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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英健 | 论哲学视域中的“两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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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哲学意义上的“结合”概念,反映事物的对立面经由自身的矛盾运动不断生成现实矛盾统一体的动态过程,反映实践的一种主体性创造。就构成“两个结合”的三种要素而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既是一种科学而系统的思想理论体系,又是一种以改变世界为理论旨趣、奠基于唯物主义立场之上的实践唯物主义新世界观;对于“中国具体实际”,不能局限于对其作客观存在之意义的理解,也应被理解为中国发展所面对的实际,这种实际又与人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只有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作为结合的客体要素进入结合过程。构成“两个结合”的三种要素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拼接”,而是一个有机整体。

关键词:两个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委托项目“‘两个结合’的基本内涵和实践意义研究”(项目编号:2023MYB004)的阶段性成果。

“两个结合”为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文化思想提供了重要方法论,为“文化主体性的最有力体现”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哲学视域中对其进行学理阐释,是新时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界的责任使命。为此,既要立足于该视域对作为其前提的“结合”进行学理运思,也要在对“两个结合”的各构成要素进行概念辨析的基础上,从构成“两个结合”的各要素的有机统一中,分析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作用,揭示这种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在机理及创新意义。在哲学视域中,“结合”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它不仅存在于客观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及构成该事物的每一个方面中,而且存在于事物每一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它不仅有着理解和把握的哲学视域,而且内蕴了丰富的哲学意涵。从结合的哲学视域出发把握“两个结合”,“两个”作为“结合”的限定词,既表征着次序的先后,又指向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者分别对应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结合的共同诉求。这三种构成要素分别对应理论、实践、文化三个维度。“两个结合”之间浑然一体,相得益彰,并通过诉诸共同的实践基础和目标指向,使其沿着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维度展开各结合要素的彼此互促和交融转化,进而生成并造就一种体现“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价值诉求的理论新形态。

一、“结合”的哲学视域和基本内涵

从探讨“结合”概念的哲学蕴含入手,无疑是理解和把握“两个结合”基本内涵的首要前提。谈及“结合”,它经常被人们作为日常生活中加以使用并切身感受的语词,但同时它也经常会因结合对象的复杂性而在多种意义上得到阐释,赋予其因结合对象在类型、时空以及结合方式上的复杂性而表现出多种意义。这就要求,把握“结合”概念要着眼于结合对象在类型、所处方位和结合方式上的复杂性,既要揭示其深蕴的丰富意蕴,也要从多样性出发,深入多样性背后且发现其哲学存在论的基础,使“结合”概念获得全新的哲学阐释。

在语义学那里,“结合”一词是由“结”与“合”两个词所构成的,“结”与“合”各自具有独立的寓意。在《说文解字》中,“结”同“缔”,有缔交之意。“合”则有“合拢”“合口”之意,也常与“和”意义相近,起初作为一个“记音符号”出现于我国民族音乐音节中,表征“调”,意指不同音调之间的协调之美。“结合”作为一个词首次出现于《论衡》中,“故夫河冰结合,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用冬季河水冻成冰块的现象来解释“结合”。到后来,“和”与“合”都被用于指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有的精神标识,并通过强调“和而不同”,从源头和根脉上揭示事物之间的新旧变化与更替。这种变化与更替,不仅仅体现在文字表述的语义变更上,而且伴随着对“结”与“合”的认识;不仅仅局限于人们对生活经验的朴素感受,而且进一步提升到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结”与“合”尽管都有联结、凝结的意蕴,但在对“结”与“合”理解的不断深化中,又不将“结合”一词简单在拼接的意义上使用。“结合”之“结”更侧重于对作为“结”之前提的差异性的强调,“结合”之“合”则更侧重于对不同事物之间的同一性的强调。“结合”概念,既表征“结”与“合”之间内在的对立统一关系,也表征一个新的生命体产生的过程。可以说,语义学上的“结合”是指发生于不同事物之间、基于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并通过各自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进而完成对自身同一性重建的过程。它既是客观世界及其事物存在和发展内在规律的本质体现,也是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的重要方法,又是推动世界万事万物生生不息、永恒发展的不竭动力。

