型犬链不得超过2米,中型及以上犬链不得超过1.5米。违者将被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养犬须登记并植入电子芯片;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每只处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居民区禁止饲养烈性犬,违者罚款5000元并没收犬只。犬只伤人的,除承担民事赔偿外,另处1000元罚款,拒绝送医加罚1000元。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遛狗不牵绳导致他人受伤且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以及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民法典》,未牵绳造成他人损害的,养犬人不能以受害人有过失为由免责,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提醒市民:出门牵绳、依法登记、避开禁养犬种,既是对他人负责,也能避免自身面临罚款、拘留乃至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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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芽岭公园附近一居民牵绳遛狗。
从“罚500元”的个案警示,到“机器人巡逻”的科技赋能,再到“类案治理”的源头攻坚,深圳正以法治为纲、共治为网,编织文明养犬的安全网。对养犬人而言,牵起的不只是犬链,更是责任;对城市而言,守护的不只是秩序,更是人与宠物和谐共生的温度。当每一条犬链都系紧法律的底线,每一次清理都彰显文明的自觉,深圳的街头巷尾,定能少一些“惊险瞬间”,多一份“安心漫步”。
读特&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刘思笑 文/图(除署名外)
(作者:读特&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刘思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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