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是给没工作的人救急的,有工作还领,这不是明摆着骗钱吗?” 近日,浙江宁波一起社保骗保案引发热议。2024年1月到9月,陈某某可没闲着,先后在物业公司、保安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三家单位上班,拿着三份工资。但他转头就隐瞒了自己已经重新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的身份申领了失业保险金,从2月到9月,足足领了17928元,还享受了3748.08元的医保减免费,合计骗领21676.08元。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2024年12月9日,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北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失业事实、隐瞒就业真相,骗取社保待遇,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他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还要全额退赔骗领的21676.08元。陈某某不服上诉,宁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下 “捡便宜” 变成了 “栽大跟头”,工作没丢,先丢了自由。
![]()
很多人觉得 “领点失业金而已,顶多退回去”,但陈某某的案例告诉我们:骗保不仅要退钱,还可能坐牢! 这些法律知识点,每个打工人都要记牢:
1.为啥领失业金还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就属于 “诈骗公私财物” 的行为。
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必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相关待遇。陈某某一边上班领工资,一边隐瞒事实领失业金,既符合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的诈骗特征,骗领金额2.1万也达到了 “数额较大” 的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般3000元- 1万元以上即达标),所以被认定为诈骗罪。2.申领失业金,必须满足3个硬条件!
不是想领就能领,失业金是国家的民生保障,有严格的申领门槛,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必须同时满足这3点:
![]()
缴费满1年:失业前,单位和个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累计≠连续,中间断缴没关系);
非本人意愿失业:比如被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破产等,自己主动辞职的不算;
已办失业登记:得去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不能领了钱在家躺平。
而且只要重新就业、开始领养老金、移居境外等,就必须停止领失业金,再领就是违法!
3.骗保的后果,远比你想象的严重!
不管骗领金额多少,后果都很惨重,主要有三层惩罚:
刑事处罚:像陈某某这样,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行政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骗保会被责令退回骗取的金额,还会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信用惩戒:骗保记录会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贷款、信用卡申请、出行等,甚至可能影响找工作。
![]()
这里要特别提醒:医保减免费也算骗保金额! 很多人以为只退失业金就行,其实像陈某某这样享受的医保减免,也会被计入诈骗数额,一分都不能少退。
最后给大家划重点:
领失业金要如实申报,重新就业后及时停领;离职时一定要确认离职原因,自己主动辞职的不能领失业金;不要心存侥幸,社保系统会通过社保缴费、个税记录等多渠道核查,骗保很容易被发现。
记住:诚信是做人的底线,社保红线碰不得!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就是守护我们每个人的未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