人们也经常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结合”并切身感受“结合”。结合对象在存在类型和时空以及结合方式等方面的复杂性,往往使其呈现出多种意蕴。一方面,从存在类型和时空方面看,既有同类型的,也有不同类型的;既有同一时代的,也有跨时代的;既有同源文化的,也有跨文化的。结合对象的上述不同又通常以理论与具体实践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的结合等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从结合方式上看,它又可以区分为应用型和关联型。前者侧重于将理论付诸实践,解决问题;后者则强调从结合客体的诸多关系中,着眼于结合的最佳协调关系,或者选择不分主次、或者选择主导相宜、或者选择双向互动。“结合”一词的上述复杂性表明,在对“结合”概念的把握中,既要着眼于结合对象及方式的复杂性,揭示其深蕴的丰富意蕴,也要善于从多样性出发,深入多样性背后且对这种多样性之“统一”的哲学存在论基础从哲学上进行解答。

从哲学视域中把握“结合”,在中外哲学史上早已有之。古希腊时期,就有不少哲人用“结合”一词解释宇宙的形成、表达自然界的变化以及世界的统一。恩培多克勒主张从“多数事物结合长成”中理解和把握“一个个别的存在物”,并将其作为事物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赫拉克利特也明确指出,在不同事物中,不仅有差异和排斥,而且有和谐和结合。“结合物既是整个的,又不是整个的,既是协调的,又不是协调的,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从一切产生一,从一产生一切。”“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和谐与结合不仅来自两极对立面紧张关系的平衡,而且其本身就是事物内在统一的结果。黑格尔用立足于“对立面的统一”把握辩证法。在他看来,辩证法在其实质上就是结合。为此,他要求人们既着眼于从对立的双方各自向对立面过渡的必经环节中把握结合,也从辩证发展的完成中理解结合。

马克思立足于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彻底改造,用“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表达其对“结合”的理解。恩格斯从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中论述了“结合”的历史作用。他指出:“科学和哲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牛顿的学说和洛克的学说同样是唯物主义的前提)、启蒙运动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科学和实践结合的结果就是英国的社会革命。”他还指出:“自然界中物体——不论是无生命的物体还是有生命的物体——的相互作用既有和谐,也有冲突,既有斗争,也有合作。”列宁从方法论上对“结合”进行了诠释,他指出:“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事物,还需要把它们结合起来。”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基本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出发,在论述结合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意义的同时,将其提升到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重要范畴高度进行研究,提出了如一般与个别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国家、集体与个人相结合等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习近平在“第一个结合”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两个结合”的重要命题,并站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对其从彼此契合、互相成就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发。上述关于“结合”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世界、揭示革命和建设规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概括起来,在哲学上把握“结合”概念,主要有以下深刻涵义。

首先,“结合”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普遍现象和本质。人类不仅生活在自然界,而且生活在社会之中。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由诸多具体事物基于不同因素、条件、部分、方式和层次等“杂多”结合而成的。这种错综复杂的结合关系不仅构成了大千世界,而且共同推动着客观世界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相对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从本质上来看是一个因结合而成的充满活力的整体。人与人之间通过实践结合,不仅生成作为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而且构成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的结合方式,共同构成家庭、民族、阶级、政党和社会集团等社会结合体,并通过其生产实践活动的结合以及所展开的社会基本矛盾关系,共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结合是对立面内在联结在一起,通过矛盾运动不断生成现实矛盾统一体的动态过程。如前所述,结合的前提在于作为构成“结合”要素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但是这种差异性和多样性并不否定它们之间的整体关联性。同样,作为“结合”构成要素之间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建立在“统一”这一基础之上的。差异与整体、多样与统一作为矛盾关系的任何一方之间,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多样性的统一、对立面的统一不仅是世界的本色,而且是世界万事万物得以共在、共生、共存和共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诚然,差异和不同之间往往会通过矛盾和冲突的形式表现自己,但这种矛盾的双方冲突往往既不是互相反对、互相否定的你死我活,也不是以削弱和消灭对方来发展自己或以自己的发展来削弱对方的简单地成全一方,相反,它们通过冲突的矛盾形式实现彼此之间的互相包容、互相依赖、互相适应、互相融合,在价值博弈和价值共享中实现互相成全和共同发展。从根本上说,这是对立面之间生成自身的矛盾运动。通过这种矛盾运动,一方面实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关联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换,形成一个密切联系的互动机体;另一方面也在对立面之间互相适应、互相融通和互相成全的过程中,生成一种新的矛盾统一体。就此而言,结合不仅意味着旧的矛盾统一体为新的矛盾统一体所代替,而且意味着在新的矛盾统一体中又展开了新的对立面的矛盾运动。在黑格尔看来,这是一个从“正”经“反”再到“合”的过程,任何事物只有自身的发展达到“合”的阶段,才不仅是圆满的,也是真实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把“结合”解释为基于对立统一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合”既源于矛盾,又为矛盾提供了存在形式,脱离了矛盾的“合”,既不会有“绝对精神”的持续运动,也不会生成新的三段论。在这里,黑格尔通过思辨形式从反面揭示并表达了事物矛盾发展的历史进程。而这一事物矛盾的展开和完成过程又是通过结合来实现的。正因如此,黑格尔要求人们要着眼于矛盾解决或新生成的东西来理解矛盾,在矛盾对立双方不断寻求取得一致的“合题”基础上求得矛盾的和解。马克思在谈到这一问题时指出:“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这表明,对立面的结合尽管发生于对立面之间的内在关联,却不能据此仅仅将其归于在对立之中建立关联,而是还要将对关联的理解进一步深入矛盾运动展开并生成新的矛盾统一体的全部过程之中。

最后,结合是基于实践的一种主体性创造。结合作为一种基于关联的对立面统一的矛盾运动展开的过程,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都是自发实现的。特别是社会实践中的结合,往往离不开主体实践的参与。它既表现为实践主体对结合客体内在规律的认识,又体现为主体对自身存在和发展的要求。实现二者的结合离不开一定的调控手段。在这一过程中,结合被理解为通过对矛盾同一性的把握和运用,促使矛盾双方互相作用、互相成全,使矛盾整体的运动向着有利于主体的方向发展,并使之成为主体自觉处理矛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又建立在以什么样的对立面结合以及如何将对立面结合起来这一前提基础之上。它不仅与主体对事物发展的状况和客观规律的认识把握的程度有关,而且与主体对自我驾驭和调控矛盾发展等的自我认知能力的主体性程度密切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主体性尽管直接指向主体地位和实践目的,但都是基于人的对象性关系,经由主体自我与对象之间关系的有效改善,并通过改造对象世界实现对自我与对象关系的有效改善,进而达到改造对象人自身的目的。

二、作为“两个结合”前提的构成要素

从哲学视域中“结合”的意蕴出发,进一步思考“两个结合”,不难看到,作为限定词,“两个结合”中的“两个”在表征着次序先后的同时,还体现为后者对前者在本质上的丰富发展,蕴含了结合主体对历史和文化的高度自信,体现了理论与实践、创新与创造的历史主动和文化主体性。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分别对应着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共同诉求。如何对构成“两个结合”的三种要素进行把握,揭示其各自的内在意蕴,就成为理解和把握“两个结合”的前提问题。

在“两个结合”的构成要素中,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对作为结合客体要素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究竟何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上,我们先后经历了从“马克思主义的‘本本’”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话语转变,最后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表述中逐渐固定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个用以标识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概念。正如任何一种科学理论体系都有其自身的专属本质规定一样,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中也有标识这一本质规定的基本的概念和范畴、核心命题、理论建构诸方面的基本原理,并在与马克思主义的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中,构成这一理论体系的“四梁八柱”,为其提供强力的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虽然由马克思的名字来命名,但这一理论的主体却属于马克思主义者这一优秀群体,不仅体现为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观察、分析世界的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且涵盖了其思想追随者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用其所提供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思考、分析、回答和解决人类身处的现实世界中的诸多问题而取得的思想的深化和理论的跃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通常强调最多的是其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活的灵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特别是要理解其中包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这些重要论述就包含了对“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的强调。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上看,它既包括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认识论、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等原理,也涵盖了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两个必然”、“两个绝不会”、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等原理。所有这些基本原理,不仅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贯通展现出对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诸领域以及它们之间规律的普遍性的科学揭示,而且共同构成一个富有系统性的理论整体。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的理论本性,决定了它是一种以改变世界为理论旨趣的、奠基于唯物主义立场之上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新世界观。改变世界意味着世界要具有能够为人所改造的特性。与改造世界及对世界的解释仅仅依靠少数精英就可以完成的理论立场不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世界的改造和认识要求参与的人数越多越好。不过,群众参与理论家所提出的理论又是以该理论在多大程度上为其所认同为前提的。人们能否认同,又取决于该理论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诉求。马克思主义作为以改造世界为理论旨趣、代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利益的科学真理,从20世纪初开始进入中国并在中国传播起,就被赋予了改造中国社会、拯救中华民族于危难之中的思想运动的启蒙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传入中国,实际上就面临着中国化的问题。这就需要马克思主义“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毛泽东也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这其中就深蕴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结合问题。

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被纳入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另外两个实际客体。就“具体实际”而言,它不仅仅局限于客观存在之意义,也指中国发展所面对的实际,这种实际又与人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对其的理解应该立足于主体,从主体、客体的相互关系出发,从人与“具体实际”的关系出发去理解和把握。这样的具体实际不仅被打上了人的印记,而且它也是一种作为实践结果存在的实际,是一种体现着人的目的、本质和意义的价值存在。作为一种价值存在,具体实际是人的价值创造的产物。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体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的、追求自己美好生活需要的创造活动。作为实践结果的价值存在源于人的创造活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这一方面表现为它是一种不断变化着的具体实际,另一方面它也总是表现为基于一定的条件而存在,并与人之主体存在着复杂多样的关系。这就使人能够站在不同的角度来思考这些条件与自己的价值关系,并由此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这种选择又是建立在具体实际的本来面目、着眼于对规律的发现和揭示这一前提之上的。一旦对“中国具体实际”作价值上的考量,就不难看出,对“中国具体实际”的把握,既是一个需要涉及“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根本问题”“中国道路”的问题,也是一个与“中国社会形态、社会主要矛盾、现实社会实践、外部环境和时代特征”等相关的问题。其中,时代特征和社会主要矛盾构成中国具体实际最重要的国情和内涵。毛泽东曾经在中国社会的性质意义上把握中国国情,在世界发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习近平不仅要求我们要善于从博大精深的民族传统和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正确地认识中国和世界,而且强调在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过程中,“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提供更多更好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为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对国情的理解和把握中,民族性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成结合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毛泽东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反复强调将民族性视为一切革命政党制定正确政策和策略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和评价结合主体的主体性和结合程度的重要尺度。为此,他要求人们不仅从“丰富的文化典籍”“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以及“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秀的历史遗产”对中华民族鲜明的历史发展和民族特点进行概括,而且将其视为马克思主义具体化不可或缺的富有特性的最大底气。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中,尤其高度重视民族特点、民族风格和民族精神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更是反复强调,要在植根中国大地、诉诸人民意愿、彰显中国元素、呼应时代诉求中,不断在新的实践中谱写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逻辑交相呼应的崭新篇章。

实际上,民族性从根本上强调的是对一个民族所共同认同的文化的重视。究竟如何理解和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一个值得从学术的视角进行思考和把握的重要问题。时至今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无论是从内涵和外延上看都尚未达成共识。这既涉及对中华优秀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华文化等概念的理解,也涉及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还涉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命题本身的把握。为此,既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中华文化、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中精准明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概念边界,也需要对构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命题的文化、传统、优秀等概念进行辨析,并在对文化与文明、传统与过去以及优秀的评判等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中,揭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

首先,关于“文化”与“文明”。在对文化概念的理解中,经常会有不少人将其与文明概念在不加区分的意义上进行使用。实际上,文化与文明有着不同的价值指向,一般而言,“文明”是区别于“野蛮”的一个概念,它不仅指向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而且指称文明状态,文明所表达的是“实践的事情”,是实践的结果,它表征着人类社会发展的程度。尽管在文明一开始时也伴随着级别、等级和阶级的对抗,但其更强调的是围绕人类普遍之好这一文明的普惠性;而文化则指称的是归属于某个族群的生活方式,并通过为该族群提供特殊的偏好,为其所有成员提供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文化相对于文明而言,更侧重于对特殊性、差异性、民族性的强调,并通过各民族独特性的彰显,表征基于文化特殊性的文明的普遍性理念及其文明共创的践行。就此而言,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文化上的不同,并非导致民族隔阂和冲突的根源,相反,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成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文明互鉴的底色,而且为基于不同文化的各民族之间的文明创造和文明共享提供了积极行动。

其次,关于“传统”与“过去”。在谈到“传统”一词时,人们习惯于用过去来定义这一概念,实际上,“传统”的意蕴远不是“过去”所能涵盖的。关于传统,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给出了一个颇为经典的定义:“传统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从过去“延传三代以上的、被人类赋予价值和意义的事物”,“它们包括物质产品,关于各种事物的观念思想,对人物、事件、习俗和体制的认识”。这一定义从延续性、当下性、现实性概括传统的特征,要求人们不仅立足于传统找到一个国家在历史和文明沟通、交流中的位置,把握今天的发展,而且在贯通历史、现实和未来中,通过回答历史之问、现实之问汇聚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

最后,关于“优秀”的理解。这实际上涉及评价什么、用什么尺度进行评价的问题。在谈到中华传统文化的时候,人们通常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来把握文化概念,将其区分为物质、制度、行为和精神四种文化形态。中华传统文化的文化显然不是这种广义的文化,而是在狭义的精神文化层面把握的文化,其核心内容涉及世界观、价值观、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从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这一认识出发对其进行评价,不难看出,在关于何为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问题上,既存在着时间和实践维度的考量,也存在着文明维度的考量。概括起来,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评价尺度,要经得住时间、实践和文明的检验。当一种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不仅没有消失,而且还能够历久弥新,并能够与新时代、新实践的发展需要相契合,使其不仅成为引领时代和实践发展的一种文化,而且通过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通过文明新形态的创造,实现文明的延续和更替,这样的文化一定就是优秀的。

从上述对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前提的“文化”“传统”“优秀”的辨析中,不难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含义是指,作为“两个结合”文化客体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内含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体现时代精神要求的思想精华,而且只有通过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能使之作为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客体要素进入结合过程,推进其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深度结合,让马克思主义能够“在我们自己的土壤里生长起来”。“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才能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由中国化向化中国的身份转变。

三、“两个结合”各构成要素的有机作用

在“两个结合”中,作为构成其前提的三种要素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拼接”,而是一个有机构成的整体。

第一,“两个结合”的三种结合要素涉及理论与其所面对的实际与文化三个层面的有机统一。尽管各有其不同内涵,每一个要素在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中,也都有着不同的价值所指,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同、差异和区别,又使之建构起一种有机的整体。“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理论基础,也是指导思想,更是人们认识世界、揭示规律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尽管为人们认识世界、揭示规律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指导思想,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其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中国具体实际”这一基点之上,并同这一具体实际相结合。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才能为人们认识中国的具体实际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人们认识当下中国的具体实际指明方向,为人们立足于当下中国的具体实际找准客观支点。然而,马克思主义所深蕴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需要面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厚植这一科学理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文化土壤。唯有如此,才能让理论之光照进现实,才能解决单纯靠中华传统文化所解决不了的中国近代以来遭遇的“中国向何处去”这一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才能有效发挥其满足中国需要的实际运用功能。这不仅需要解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落地、扎根问题,而且要解决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所认同和掌握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又都离不开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因上的契合性以及在价值上的一致性的认知和把握。这不仅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落地扎根提供了结合的文化土壤,而且为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中国文化——体现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血脉、精神家园和精神纽带——汇聚共识、凝聚改变,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第二,“两个结合”的构成要素浑然一体,相得益彰。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言,它具有普遍性。普遍性要想发挥作用,就需要面向特殊性,实现与特殊性的结合。在一个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特殊性所指的显然是具体实际。一方面,只有立足于与具体实际的结合,才能在结合中彰显出其中国特色,而这又根植于5000多年文明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另一方面,“两个结合”也是中国具体实际与两大思想之间基于“魂脉和根脉”的结合。“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不仅从“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中厚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辟和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彼此的高度契合、互相成全以及所体现出的对道路之基的筑建、创新空间的开启等价值彰显的深刻认识提出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党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推进中,形成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文化主体性巩固要求的习近平文化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在新时代的理论升华。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两个结合”的每一个结合,都并不局限于构成“结合”要素的单向度的作用和过程。每一个结合都是“结合”构成要素之间的双向运动和双向促进,其结果不仅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两创”实现了发展,而且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通过不断彰显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中国价值而实现了自身发展。

第三,“两个结合”的各要素有着共同的实践基础和目标指向。“两个结合”是在“一个结合”的基础上提出的。它不仅深蕴了“一个结合”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而且体现了“一个结合”在理论与实践两种维度的时代升华,体现了二者之间一以贯之的逻辑必然。“两个结合”始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路径的探索实践,成于对已经变化了的实践提出的时代课题的探索,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同时,也从实践的现实需要出发,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创”而赋予其崭新的现代内涵。一方面,通过“第一个结合”,立足于为从中国具体实际出发解决“中国革命向何处去”重大问题提供读懂实践、引领实践、满足实践所需要的指导思想,在实现用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之目的的同时,马克思主义也在面对和解决新的问题中,使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新的问题域中不断被激活,进而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通过融入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提供结合的深厚土壤和文化根基。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因水土不服而造成的“排斥反应”。就此而言,从“第一个结合”到“第二个结合”,始终都既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创新实践的全部历史进程相伴随,也与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实践的历史进程相一致。不仅如此,从“两个结合”中,还能深刻认识到,无论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还是作为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尽管在存在时空上不尽相同,却有着一脉相承的理论旨趣。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既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内的经典作家所阐释的基本原理,也涵盖了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飞跃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既包括已经取得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包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已经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通过“两个结合”,面向新时代创新实践,在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崭新理论篇章的同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不断由蓝图走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现实。

第四,“两个结合”不仅构成把握其内在关系的实质性内涵,而且沿着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双重维度生成各结合要素彼此互促、交融转化的创新机制。一方面,“两个结合”是基于区别与联系基础之上的相互作用。“第一个结合”既从对历史方位、主要矛盾、根本任务和发展道路等认识中把握中国具体实际,为有效发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实践的思想指导作用提供结合点,也着眼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要求出发,对其进行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在为“第二个结合”提供坚实文化基础的同时,也为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两创”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换言之,“第一个结合”作为在时间上先于“第二个结合”而提出的命题,它不仅构成“第二个结合”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而且将“第二个结合”的理解建立在前者为其所提供的必要支撑之上。同样,“第二个结合”在强调其作为“第一个结合”的内在要求和逻辑必然的同时,也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理论和实践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分析,将人们对“第一个结合”的理解,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空间进一步拓展至历史文化结合的深度空间,有助于进一步实现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中国具体实际内涵理解的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两个结合”体现了在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两种维度的双向转化。“两个结合”“反映的是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和实践向理论的升华,历史向现实的转化和现实向历史的回归与超越,是中国实践、中国经验向着中国理论和中华文化向着中国精神的转化,是中国理论和中国精神向着中国实践的转化,是文化的精神力量向着物质力量的转化”。其中,“第一个结合”不仅为人们将对中国具体实际的认识深入历史与文化的视域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第二个结合”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与精神实质上相互契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交流互鉴,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提供广阔的文化空间、给予充足的文化滋养的同时,也在不断推进中华文化的现代进程。它不仅强化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而且焕发出了改造传统社会的强大精神伟力,并通过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度融合,生成崭新的时代内涵,造就体现时代精神要求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推动“第一个结合”向着更卓有成效的方向进行结合,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创新发展厚植了肥沃的文化土壤,筑牢了强大的文化基础,提供了不竭的思想动能,赋予了强劲的生命活力。

第五,“两个结合”既是各结合要素的结合过程,也是结合结果。作为过程,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互作用;作为结果,它是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的生成。相对于结合的结果而言,它不是一种“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一场深度展开的“深刻的‘化学反应’”,结合的文化主体在充分发挥其主体性的过程中,着眼于结合主体与客体、被结合客体之间的多维度的双向奔赴和有机结合。一方面,结合主体的队伍受客体影响,并伴随着“两个结合”的展开不断得到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主体性也不断得到增强。另一方面,“两个结合”的不断深入和展开,通过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依靠作为结合主体的党和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发挥,不断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中华文明注入了现代性活力,为中国具体的改变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呈现出历史性的开放状态。这充分表明,“两个结合”各构成要素的“结合”既不是一劳永逸的,也不是抽象的,而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两个结合”的主体也逐渐走向成熟和壮大,三种结合客体也得到了卓有成效的更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也在这种结合的不同阶段,通过形成阶段性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得到坚持、继承和发展,其价值诉求指向造就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在中国,这一理论形态的形成既表现为阶段性理论成果,也表现为在不同阶段取得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所展开的新的理论探索,而生成新的理论成果。“两个结合”不仅通过对文化主体性的彰显,“开启了广阔的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空间”,而且“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这一过程已经取得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成果,创立了作为“文化主体性的最有力体现”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作者:贾英健,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原载:《泰山学刊》2026年第1期

【责任编辑:单提平】

理性是启蒙运动以来现代性的核心旗帜,使人理性化或敢于运用自己本有的理性,这是启蒙运动甚至至今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理性的核心也被理解为人的一种先验的逻辑推理能力。即便高扬人的理性、强调理性公开运用的康德,也未曾明确人的先验理性如何可能,这一哲学遗留问题一直影响至今。其实,康德所服膺的哲学家卢梭早就指出,欲将人理性化就要将理性加以人化,理性本身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强调理性要与情感平衡。休谟甚至用非理性的心理习惯代替了理性。只是,卢梭和休谟的这些思想在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真正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度触及的第一人是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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